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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下的实践教学的创新策略|公安招录体制改革

来源:开学 时间:2019-10-07 07:51:57 点击:

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下的实践教学的创新策略

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下的实践教学的创新策略 为切实加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 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政法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自2008 年起,中央主导、自上而下,正式启动了全国政法院校招录 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重 点。在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中又以实践教学改革为重点、 难点。本文拟对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下的实践教学改 革进行探讨。

1 实践教学改革在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性 实践教学是学生认识专业岗位和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 是学生内化知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手段,是培 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在 公安实际工作中,实战能力是核心。公安招录培养体制的改 革要求公安专业必须更加重视实践教学改革,更加关注实战 能力的培养。在公安部组织制定的《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 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及《试点专业指导 性培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确要求公安教育要“突出警 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精讲多 练”、“突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开展公安工作的职业 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当前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中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指引下,公安院校纷 纷对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了加强。但受制于传统教学理念、习惯思维的影响和客观基础条件的限制,实践教学方面还存 在以下问题:
(1)对实践教学定位较低,理论与实际脱节较普遍。

大多数的公安院校仍将实践教学定位于辅助教学的位置,而 以传授书本知识为主要目标。实践教学从属于理论教学,实 践教学教学内容分散、脱节、陈旧等问题严重,教学传递的 信息量少且脱离公安实际,根本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现代公 安工作需求。

(2)实践教学模式习惯被动,教学手段创新不够。主 要表现:一是在实践教学模式上被动模式仍为主。教师在课 堂上拼命地灌,学生在课堂上拼命地记,信息和知识的传递 以单向为主,学生始终还是被动受教;
①二是简单的“案例”、 “演示”和“模拟”等还是常用的实践教学手段,难以及时 鲜活地反映丰富多彩的公安实践工作。② (3)实践教学师资不足,教师实践经验匮乏。教师是 实践教学的实施者和引导者。在传统办学模式下,公安院校 就缺少既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专业知识,又具有丰富公安实 践经验的教师。随着高度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公安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师资问题越发严重。

由于我国公安院校教师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参与公安实践 活动的人少,具备丰富办案实践经验的人更少,严重影响公 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下的教学质量和改革成效。

(4)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不尽科学,实效有限。目前大多数公安院校对实践教学的考核出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考 核对象不全面。往往只针对学生;
二是考核结果不具体;
考 核结果多为抽象的定性分析,系统的定量分析和评定少,指 引功能不健全,不利于调动教师、学生和管理者的积极性。

三是考核未成体系,难以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功能。

(5)实践教学资金投入不足,场地、仪器设备保障不 够。长期以来,我国公安院校建设和发展经费不足。在急需 资金的实验室、实训场地等硬件建设方面长期不到位。在实 践教学管理方面,也是松松垮垮,时紧时松,不规范,不成 体系,与高质量的实践教学要求不相适应。

3 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加强实践教学改革的 思考 (1)做好整体设计,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课程体 系。主要措施:一是要深入公安各警种、岗位进行调研,明 确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具体的能 力标准;
二是在此基础上开发实践教学课程资源,制定科学 合理、具有内在逻辑的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围绕各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和具体的能力标准,设置支撑该项能力培养的实践 教学课程或项目;
三是对实践教学课程或项目的设计既要考 虑专业特色,又要考虑内容的前后连贯;
三是在教学进程安 排上,要打破传统排课方式,以实践教学内容为引导划分教 学单位,注重专业教学内容的连续性和实践、施训的一体化, 强化巩固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
四是根据各专业情况,可开设专业课程模块的综合训练课程,强化实验、实训、实习、 实战有机结合和综合演练。③五是加强实践教学教材建设, 固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2)抓好师资建设,打造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师资体 系。主要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公安部要求的“公安机关与公 安院校共同负责学生的培养”“注重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的 联手联动”政策支持优势,加强校局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公 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真正的融合。二是结合基层公安机关与公 安院校的特点,在教师建设方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 办法,建立培训、实践和交流新机制,打造一支能战会教、 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教官队伍。

(3)加强管理,建造严密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主要 措施:一是应成立一个类似“实践教学中心”的管理机构, 专职负责整体实践教学的设计、分析、督检、反馈整改等工 作;
二是在具体的实践教学管理中,可根据情况灵活采取分 散与集中、机动与委托、学生自我管理等多种形式,确保教 学效果和安全;
三是建立和健全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减少运行的随意性,确保实践教学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

(4)重视保障,建立高效运行的实践教学保障体系。

主要具体措施:一是加大实践教学建设经费保障力度;
二是 加快完善校内实验室和实训场地设施建设;
三是加强校外实 践教学基地建设;
四是积极打造实践教学沟通联系平台。

(5)强化考核,设计科学有效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主要措施:一是建立与理论教学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考 核评价体系;
二是在实践教学本身的评估,对学生实践过程 及结果的考核以及对教师教学活动的评价等重点方面要多 下工夫,设计系列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三是重视实践教学 考核评价体系的结果运用,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调整和纠 正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教学 质量的提高。

重庆市教改研究项目“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人才 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 杨辉解.公安专业实践教学的难点及解决路径[J]. 中国城市经济,2010(8). ② 陈建军,方格.公安院校实践教学改革若干问题思 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4). ③ 杨辉解,蔡炎斌.论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下公安 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公安教育,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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