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钻爱网 > 书信 > 倡议书 > 提升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刍议|海军军衔

提升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刍议|海军军衔

来源:倡议书 时间:2019-11-26 07:58:43 点击:

提升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刍议

提升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刍议 国际法能力素质是现代海军官兵的必备素质。在新形势下,人民海军 职能使命的不断拓展对海军官兵的国际法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应遵 循“澄清误区、思想重视”和“全员普及、重点加强”的基本思路,通过健全体系、 完善内容、创新方法、拓展途径等具体举措,着力提升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

一、国际法能力素质是现代海军官兵的必备素质 海军的基本职责就是要维护本国的海洋权益与安全。履行这一职责,需要 以国际法规则作为依据,这就要求海军官兵必须牢固树立尊重和遵守国际法的观 念意识、系统掌握基本的国际法规范知识、努力提升国际法能力素质,在任何时 候都能做到依法履职,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

(一)和平时期 在和平时期,虽然没有战争,但在国际交往中客观存在着许多关于国 际海洋争端的法律问题。我国一贯奉行和平发展的外交政策,坚持依据国际法原 则、准则和规范,采取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和平时期的海军军事行动,既要 充分利用国际法赋予军舰的法律地位及海上行动的特殊权利,有效实现我战略目 的,同时也要遵守国际法规范、依法行动,贏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因 此,海军官兵若能较好地掌握和运用国际法知识,将会有力推动我国外交政策的 贯彻落实,从而更好地树立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二)危机时期 虽然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但不同国家之间因海上安全、海 洋领土、海域划界等问题而产生的国际危机时有发生。作为一个正在迅速崛起的 发展中国家,我国与周边海洋国家之间面临着一系列的海洋争端。这些争端在特 定情况下都有可能演化为军事危机甚至产生军事冲突。在出现军事危机时,如何 做到既保持克制、避免事态升级,又能依法履行、维护国家核心利益,这就要求 海军官兵必须具备过硬的国际法能力素质,奠定有效应对和处理危机事件的能力 素质基础。

(三)战争时期 传统的国际法包括和平法与战争法两大部分,战争法在国际法领域单独成为一个部分,其重要地位可见一斑。现代战争法的规则主要是为了人道的目 的而制定的,因此现代战争法通常也被称之为“国际人道法”。在现代战争中,遵 循国际法规则体系的规范要求,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在未来军事斗争决 策及作战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国际法基本原则及关于合法使用武力规则、作战行 为限制规则、人道保护规则、中立规则、战争罪犯惩处规则等内容。这就要求任 务官兵必须学习、掌握并能灵活运用相关规则,既做到用相关战争(或武装冲突〕 规则来规范自身的作战行动,维护自身合法的作战利益,同时也做到及时运用法 律武器揭露、谴责和制止敌方的违法作战行为。因此,海军官兵只有掌握了国际 法并在作战行动中认真尊崇战争法,才能真正体现我军“仁义之师”“正义之师”的 良好形象,在战争实践中赢得舆论和法律上的主动局面。

二、提升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的基本思路 目前,与履行海军职责使命对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提出的要求相 比,我海军官兵的国际法能力素质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实践中,必须针对这些差 距,理清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培训的基本思路。

(一)澄清误区、思想重视 长期以来,广大官兵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偏差,认为只要军事 专业技能过硬就足够了,忽视了国际法能力素质也是官兵军事能力的重要组成要 素。为此,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提升问题,切实增强 海军官兵不断提升自身国际法能力素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 教育训练素质提升机制,不断完善针对性强的教育训练内容体系,积极探索灵活 多样的教育训练方法手段,努力拓展教育训练的有效途径,大力提升海军官兵的 国际法能力素质。

(二)全员普及、重点加强 海军官兵作为一个整体,其国际法能力素质的提升,应当着眼于有效 履行职责使命的要求,通过全员普及国际法的基本知识来提升官兵国际法能力素 质的整体水平。与此同时也应看到,海军官兵因其具体战位不同、岗位职责不同, 对国际法能力素质的实际需求也必然有所不同;
即将承担相应任务的海军官兵与 暂时尚无相应任务的海军官兵相比,在国际法能力素质提升方面的侧重点与针对 性要求也应有所区分。加之目前海军在国际法能力素质教育训练方面的资源相对 有限,因此在搞好全员普及教育的同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战位、不同岗位、承担不同任务的官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重点训练。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突出实效。

三、提升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的举措建议 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与履行职责使命的要求之间存在着较大差 距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客观上新的实践任务对官兵国际法能力 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
另一方面,是由于主观上在相应的能力素质培训工作中存 在诸多不足。为此,在海军院校国际法基本理论教学和部队国际法应用能力培训 中,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举措,大力提升海军官兵的国际法能力素质。

(一)健全院校、训练机构和部队培训相结合的国际法能力素质培养 体系 在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培养方面,一是要根据院校、训练机构和部队训练 的特点,明确各自训练的重点内容。例如,院校生长干部学员的国际法相关课程 教学,应侧重于海洋法、战争法的基本理论和规范知识的讲解,为培养形成国际 法应用能力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院校任职培训,应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岗位,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实践课题的研讨教学;
专设训练机构培训,应侧重于结 合本单位承担的相关专项技能,组织开展国际法应用能力训练;
部队训练,则应 区分训练对象组织开展,军官相关训练应侧重于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促进综合应 用能力的形成,士兵相关训练应侧重于与其战位需求相适应的基本知识的掌握和 应用。二是做好院校、训练机构和部队训练之间的协调衔接,从根本上改变不同 训练形式之间相互脱节、训练与实战相互脱节的状况。三是加强院校、训练机构 的教员与部队指战员(特别是曾经参加执行海军涉外军事行动任务、拥有相关丰 富经验的指战员)之间的岗位交流与互动,使院校和训练机构的教员更加了解官 兵国际法能力素质的现状与需求,使指战员进一步加深理论认识,并在教员岗位 上更好地发挥培养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国际法能力素质培养内容 要改变目前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中,教学训练内容区分度 不明显、针对性不强的状况,着力完善国际法能力素质培养的内容。一是要注重 培养官兵形成依法履职的理念。《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 治军的决定》明确要求强化官兵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提高官兵法治素养和依法 办事能力,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础和保证。“海军官兵在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必须牢固树立依法履职的理念,特别是要强化遵守和运用国际法 的意识和理念。二是要根据岗位任职和遂行任务要求,针对不同层次、各种形式 的教学训练对象,科学设置国际法理论和规范知识教学训练内容。例如,中高级 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中,国际法教学训练内容的设置应着重于”深刻理解国际法 基本原则和与重大军事行动相关的国际法规定”,而对于一线基层官兵,如航海 部门官兵国际法教学训练的内容设置,则要以各海域通行制度为重点。三是要将 最新相关理论成果及法规制度的内容及时融入教学训练之中。如我军在遂行军事 行动中,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际法基本原理和规则制定形成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海上护航行动条 例(试行)等军事法规,尽管在属性上属于我国国内法,但就其内容而言,正是 以国内法形式对国际法基本原理和规则的解读,应当成为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培 养的重要依据和内容。

(三)创新国际法能力素质培养方法 要改变目前国际法能力素质教学训练中“满堂灌”、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的状况,必须从三个方面来创新和丰富教学训练的手段和方法。一是要在讲清基 本原理和知识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手段和方法,注重充分发 挥教学训练对象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学训练的思辨性和启发性。二是 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紧密联系,积极组织开展案例教学、想定教学。例如,通过 精心选择相关行动样式中的国际法问题组织开展想定教学,既能“解决教学内容 与实践需要相脱节的痼疾,更能通过理论分析、査找规则、实践操作和作业讲评 等环节,加深学员印象,”十分有利于教学训练对象国际法实践应用能力的提升。

三是要注重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的运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教学、模拟化教学等 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增加教学训练的信息量和直观感,更好地服务于教学训练 效果。

(四)拓展国际法能力素质培养渠道 除院校、训练机构和部队教学训练之外,海军部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 实践行动也是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培养的重要平台和渠道。《中国人民解放军海 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纲要》规定:组织非战争军事行动训练适用本纲要。《中国人 民解放军海上护航行动条例(试行)》规定:执行海上护航任务的部队,应当组 织开展针对性训练。目前,我海军编队在索马里海域的护航行动中有效开展了相 关针对性训练,这对于海军官兵国际法能力素质的提升大有裨益。作者:佟怡铄/海军工程大学 科研部,武汉 430033、耿洪健/海军工 程大学 训练部,武汉 430033、王海英/海军南海舰队,广东 湛江 524001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