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钻爱网 > 节日 > 建党节 > 依法治军理念下的军事法学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人才培养理念有哪些

依法治军理念下的军事法学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人才培养理念有哪些

来源:建党节 时间:2019-11-24 07:48:16 点击:

依法治军理念下的军事法学人才培养创新研究

依法治军理念下的军事法学人才培养创新研究 新军事变革日新月异,打胜仗不光靠武力,还要靠法律的保驾护航。

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军的重大战略举措大背景下,着眼军事法学人才培养的实践创 新,为我军提供优秀法律人才,为打好打赢法律战、赢得战争主动权做好充分准 备。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明确 提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 重大改革举措,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 略,深刻阐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军军事法学人 才的培养创新指明了方向。

一、依法治军条件下军事法学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 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军 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 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防 和军队改革的重要保障,是确保部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和高度集中统一的坚强保 证。”依法治军是我党的不懈追求,伴随我军建设发展的整个历程。当前,我国 军队发展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我国安全环境更趋复杂, 安全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多变性显著增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 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培养军事法学专业人才,增强军队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培养,是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 迫切任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迁,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发生了 新的变化,世界发展态势决定了国家安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国际环境看,国 际体系进入加速演变和深度调整时期,我国安全和发展同外部世界更加紧密地联 系在一起,世界急剧变化增大了我国安全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我国安全和发 展的国际环境更加复杂。从周边局势看,我国周边特别是海上安全面临的现实威 胁呈上升趋势,某些大国加大力度对我国进行战略遏制和围堵,我国海上安全环 境更趋复杂,一些亚洲国家不断在钓鱼岛、南海等岛屿归属和海域划界问题上挑 起事端,围绕海上争端的斗争是长期的。这时候法律战的作用就尤为突出,我们 要充分重视军事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将他国企图干涉我国岛屿领土争端的事实揭露,指出其所为“合法依据”的非法性,为钓鱼岛、黄岩岛等岛屿一直以来为我 所有提供法律依据,以免对方抢占了舆论先机,争取战略上的主动,以便赢得先 机、赢得世界人民的同情和支持,有利于我国尽快解决岛屿争端问题。从世界军 事发展看,世界新军事革命加速发展,世界主要国家都在加紧推进战时法律应用, 美军在近几场局部战争中充分应用法律,巧妙运用军事法赢得了联合国安理会的 授权,规避了国际武装冲突法的规定,使自己发动的一些存在争议的战争披上合 法的外衣。面对这些发展态势,我军要充分认清国家安全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 高度警惕他国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等旗号侵略、颠覆、分裂我国的危险,高度警 惕他国以双边军事性条约的名义公然干涉我国领土争端问题,高度警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发展进程被打断的危险,强化在法律上赢得主动的思想,保持箭在弦上、 引而待发的高度戒备状态,充分发挥军事法学的作用,确保在法律上站得住脚, 在国际舆论上处于主动地位,做到师出有名。

二、当前全军军事法学人才队伍建设状况 通过深入部队调查了解发现,现在从事军事法学专业的干部,75%不 是本专业毕业,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对军事法学知识掌握得不够深入。有的认 为该专业发展前途受限,存在面临转业的可能性,思想上不愿意长期从事该专业。

军队干部队伍中,能够精通军法专业的全军也没有几个,大部分师旅一级军法专 业骨干缺口较大。因此军事法学系统在人才队伍建设上面临着诸多问题。一是规 模小。军事法学干部进入军区专家委员会的比例较小,军法专家中真正出类拔萃 的军法人才也屈指可数,且大部分都是面临退休的老干部。二是层次低。由于部 分人专业层次有待提高,因而提高整体层次是必然趋势。在有限的人才中能够在 全军叫得响的人才屈指可数,科研革新成果在总部挂号的也不是很多。三是留不 住。由于受任职年限和编制的限制,不少优秀军事法学专家转业到了地方。

三、关于军事法学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 在找准问题、反思教训的基础上军区各级部门必须下决心把军事法学 人才队伍建设摆到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动找位置,积极谋发展,持之以恒 抓建设;逐步摸索统筹规划、整体发展的军法人才建设模式,突出人才的培训机 制、合理优化管理机制,使军法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是改革培训模式,完善培训机制。在培训形式上,可采取内配和外 培、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对实践性强、理论要求高、自学有困难的法 学课目,可挑选有一定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人员送院校深造、赴军事法院观摩实习;内培要逐步推广模拟化、网络化、电教化的培养模式,实现培训方式的根 本变革。依托军事院校开办军事法学专业培训班,跟踪外军军事法学发展趋势, 抓好学习和知识更新,提高军法人员的办案处置能力;依托军事法院、军事检察 院,集中部队法学技术骨干定期实习,解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问题;依托 基层单位为基地,采取以干代训的形式,组织军法人员开展军事法学知识的培训, 提高军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整体能力。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综合性,改变传 统的专业划分和“单一型”训练模式,使军法专业人员一兵多用、一专多能,增强 综合法律保障能力;要加大科技含量,把培养人才的重点从重体能、重传统知识、 重一般技能,转到重智能、重高科技知识结构、重高技术技能上来。在培训方法 上,要强调主动性,改变讲授式、灌输式的被动训练,培养提高官兵的创造思维, 不断增强官兵运用法律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在培训方式上,要按专业分组、按 层次编班、按任务组队,解决“一锅煮”“吃不饱”与“吃不了”的问题。有计划地选 择一批重大纠纷案件,集中专业人才攻关,在实践工作中发现和培养骨干人才;
根据法律现状和发展趋势,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赋予学术带头人以专业指导和 人才培养的职责,发挥他们的事业开阔、前瞻性强的优势,推动法治建设和法律 人才的同步发展,努力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强、业务能力精的军事法学保障人才。

二是转变用人观念,完善使用机制。在军事法学人才使用上,要善于 发挥专长,不以文凭、资历论长短,不求全责备,不纠缠细枝末节,可以在任用 的同时抓好教育引导,放到适合的岗位上用其所长。每年在全军开展法律实务处 置比拼活动,通过比较处置涉法案件的数量、质量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并设立 军法专业人才库,人才库干部骨干的转业必须经过业务部门批准。要大胆提拔使 用优秀尖子人才,委以重任,为他们创造用武之地,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聪明 才智。在人才管理上,要加强动态控制,注意保留人才。在法学人才保障部队范 围内,积极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交流,调余补缺,避免造成人才资源的闲置和 浪费。要加强专业管理。对法学专业的人才,可以从地方特招入伍,以优化人才 结构,充分发挥人才队伍的整体效能,避免出现大进大出和断层现象。要完善法 学干部的“双重管理”机制。法律实务干部既要纳入干部部门的统一管理,又要纳 入法律实践部门的业务管理,通过建立法学干部档案,完善考评目标和措施,加 大法律业务部门参与和业务干部管理的力度,促进人才队伍的整体优化。要搞好 合理搭配,优化组合,凝聚法学专业人才群体的智慧。

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机制。首先,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法学 专业人员提高素质开“绿灯”。鼓励他们参加司法考试、进修学习,尽可能为他们 解决一些费用。完善政策规定,建立激励机制,本着重实绩、重技能、重发展的原则,对法学知识过硬、工作业绩出色的骨干,优先调职晋级、优先立功受奖。

对科研成果突出、在法律实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勇于打破条框限制,要 以成果和实绩论“英雄”,积极为他们提前晋职晋衔、晋升高职铺路搭桥,同时也 能加速他们向高精尖人才的跃升。要大胆启动利益杠杆,每年给与做出特殊贡献 的骨干人才按2-3%的比例提前晋职晋衔,还可设立“最佳成果奖”和奖励基金等, 重奖娴熟运用法律思维处理实务的人员。其次,要叫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 下”的口号,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加强定期考评,对法律工作平庸、无所作为的 要进行岗位调整,使法学人才干有甜头,想有奔头,一心扑在事业上。

作者:顾爽 来源:继续教育 2015年11期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