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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对青少年文化影响探索]青少年探索

来源:植树节 时间:2019-11-20 08:32:26 点击:

家庭对青少年文化影响探索

家庭对青少年文化影响探索 一、家庭是青少年文化 “DNA”发展的潜在航标家庭教育理念是青少年成长的 潜在航标。家庭教育理念影响着父母对孩子们实施的教育内 容和教育手段,如对孩子期望目标设定的引导、奖惩的内容 等。无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文化中,家庭都更多地承担着育 儿的直接且主要的任务。换句话说,家庭是对青少年文化 “DNA”进行直接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因此,父母的素养与 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及教育所采用的手段,均影响着青少年 的文化习得、文化价值取向和获得效果,同样也影响着孩子 们对教育的兴趣选择与对待教育的态度、教育习惯的养成等 等,而所有这些正是青少年在自主性获得后,自我期望目标 设定与自我文化选择的主要影响原因。父母的教育理念是孩 子们文化定势形成的基底。关于此,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艾 里克森的人格理论有着更深层次的关于自我发展的思想。尽 管艾里克森强调自我的形成是一项终身任务,但他更强调青 少年时期的发展是最重要的,因为这一时期青少年能够觉察 到自我是一个连续的、同一的个体,并能够依据自我来做事。

就是说,青少年时期获得的这种稳定的同一性是他们选择工 作、事业,并与他人建立关系的基础,而这正是家庭这一社 会化的主要场所对青少年文化“DNA”实施教育的主要功能。

赫希在《少年犯罪原因探讨》一书中,运用社会控制理论研 究家庭对于青少年的重要性。尽管他透视问题的视角是从青少年处理与社会关系方面切入的,但并不影响据此得出家庭 对青少年的重要性的同样结论。他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 联系具有四个组成部分:(1)个人对家庭和社会组织的依 赖关系;
(2)个人对社会所提供的机会而付出的努力;
(3) 个人对正当的社会活动的参与;
(4)个人对社会法规和传 统观念的尊重。如果一个人在这四个方面对社会的联系都很 密切,就会成为社会的一个成员。而这四组关系在我们看来, 关键在于个人与家庭的关系。由于青少年生存的非独立性, 对家庭的物质融合着越来越多的文化依赖与认同。同样的关 注也来源塞尔卜维奇和乔达诺。他们的研究表明,有三个因 素同青少年犯罪行为关系最密切:(1)父母对子女行为的 监督;
(2)子女所感受到的父母对他们的尊重、接纳和支 持的程度;
(3)子女同父母沟通的程度,包括子女同父母 讨论他们在学校碰到的问题、就业计划,以及同朋友之间的 矛盾等。可见家庭及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文化奠基的重要性 是任何组织和机构不能替代的。古语云“:言教不如身教, 行动是最好的老师”。父母的实际社会活动方向、方式、能 力、价值追求等,几乎每时每刻都以无意识的途径作用于孩 子,给孩子纯洁的心灵书写上父母文化倾向的色彩,尽管这 一切都是在无意识、无为中完成的。尤其是今天,文化融合 趋势如此之强,一个民族是否能保持自我的文化特色,区别 于别的民族,基础性的文化书写就在家庭,在父母及家庭相 关成员的互动文化中。二、家庭赋予了青少年特定的社会文化特征 家庭在现实社会中的地位结构既影响着对青少年教育 的文化选择,又影响着青少年教育过程中所能得到的教育资 源。我们知道,社会是由处于不同社会结构位置的人组成的, 由于社会的这些不平等性,社会中每一个现实的人所生活的 具体家庭在社会结构位置中的秩序不同,而造成了出生后社 会文化教育起点上的差异,这些差异既影响家庭在社会中社 会资源的拥有质和量,也影响着家庭对社会资源可能获得的 多寡与获得途径。这些现实的社会资源作为一种实际存在, 规定并影响着家庭的文化选择与文化认同,置身于此环境中 的孩子,既是家庭社会角色的间接参与者,也是社会赋予家 庭地位和认同的直接对象,如同一幅全息画,影响着孩子的 成长与教育。家庭与社会的这种互动过程就是孩子们文化理 念形成定势的轴心环节。然而,每一个社会个体都出生在一 个独特的家庭中,拥有独特的种族、阶层、亚文化及宗教信 仰。当青少年逐渐长大后,青少年文化“DNA”也随之成长, 他们对自己特征的评估使他们容易选择那些反映和强调那 些负载他们自我文化与价值观的社会群体。以美国与日本两 种文化与自我的研究结果表明,美国的独立性自我 (Independentself)是一个有界限的、独一无二的,整合动 机与认知的小宇宙,是集意识、情绪、判断、行为为一身的 动态枢纽,它既区别于其他小宇宙,又从它所在的社会和自 然背景中醒目地突现出来。可见,西方文化中不仅将自我解释为独立的功能单元,而且还将独立性定义为社会化的基本 任务。在西方的教育观念中,父母应当教会孩子如何做到独 立。而与此不同的日本文化则是倡导一种相互依赖的自我 (Interdependentself),即将自我看做周围社会关系的一部 分,并认为自己的行为取决于其他人认为自己应当采用的思 考、感觉和行动的方式。这里“自我并不是一个有限定的整 体,它的结构随着社会情景特征的变化而变化。由此可见, 不同文化对青少年社会化的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式、可能 的教育条件等的方面的差异,会造成青少年文化“DNA”自 我特质的本质差异。而任何一个家庭必然是一特定的亚文化 承载体,因而对青少年文化“DNA”赋予必然有其特殊的社 会地位特征。

三、家庭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选择 随着家庭功能越来越社会化,外部环境对青少年文化 “DNA”的影响突显。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青少年时期主 要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因此,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的行为对 青少年的认知选择有着频度、强度、暗示、榜样等效应。由 于青少年生存的非独立性,使得青少年对所依赖人的存在方 式、交往方式等,会因自我需求被满足的程度而作出不同程 度的取舍、认同,进而对与此相关的文化进行储存,并适当 通过模仿进行强化,从而成为自我文化的一部分。也就是说, 对青少年而言,家庭对他们的培养和教育至关重要,父母亲 是子女行为的典范,子女从他们那里学会如何做人、如何与他人相处,以及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同时也学 习他们的道德标准、行为准则、生活习性、工作态度和责任 心等。著名学者莱弗罗尔(1988)的研究从以下方面说明家 庭对青少年的重要性:(1)父母参与儿女娱乐和体育活动 的程度;
(2)子女在学校的学习和工作使他们养成的成就 感,以及竞争能力形成的程度;
(3)家庭内积极地探讨和 重视道德和价值观念的程度;
(4)家庭对政治、社会、文 化和知识的关心程度;
(5)家庭成员间受到父母的鼓励而 形成的自信、自立和自主的程度。如果家庭在这几个方面做 得理想,那么青少年的文化获得就会相对一致并具有稳定性。

然而,文化的一致与稳定是建立在如弗洛伊德的自我完整、 协调的基础之上的。否则,自我就会出现断裂,发生文化短 路和故障。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个性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本 我,二是自我,三是超我。本我(它)与生俱来,是一个人 最基本的。最原始的生理需要,对食物和其他维持生命所必 需的物品的需求,这些需要遵循追求快乐的原则;
自我(我) 是一个人的个性中有意识的、理智的部分。一个人的自我的 发展,使其生理上的自然需求与社会行为规范之间形成一种 有意识的平衡;
超我(高于我)的发展是一个人接受了父母、 社区以及周围其他人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水准的结果,是一个 人的个性中道德品质部分,个人用它去检验其行为。超我是 社会文化在个人个性上的体现,也是个人个性中内在化以后 的社会文化。人的个性是在本我与超我的矛盾中形成,如果这两者间有一个比重过大,这个人的个性就不正常;
如果本 我在一个人的个性中占了主导地位,他就可能会不惜犯法去 满足本我的要求;
如果超我在一个人的个性中占了主导地位, 而本我的要求受到过分压抑,这个人就会精神焦虑,并出现 行为失范。正常的社会化过程有利于健康的个性发展,但是, 如果社会化的主体(如父母亲)使用惩罚性的、反复无常的 或是专横的教育方法,那么孩子的个性发展可能失去平衡。

因此,青少年的违法行为可能是个性深层矛盾的反映。就人 的本性而言都是反社会的,人只有经过一个妥当的、平衡的 社会化过程,才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总之,人之为人的 基石在于自我主体意识的形成和价值理念的确立,价值既是 文化的核心,更是社会人存在发展的核心,因此,向新生人 员传递文化,其本质意义就在于既保持一个民族的文化特质, 又确立一个社会的评价尺度,而这正是文化融和的过程中, 任何一个国家使其国民既有世界性,又有民族性文化特征必 须做到的,因为只有文化才能成为人与人的区别标志。家庭 既是赋予新生成员文化“DNA”的第一场所,又是学生未来 自主文化选择能力培养的核心所在。然而,如何才能使家庭 教育真正达到良好的教育目的,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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