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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义理对日本社会的渗透 日本义理

来源:法院演讲稿 时间:2019-10-05 07:47:45 点击:

论义理对日本社会的渗透

论义理对日本社会的渗透 【摘 要】“义理”被认为是“日本式”人际交往的 对外守则。它根植于日本社会并对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 文从“义理”的概念出发, 通过分析“义理”与“人情” 的关系、日本赠答习俗、集团生活以及文学作品中的“义理”, 来全面考察“义理”对日本社会的渗透。

从日本江户时代开始,“义理”这一词语逐渐被大众广 泛使用,它的范畴也因此衍生出诸多意义。在那之前,只是 单纯地体现在风俗习惯当中。如获赠礼物要还礼,就是“义 理”的一种原初形态。近世以后,人们更多地将其理解为在 人际交往上的一种“非本意”的义务,即不心甘情愿也得履 行的义务。《菊与刀》中指出,“义理是道德义务范畴中最 珍贵的概念之一,既不来自儒教,也不来自佛教。它是社会 生活中独特的规范,在解明日本人的社会行为上起重要作 用”。

“义理”与“人情” “义理人情”是由“义理”和“人情”两个词组合而成 的。通常,日本人会把二者组合成一个词组来使用,以强调 “义理”与“人情”的纠结关系。“义理”一般指社会生活中对待他人的一种道德规范,也就是父子、主仆、师徒等上 下关系以及朋友、邻居等对等关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义。它 要求人们在遇到涉及“义理”的事情时,无论情愿与否,受 人之恩,必须回报。由此我们可以读出日语中的“义理”一 词,有着强调“非本意的,不是个人心甘情愿但又必须要做 的”这一意义存在。与此相对,“人情”则是自发性的、任 何人都有的与亲人、恋人、朋友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 爱情,是对自己以及家人情感的自然表露。土居健郎指出:
“日本人的行动很大程度上受‘义理’和‘人情’的影响, 前者强调公,而后者则多指私。”①在日本特殊的“家”制 度下,家长的角色是“家”的代表,他的个人行为受到限制。

而所有的家族成员,都将以私(人情)为公(义理)奉献当 成最高道德。效力于家长是“家”的公事,家庭成员自己的 事情则是私事,为公效力的义务被看得很重。因此,各个集 团内部乃至社会整体内都存在不同层次的公与私,搞清楚这 些形形色色的公私关系,就解开了“义理”和“人情”之间 的关系。

由于义理偏公,人情趋私,日本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公 的关系规制着私的关系。人们严格遵守的一条准则是“人情 不能侵入人生大事”。“义理”与“人情”观念发展至今, 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日本人重视公司这个“大家”仍然多于重 视自己的“小家”。可以说今天的日本工薪族普遍还是认为与“人情”相比更应注重“义理”。如此,日本的家庭、社 会矛盾在某些场合、某些时机就会变得难以调和,影视作品 中多强调二者的纠葛,也是现实生活的一种投影。

赠答习俗中的“义理” 追根溯源来看,“义理”的原初形态是以赠答为契机, 作为农村的一种习俗被固定下来。在以种稻为主要产业的古 代日本农耕社会中,人们的生产劳动主要是以村落为单位进 行的。通过共同协作,互相提供(物、劳力、智慧等)资源 进行交流,形成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无法用 金钱衡量的、大局观念和集体意识的产物。例如,一家主人 生病了无法插秧,亲戚和邻居就会帮忙完成农活,这是为了 避免因一家田地遭殃而影响到整个村落的收成。因而不仅亲 戚,邻居们对于提供的劳力不会期待报酬。只是这家主人渡 过难关后,总想着找机会报答,然而日常生活中的“赠与和 还礼”,并不容易做到一赠立刻就还,而是获赠的当事人寻 找合适的时机表达感恩之心,因此不是对哪个特定的赠与或 是特定的对方进行还礼。这种不特定化的“还礼”意识,作 为“不特定化的义务”逐渐在人们心中酿成。“不特定化的 义务”在当事人中间被转换成相互的义理关系,成为“还礼” 或下次“赠与”的契机,形成了赠与·还礼的“赠答之环”。

由于日本式“义理”文化心理的推动,“赠答之环”一再重复,逐渐作为赠答习俗根植于人们的生活中。源了圆指出, “义理”的萌芽阶段并没有带着“非本意”和使人为难的色 彩。随着社会的发展,“义理”在日本由于封建制的强化而 被形式化了,变成了一种固定的观念,逐渐加入了非人性化 的要素。对日本人来说,他人的好意和赠与就像是债务一样, 一旦无法偿还,就会被宣布人格破产。所以说日本赠答习俗 中强调的“赠”与“答”的平衡性和社会潜在的“义理”原 则是有必然联系的。

集团生活中的“义理” 日本社会的最大特征之一就是集团主义。被称为“村落” 社会的日本,即使到了现代,从人们的集团生活中仍然可以 看到旧时村落共同体的影子。而“义理”对这种集团生活形 态的渗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点可以从日本近世到近代 时期的村落生活方式中一窥而出。以某家的葬礼为例,村里 的各家各户会根据平时跟这家的交情来提供协助。协助的内 容涉及到挖墓穴、埋葬、列席者的接待等,从葬礼的准备工 作到葬列的编成这些实际的运营事项全部包括在内。值得注 意的是,葬礼的礼金以及提供劳务的多少作为参加葬礼家和 丧家的各种生活关系的表象呈现出来。这里所指的各种生活 关系不仅包含了上下关系和对等关系,还包含了曾经的关系 和未来的关系。也就是说,“义理”是通过村落里某一家的形成和存续过程中展开的各种生活关系所体现出来的。根据 各种“义理”关系的差异,人们履行“义理”的方式也有所 不同。当然前提是必须得到村民的认可。由于这样的关系不 局限于葬礼,任何场合都有可能存在,因此各种“义理”关 系逐渐交织重叠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支撑村落共同体整体框 架的规范。也可以说是“义理”关系构成了村落共同体的秩 序。与其他国家相比,日本人对“义理”和“秩序”格外看 重。这种受“义理”关系支配的共同体意识存在于日本社会 的每个角落。

文学作品中的“义理” 人们把“义理”作为一种观念来认识,起源于井原西鹤 所著的《武家义理物语》一书。此后,由于江户时代俗文学 家和讲谈师②的宣传,歌舞伎和人形净琉璃③的演出剧目中, 一再上演添加了世俗之情的武士的“义理”。这种因演出而 受到关注的“义理”逐渐渗透进人们的生活,形成了一种观 念。

结语 毋庸赘言,建立在近代契约精神基础上的商业社会,已经不再需要封建社会那种“义理”和“人情”了。如今的日 本年轻人中已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义理人情”为何物。

然而,日常生活中追求“不欠缺义理”的心理在日本人当中 还很常见。重视社会交际的人被认为是“规规矩矩的人”, 而不懂“义理”的人还是不会被主流社会所认可。可以说中 元节、年底以及婚丧嫁娶时的礼尚往来,也体现了深深渗透 于日本人生活习惯中的“义理”观念。

注释:
①土居健郎:《娇宠的构造》,弘文堂,1971年。

②日本大众说唱艺术的一种,讲谈师指说书人。

③说唱偶人戏。操纵偶人、配以净琉璃说唱的日本传统 戏剧。

④日本江户时代住在城市的手艺人和商人。

⑤恋人双方一起殉情而死。

参考文献:[1]石田一良:《近松における義理と人情》(1)(2), 《文化》,1965。

[2]源了元:《义理和人情》,中央公论新社,1969。

[3]玉城哲:《稻作和日本人》,现代评论社,1977。

[4]滨口惠俊、公文俊平:《日本的集团主义》,有斐 阁选书,1980。

[5]白倉一由:《『武家義理物語』の主題》,《山梨 英和短期大学紀要》,1987。

[6]露丝·本尼迪克特(著)、一兵(译):《菊与刀》, 武汉出版社,2009。

[7]李东辉:《浅析日本人的赠答习俗与“义理”—— 以“中元节”为例》,《日语学习与研究》,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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