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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法律法规 [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问题及对策]

来源:实习计划 时间:2019-11-20 08:23:50 点击:

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问题及对策

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针对新疆高职院校法律素质教育中存在的问 题进行了简单分析,建设法治中国要将法律教学从隶属于思 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现状中解放出来,突出法律教学的地位和 作用,并提出提高高职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生;
法律素质教育;
问题;
对策 近几年来,新疆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为新疆区域经 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宝贵人才资源。高职生尤其是少数民族高 职生已成为新疆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法律观念和法 律信仰如何将直接反映和影响到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重大 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高职生的法律素 质教育对于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 标有着重要意义。

一、新疆高职院校法律素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目标有偏向。通过调查了解,相当多的 学生认为当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注重理论知识,而轻视法制 理念和实践教育,强调国家和社会需要而忽视了学生所学专 业、就业岗位和个体需要的相关法律知识。(二)法律教育 内容脱离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对高职生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是,目前的高职生法律教育内容在时代性、现实性和实现 性方面结合不够,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现实和教育对象的实 际需要相脱节。具体表现在,一是法制教育内容与学生所学专业,职业发展与就业岗位的培训结合不够深入。二是法制 教育与新疆特殊区情教育结合不够突出。(三)在法律素质 教育中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不够。由于受传统教育的影 响和教师对现代化信息技术作用认识不够充分,在法律素质 教育中主要采取灌输模式,强调法律知识的学习,运用现代 化信息技术法律教育的信息量不够和教师自身法律素养不 高,忽视对法律信仰的培养和国际化培养理念,导致了高职 生现代公民意识的缺失。(四)法律教育师资力量严重短缺。

当前新疆高职院校法律课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承担法律 素质教育教学任务,较大部分教师毕业于非法学专业,教师 自身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很难深入和展开法律精神和法律 理念层面的教育,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五)法律素质教 育评价方法过于依赖定量评价方法。从目前新疆高职院校现 状来看,高职生法律素质教育评价方法附属于思想政治理论 课考核评价方法,不少学校不仅考察平时成绩(包括学生课 堂表现、作业和考勤等),而且考察考试成绩和实践成绩。

在评价方法上还采取定量评价的方法,评价过程中学生自我 评价方法存在缺陷,这势必影响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提高。

二、提高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对策 (一)转变教师教学理念,明确法制教育目标。在法制 教育过程中,教师必须转变教学观念,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 现代化教学理念,深刻领会现代的法律理论和法律精神实质, 通过法律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让学生明白法律至上理念、人民主权思想、公平正义观点、权力制约理念和权利本位意 识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观,培养 学生法律法律意识,明确法律权利和义务,逐步树立社会主 义法律理念,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法律信仰。(二)根 据高职院校以就业为导向和行业需要,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 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法制教育不仅要深入课堂,也要深入 学生日常生活和管理之中,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就业岗位培 训等,这将有力地促进学生法制教育。建设法治中国要将法 律教学从隶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现状中解放出来,突出 法律教学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注重法律基础的教学,结合 高职院校职业特点和职业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教学内容, 不断与时俱进,增强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工作国际化和信息化 水平。其次,要将社会需要和学生个体需求相结合选择教学 内容,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 要选择的教学内容要考虑到学生个人需要,同时还应将新疆 特殊区情教育需要结合起来,注重《宪法》《民族区域自治 法》《刑法》《国家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反恐怖 主义法》《国防教育法》和《诉讼法》的教育,培养学生权 利义务观、宪政理念、人民主权思想、正确的法律程序理念。

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增强学生学 习和应用法律知识的意识。(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 薄弱是影响高职院校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原因。学校通过各 种形式和渠道培训,增强教师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和法律应用能力以及法律教学能力。同时,积极引进法学专 家、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进校园,为学生授课,讲专题, 通过丰富学生法律实践经验和能力,能够拓展学生的法律知 识和法律观念,提高高职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时效性。(四) 突破课堂教学空间的局限性,改进教学方法,丰富实践教学 环节,提高教学效果。高职院校的法律素质教育首先要实现 教学领域的创新,突破传统的以学校为中心和课堂中心的模 式,走进现实生活、社区、企业生产活动和学生定岗实习等 环节中了解社会和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改进教学方法, 加大实践教学力度,(五)进一步完善法律素质教育评价方 法。在教学中,通过考查学生掌握法律理论知识的笔试成绩 以外,还要检测和评价学生学习过程和行为,把平时表现、 作业、组织纪律、学生课堂参与和社会实践等定量评价结合 起来进行评价,让学生参与评价过程,打破传统的评价方法, 采取民意测验、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定性评 价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有利于高职生全面、客 观和准确认识自我,这将对促进高职生积极参与教学以及提 高学生的各种能力和素质有很大帮助。

参考文献:
[1]冶刚,刘珉曳.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实证分析与对策研 究.淮阴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03. [2]曲麟.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黑龙 江史志,201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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