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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化现象 [师生关系的异化及其治理基于学生欺师现象的检视]

来源:清明 时间:2019-10-07 07:55:53 点击:

师生关系的异化及其治理基于学生欺师现象的检视

师生关系的异化及其治理基于学生欺师现象的检视 师生关系是教师和学生之间所建立的认知、情感、行为 等方面的联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儿童形成对学校的 积极情感态度,积极参与班级、学校活动,与同学形成积极的 情感关系,发展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较高的社会适应能力”[1]。

良好的师生关系并不是始终都能维持的,有时候师生关系会 出现异化,即产生矛盾和冲突。对此,人们往往关注学生一 方的权益,对师生冲突中教师权益受到的侵害却关注甚少。

分析一些师生冲突案例,实际存在着一种学生欺负教师的现 象。尽管历史上也曾有“学生欺师”现象的发生,如文革期 间学生揪斗老师等,但后来随着文革后的拨乱反正,教育回 归正轨,“学生欺师”现象得到遏制,师生关系趋于正常。

但是近年来,人们可以经常从媒体上看到有关“学生欺师” 事件的报道。笔者对《法制日报》、《中国教师报》、中国 日报网、新浪网、凤凰网等国内主流媒体报道的有关“学生 欺师”事件进行不完全统计发现(见图1):仅2015 年1 月 至2016 年10 月间,国内主流媒体就报道了17起中小学学生 欺师事件,按学段划分为小学2起,占比9.5%;
中学15 起, 占比71.4%。按伤害程度划分为造成一般伤害的13 起,占比 61.9%;
造成轻微伤或轻伤的2起,占比9.5%;
造成死亡的2 起,占比9.5%。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学生欺师”问题在滋 长,一些“学生欺师”行为直接威胁到了教师的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给师生双方、学校、家庭都带来较大伤害,对此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希望通过对师生关系异化之学生 欺师行为的表现形式、危害、原因等进行分析,进而就治理 问题进行探讨,以求引起大家对“学生欺师”问题的深入研 究,以促进良好师生关系的构建与保持。

(一)学生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欺师”现象 近年来,学校中出现了较多的、程度不同的学生欺师现 象,从其攻击性的严重程度看,主要表现为悖师、辱师、伤 师、弑师等四种主要形式。

一是“悖师”现象。所谓悖师,是指学生虽未直接对教 师进行语言或身体攻击,但却故意采取与教师要求相悖的行 动,或采取与教师针锋相对的行为。如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学 生故意违反课堂纪律、扰乱课堂秩序,干扰教师教学的行为 等。这类行为虽没有直接对教师进行语言或身体攻击,但却 严重干扰了教师的正常教学工作、影响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在本质上是一种针对教师的隐性攻击性行为,是学生欺师行 为中较为隐蔽的形式。目前,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这种故 意针对教师的悖师行为呈滋长趋势。

二是辱师现象。所谓辱师,是指学生或其家长采取语言 或肢体动作等方式欺侮辱骂教师的行为,在这一行为中,学 生并没有和教师进行直接身体接触,但起到了侮辱教师的效 果,是学生欺师行为中的重要形式。如《法制日报》2015 年 6月9日报道,安徽省怀远县一中学英语教师在上课时被班上 一位同学将写有“我是乌龟”内容的侮辱性纸条贴在身上,引发班里同学哄堂大笑。[2]新浪网2015年10月29日也曾报 道,徐州一小学男生,在校多次辱骂老师,产生了极为恶劣 的影响。[3]以上案例中的学生或多次对老师进行语言攻击, 或采用侮辱性的内容描述老师,属于典型的辱师行为。

三是“伤师”现象。所谓伤师,是指学生或其家长采取 身体攻击的方式对教师造成直接身体伤害的行为。在伤师行 为中,学生和家长多直接参与殴打教师,给教师造成了直接 身体伤害,是目前中小学中较为高发的一种学生欺师形式。

如中国日报网2016 年4 月21 日报道,安徽亳州市蒙城县范 集中学5 名学生因与英语老师就试卷问题产生言语纠纷,遂 将老师推到墙角进行群殴,其中一名学生还拿起板凳砸向老 师,造成该老师轻伤;
[4《] 中国教师报》在2015年4月29 日也曾报道山西临汾市一农村中学女教师因询问一学生未 完成作业的原因,便被该学生用教室内的扫帚抽打背部,造 成背部软组织挫伤。[5]以上两起案例中,学生殴打老师致 其受伤,是典型的伤师行为。

四是“弑师”现象。所谓弑师,是指学生或其家长采取 直接身体攻击的方式对教师进行侵害,造成教师死亡的严重 伤害性行为。在弑师行为中,学生或其家长直接通过暴力手 段致教师死亡,是学生欺师行为中最严重的形式,也是涉嫌 严重违法犯罪的行为。如凤凰网等国内各大网络媒体2015年 10月报道的湖南邵东[6]、长沙[7]两地发生的两起学生杀害 教师案件,当事学生都是因琐事对教师产生报复心理并通过暴力攻击行为剥夺教师生命,属于典型的弑师行为,是严重 违法犯罪。

(二)“欺师”行为的攻击性具有严重的负面影响 学生欺师行为具有社会性、攻击性、受关注性等特征。

因此,其发生后会在教育领域乃至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产 生多重不良影响。

1.对教师的多层危害。对教师来说,一是学生欺师行为 会对教师产生直接的身体和心理伤害,甚至威胁教师的生命 安全;
二是学生欺师行为会严重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 教师在工作中面对学生问题不敢管,回避师生矛盾,最终对 自己的教学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学生欺师行为会严重影 响教师的教学权威,学生欺师行为的发生,会使教师在学生 面前失去尊严,在学生管理中失去威信,丧失教育教学管理 的话语权。

2.对学生自身及其家庭的伤害。对学生来说,学生欺师 行为虽然是学生对教师的攻击性行为,但同样会对学生自身 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欺师行为表明学生没有最基 本的尊师、敬师的道德观念,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极易 养成霸道的性格,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进 而损害自身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欺师行为会进一步恶化 师生关系,使得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这会使学生失 去一些受教育机会;
同时,对教师产生严重身体伤害甚至伤 害教师生命的欺师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当事学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学生的人生将变得灰 暗。

学生欺师行为还因涉及到学生及其家长和教师等相关 主体,学生与教师个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会引起学生家庭与 教师、学生家庭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冲突,不利于家校正常的 沟通与合作,家校关系的恶化,对学生的培养会产生严重的 负面影响。还要指出的是,学生欺师行为也会阻碍学生与家 长的沟通。无论是家长对学生的偏袒,还是家长对学生的苛 责,都容易促使学生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习惯和思考方 式,或形成逆反心理、封闭心态,最终阻塞家长和学生交流 的正常渠道,恶化家庭环境。

3.对学校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学生欺师行为不仅会直接 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不利于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学校的日 常管理,影响办学质量;
而且学生欺师行为也会在很大程度 上影响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特别是当学校迫于舆论或学生 家长的压力对一些学生欺师行为处置不公,过于偏袒学生一 方时,会对教师产生二次伤害,严重挫伤教师队伍的工作积 极性;
同时,学生欺师行为多发生于校园内,学生或家长对 教师直接的语言或身体攻击等违法、违纪行为易被学校其他 学生或教师亲眼目睹,如处置不当,极易误导其他学生或教 师的思想认识,恶化学校的学习风气、教学风气和校园环境。

4.对政府、社会的消极作用。先秦荀子曾指出:“国将 兴,必贵师而重傅;
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
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8]p233。

如果荀子所言国家的兴亡与尊师或贱师之间的关系是一种 正相关,具有规律性的话,显然当下出现的学生欺师行为当 引起国家、政府的警醒,从历史发展和现实发展的状况看, 学生欺师的滋长可以肯定地讲对政府是一种伤害。

对社会来说,学生欺师行为践踏了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 违背了基本的社会公德和正常的社会行为逻辑。学生欺师行 为如果处置不当,会使社会公众产生误解,从而动摇尊师、 敬师的基本行为准则,进而衍生对其他社会公德的怀疑情绪, 使人们丧失基本的是非辨别能力,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二、对师生关系异化的拷问 欺师行为的发生,表面上似乎只是源于师生矛盾,有一 定的偶发性因素。但是欺师行为时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又表明其产生和发展有着一定的规律可循。“学生欺师”行 为实质是正常师生关系的偏离。正常师生关系应是师生之间 合作、民主、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其有助于师生有效沟通, 有利于学生学业的提高、良好品德的养成和智能的培养。而 不良的师生关系(如师生冲突),“可能使儿童产生孤独感和 对学校的消极情感,在学校环境中与老师同学关系疏远,表 现出退缩、攻击等行为”[9]。“学生欺师”行为本质上也 是社会人际关系冲突在学校中的反映,“师生关系是学校中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基本人际关系”[10],人际关系冲突则是 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学生的“敌对”行为只有在与教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互动过程中才会演化 为师生之间的冲突。

学生欺师行为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教师、学生 及其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都是欺师行为的“相关者”, 有的是欺师行为的直接当事人,有的为欺师行为提供了滋生 的环境,深入分析欺师行为产生原因,有助于我们提出应对 策略,防治学生欺师问题。

(一)尊师重道优良传统的弱化,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 及不良网络环境“污染” 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的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社会环 境的某些因素会对个体施加直接的道德影响,有的甚至比学 校德育更具明显性和强制特点”[1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 社会经济体制不断变革,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给中国传统社会带来巨大冲击,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 中,客观上出现的社会贫富差距加大、两极分化严重现象, 拜金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滋长现象,公平公正缺乏、 特权思想滋长现象等等,都是导致学生与教师矛盾冲突不断 滋生的社会土壤。现实生活中,一些学生及其家长仰仗家里 有钱、有权、有势,在与教师关系处理中以自我为主,轻视 教师、污蔑教师、伤害教师。

不良网络环境对学生的“污染”。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 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虚拟世界对青少年学生充满 了吸引力,但还不健康的网络环境上充斥着的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对学生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是中小学生,他们年 龄尚小,缺乏鉴别力和自控力,易受不健康网络信息影响而 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形成暴力倾向。有些学生欺师行为的 发生,就是学生在师生关系处理中将网络世界中的信息带到 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以暴力手段攻击教师的行为。同时,“网 络传媒的快速发展使得教育形象的‘歧异性’不断出现,在 网络媒体中有关负面教育新闻的报道数量不断提升,教育形 象被“妖魔化”[12],也使得“为师者尊”的文化认同感降 低,“耻学于师”的现象逐渐蔓延,给学生欺师问题提供了 产生、发展的环境。

(二)教师自我保护能力、意识及师生沟通技巧的缺乏 从一般意义上讲,在师生关系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 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在“学生欺师”中,学生变成了主导, 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但不能因此将“学生欺师”的责任完 全归咎于学生方面,而忽视教师在其中因相关素养不够而带 来的影响。实际上,“学生欺师”问题的出现与相关教师的 素养有密切关系。

其一,教师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缺乏给学生欺师以条 件。传统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往往处于主导或主动地位,较 少面临学生的威胁、欺侮。随着新型师生平等关系的逐渐形 成,教师与学生平等对话、协商成为师生关系处理中的主要 形式。无论是传统的教师主导关系,还是新型的师生平等关 系,其中在谈到关系的协调处理时都未对教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出要求。但在当前师生关系处于异化的环境下, 教师的切身权益开始受到学生及其家长的直接威胁,在面临 学生欺负时,教师往往在意识和能力上没有准备,不知所措, 最终受到学生及其家长欺负行为的侵害。

其二,教师缺乏师生沟通技巧往往成为学生欺师行为的 导火索。当前发生的学生欺师行为有很多是因为教师在处理 与学生关系时,不注重沟通技巧,使矛盾激化所致。由于一 些教师缺乏必要的师生沟通技巧,在处理学生问题时主观、 盲目,不顾及学生感受,容易激化师生矛盾,使学生对教师 产生怨恨、不满,进而产生针对教师的极端攻击性行为。

(三)中小学生思想简单,是非辨别能力及自控力差如 前所述,中小学生年龄尚小,思想简单,是非辨别能力不强, 自控力较弱,易模仿、易盲从。思想简单容易使中小学生对 问题的认识过于幼稚,认为暴力攻击教师可以显示自己的能 力、权威,为此他们不择手段“, 往往以暴力行为来获得这 种成就感,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13]。是非辨别能力不 强,使中小学生难以正确辨别网络信息,极易受到网络不良 信息的影响,崇尚暴力、色情,形成攻击性的不良习惯。自 控力较弱也使中小学生在面临教师管理和教育时往往难以 控制自身情绪,容易冲动,产生针对教师的攻击性行为。

(四)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长辈素养与精力缺位“父母 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儿童青少年社会化的起点,作 为社会细胞的家庭是青少年心理素质形成的最重要的场所”[14],“学生欺师”问题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家庭因素的影响。

其一,家庭变故的影响。在一些出现父母离世、离异等变故 的家庭中,由于缺乏父母正确而全面的家庭教育,儿童在成 长中易养成孤僻、叛逆的性格,往往在处理师生关系时易产 生和激化矛盾;
其二,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家庭的影响。因 父母外出打工而产生的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在成长中较普 遍地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父母相应的监督也不到位,易 结交顽劣伙伴,养成不良习惯;
其三,独生子女家庭的影响。

在一些独生子女家庭,家庭成员对儿童多溺爱、少管教,儿 童往往容易养成自我中心的思维习惯,形成个人主义的不良 性格,在学校中面对教师管理和教育时易出现叛逆情绪,发 生攻击行为;
其四,家长素质不高的影响。一些家长在面对 孩子与教师产生矛盾时往往不分青红皂白、不论是非曲直, 一味偏袒孩子,对教师一味苛责甚至进行语言或身体攻击, 这也给孩子带来不良示范,使孩子在家长的言传身教中养成 攻击性性格。

(五)学校管理与评价中的人文情怀缺失 根据青少年问题行为成因的生态理论“, 儿童、青少年 的行为受个体特征、社会环境、各种环境背景相互关系等的 影响”[15],而学校环境对儿童青少年问题行为的产生有着 重要的影响。学校缺少与家庭的沟通,教师和家长不能及时 就学生的成长情况交流信息,不能及时、全面地掌握学生的 发展状况,在遇到师生矛盾时往往因沟通不畅产生误会,助长学生欺师行为。有些学校在学生管理中缺乏公平,如分快 慢班并在教育教学资源上进行显著的差异配置,有些教师对 学生区别对待,造成了一部分学生的逆反和报复心理,客观 上增加了学生欺师的概率。有些学校文化建设的缺失也给学 生欺师行为的产生以土壤。一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品味不高, 崇尚分数、崇尚排名、崇尚功利和权势,这对师生关系构建 有着潜在不利影响。

(六)政府法律法规不健全和处置不当 政府相关法律缺失、师生纠纷处置不当也是学生欺师行 为频发的重要原因。虽然《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对 教师相关权益进行了一定保护,但是缺乏针对教师权益保护 的专门法律法规,当出现教师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现有 法律条款中缺乏针对性的规定,不能有效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在一些学生欺师事件的处置中,政府相关部门或迫于舆论压 力、或出于稳定考虑,过分袒护学生一方,忽视教师利益, 这对学生欺师行为也有助推作用。

三、“学生欺师”问题的综合治理 “学生欺师”问题的治理,关键是构建和维持良好的师 生关系,但这涉及到学生及其家长、教师、学校、社会和政 府等方方面面,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 策。

(一)政府要重视和承担教师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建设责任,为师生关系的正常化营造良好的环境法律是“惩罚犯罪、维护公民权利、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基本手 段”[16]。现有的《教师法》、《教育法》虽都有教师权益 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但尚未形成完备的教师保护法律体系。

政府应着力强化和完善《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中有 关教师权益保护的专项法律条款,协调公安、教育等政府机 构,构建起教师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学生欺师”问题的处理需要预防与及时应对,有法可 依、违法必究固然重要,但从预防上讲,政府还应协调社会 力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通过构建良性的社会舆论引 导机制,及时发布积极、正面的教育信息,在社会上重塑尊 师重道的优良传统,使师生关系从对立走向合作,从矛盾走 向和谐。政府应协调公安、工商、文化等行政部门,发动社 会力量净化社会网络、文化环境。从应对上讲,政府还需要 构建应急处理机制、定期沟通会商机制等。通过构建各方参 与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使各方及时就教师权益保护、师生 关系处理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避免师生矛盾和家校分歧;

通过构建应急处理机制,使各方在学生欺师问题已经发生时 做到责任明确,能够依责及时协调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 化。

(二)学校需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良好师生关系的构建,必须对教师与学生有针对性地开 展教育。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优秀传统文化与礼仪教育。

学校要在遵循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优秀传统文化和礼仪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养成尊 师、敬师的良好习惯。如进一步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心理辅导室,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老师及 时对学生的心理困惑、异常表现等进行咨询疏导,避免学生 因心理问题产生欺师行为。

在教师的教育上,应加强师生沟通技巧的培训,以提升 教师协调师生关系的能力。“教师要想走进学生,关怀学生, 必须掌握与学生沟通的技巧”[17],良好的师生沟通技巧可 以有效减少师生沟通当中的误会,化解师生、家校矛盾。教 师要熟悉学生的心理和年龄特点,了解学生的兴趣和爱好, 处理学生问题时,应因人而异,通过良好的师生沟通技巧规 避风险,化解师生矛盾,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同时要加强 教师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教师既要通过学习、培训、 网络等多种途径掌握相关法律常识,提升自身法律修养和意 识,在面临人身侵害时要懂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也应通过多种途径提升身体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面 临人身侵害时,有效进行自我保护。

(三)增强学校管理的柔性与弹性 当下的学校管理较普遍地存在着制度控制、量化考核、 排队排名等做法,学校中有着一种紧张气氛,教师的教学生 活缺失幸福感,学生的学习生活也缺少快乐。因此,学校管 理要减少刚性、减缓量化,要释放一些空间与时间,让教师 能够自主呼吸,让学生能够自由游戏。教师与学生的紧张感、压力感、郁闷感得到缓解,快乐感、幸福感就会增长,就会 扩展,构建良好和谐之师生关系的氛围就会形成。

同时,学校管理要重视师生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够及时 解决师生诉求,化解可能扩展的问题,化解可能激化的矛盾。

通过及时排解教师教学与生活中的问题,及时解决学生学习 与生活中的困难,增强教师与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对班级 的归属感,这有助于教师与学生的和谐相处。

(四)大力倡导“爱心教育”,提升师生人文素养良好 师生关系的构建,实现教师与学生两个生命体的共存、共长, 需要提升教师与学生对生命的认识,提升教师与学生的人性 意识、人道情怀和人权观念。从人性意识上讲,在学校教育 中要强调人的善性,发现人的善性,鼓励人的善性,弘扬人 的善性,这有助于抑制和消除人所具有的一些恶性,诸如人 的懒惰性、嫉妒性等。从人道情怀上讲,师生和谐相处,需 要师生双方不断涵养自己的人道情怀,尤其是教师,需要有 博大的人道情怀来爱学生,爱不是自己孩子的学生。教师博 大的爱会引导学生爱同学、爱他人、爱老师。从人权观念上 讲,学校教育中要加强人权知识的教育,提升学生尊重人的 生命权、尊重人的发展权、珍惜人的受教育权。在学校教育 中,加强“爱心教育”,唤醒师生的性善意识,扩展师生的 人道情怀,增强师生的人权观念,从根本上提升师生的人文 素养,师生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 的人际关系之形成就有了厚实的基础,师生之间的矛盾冲突就容易化解,所谓学生欺师问题就会很少或不会出现。

(五)强化学校、妇联、社区等机构开展家长教育的责 任 如前所述,学生欺师问题的产生与学生家长的误解、冲 动有关,与一些家长的素质偏低、教育素养缺失有关,因此 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减少学生欺师现象的产生,需要加强 对学生家长的教育。目前重要的问题是对学生家长的教育没 有明确的实施主体,主要依靠学校的自我意识、依赖有关社 区临时性开展的一些活动、依赖诸如妇联组织、家庭教育研 究会等民间团体不定期开展的一些活动。这些活动因临时性、 不定期性而影响覆盖面、影响教育效果。解决家长教育的问 题,应该将其纳入国家构建终生教育体系的框架下进行考量, 确认家长接受教育是终生教育之责。当下要明确学校、妇联、 社区开展家长教育的责任。

其一,学校要承担起学生家长教育的主要责任,树立教 好孩子需要办好家长学校的基本理念。学校在重视办好家长 学校的同时,还要重视搭建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平台,引导家 长关心学校发展、关心孩子的在校学习状况,不能让家长推 卸应该承担的教育责任。

其二,妇联组织应该承担起校外组织开展家长教育的主 要责任。比如妇联组织的职责规定中就有:妇联组织有指导 家庭教育的责任。如某省妇联组织机构下设的儿童工作部,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协调儿童工作,推动有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
负责指导家庭教育, 发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培训家教骨干等。可以推想,如果 各级妇联组织能够切实地开展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就有了另 外一个有力的抓手,家长素质的提升就会得到推动。

其三,社区组织尤其是社区学院要承担起开展家长教育 的常规责任。随着社区工作的加强,许多社区建立了社区学 院或社区学习中心等机构,这些机构承担着教育社区居民的 重要任务,但对社区学生家长的教育应该成为其重要而常规 的工作。通过社区组织搭建家校、师生交流的第三方平台, 诸如搭建由社会组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组 成的教育事务委员会、学生事务委员会等,可以使教育、教 师、学生事务的处理更加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也可以对家 校、师生矛盾进行及时、有效排解,防治学生欺师问题。

———— 注: [1]刘万伦.师生关系与中小学生学校适应性的关系[J]. 心里发展与教育,2005(1). [2]王学进.教师权益也应受法律保护[N]法制日报, 2015-06-09(007 版). [3]徐州一小学新生殴打同学,辱骂老师,家长请愿让 其转学 [EB/OL]http://jiangsu.sina.com.cn/news/s/2015- 10- 29/detail-ifxkaiqx4379471.shtml,2016-10-28.[4]安徽一中学课堂上演“全武行”英语老师被学生围 殴 [EB/OL]http://cnews.chinadaily.com.cn/2016-04/21/co ntent_24735515.htm,2016-10-28. [5]刘玉江.依法治国唤醒教师权益保护[N].中国教师 报,2015-04-29(003 版). [6]邵东学生弑师事件:因偷零食被发现 [EB/OL].http://city.china.com/focus/news/11146132/2 0151023/20616440.html,2016-10-28. [7] 长沙老师制止学生上网被刺死 [EB/OL].http://news.163.com/15/1025/00/B6O0SC9R0001 4AED.html ,2016-10-28. [8]马亚中,钱锡生,严明.诸子曰[M].福州:福建教育 出版社, 2014. [9]胡胜利.高中生心理健康水平及影响因素的研究[J]. 心理学报,1994, (2). [10]邹泓.中小学生的师生关系及其学校适应[J].心理 发展与教育,2007(4). [11]檀传宝.论社会环境的德育价值[J]教育研究与实 验,1994(4). [12]程斯辉等.网络教育形象忧思——关于网络负面新 闻过量的统计[J]教育科学研究,2014(11). [13]汪宇峰.校园暴力成因分析及教育对策[J].当代青年研究,1999(4). [14]肖三蓉,徐光兴.家庭环境影响青少年人格特质的 性别差异[J].心理学探新,2009(2). [15]John JR, Juliea, Ahmad RD, eta.l Early Life Risk FactorsForo-besity in childhood: Cohort Study[J]. BMJ, 2005, 330(7504). [16]肖扬.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J]法律适 用,2004(11). 邮编: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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