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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办法

来源:清明 时间:2020-01-05 07:48:17 点击:

市水利局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接待工作,不断提高接待水平,按照热情、适度、节约的原则,坚持接待标准,严肃接待纪律,制止奢侈浪费,使接待工作更好地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范围

1、区、州业务部门安排我局负责接待的客人。

2、市水利局因公务往来需要安排的接待客人。

3、上级领导对水利工作进行检查、业务督导、调查研究的客人。

二、接待原则

1、遵循适度控制,坚持标准,热情好客,文明礼貌的原则。

2、树立机遇观念和信息意识,要带着目的搞接待。要接待出思路,接待出感情,接待出项目,接待出资金,接待出成果。

3、坚持外松内紧的原则。外来客人要尽力让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而本市范围内接待要适度从严控制。

三、接待程序

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一律实行接待卡制度,本局各科室接到接待信息后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做出接待安排,发放《接待卡》或《接待购物单》,凭卡接待。

四、接待标准

1、接待标准按市委有关文件执行,由主要领导确定陪餐人员。所有接待一律不安排烟,州以内客人一律不安排酒水。

2、接待中,午餐一律安排工作餐,严格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不得超过来宾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即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业务骨干。

3、局机关干部下基层、基层同志来局办事、局机关加班等,一律不准公款就餐,确需用餐的必须请示局主要领导后实行工作餐(拌面、炒面)由办公室签发接待卡,并到指定餐厅就餐。

4、在水利系统内部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

5、与有关单位协调工作关系的宴请,经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

五、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接待手续。

1、在市区内接待客人食、宿及水果等接待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和采购,实行办公室和部门经办人双双签字管理办法,以完善相关手续,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在外边打欠条采购接待用品。

2、来客就餐、住宿及接待用品的结算。每次接待,由局办公室开具接待审批单与接待用品采购单,经局领导签字,采购结算时要附全单据,严密手续。随意接待或手续不完备的,不予报销。

3、实行对口接待,上级来客能对口的对口接待,不能对口的由办公室安排,接待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每次接待工作,遵守接待制度,严格接待标准,杜绝接待失误。

六、本局有关部门及接待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接待的政策规定。对违反接待规定,超标准吃、喝、玩、乐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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