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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学 [“互联网+”的法学]

来源:实习计划 时间:2019-11-23 07:49:45 点击:

“互联网+”的法学

“互联网+”的法学 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是法治人才培 养的需求。本文运用大数据思维,通过当当网分析了现今我国 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随后在 出版、教育、旅游等各行各业掀起了与互联网结合的旋风,互联网思维越来越被 更多的人关注并应用。

一、法学教材出版现状 在“互联网+”背景下,学会运用大数据分析事物,揭示其内在联系,是时代 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据此,笔者选择在图书出版营销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当 当网作为数据平台进行了法学教材的数据研究,以了解法学教材的出版现状。笔 者首先登录当当网平台,在其商品信息分类中选择“图书”——然后进行高级搜索。

根据高级搜索时关注点不同,分别选择了法学教材纸质图书、电子图书、出版社 出版情况、职业教育法学教材等视角分别统计,截至2015年10月21日数据显示如 下,并据此分析了困扰法学教材出版的因素。

1.法学教材纸质图书与电子图书建设现状 高级搜索时通过两个条件进行筛选:一是,选择介质“纸书”;二是, 选择书名并输入“法学教材”,同时满足条件的有14737件商品信息。在介质改为 “电子书”,其他条件不变时,显示有11件商品信息。由此可以看出:一是,已出 版的法学教材种类繁多,已达上万种,有必要进行资源整合,合力推出品质更高 的优质教材。二是,电子书的开发严重滞后,电子书的占比仅占图书的0.7%,在 适应学习者新的学习行为习惯方面还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2.各类出版社出版法学教材的现状 为了解法学教材出版现状,笔者在当当网上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中国 人民大学、法律出版社等9大出版社进行高级搜索。高级搜索时,设置三个条件:
一是,选择介质“纸书”;二是,选择书名并输入“法学教材”;三是,选择出版社并 输入“出版社名称”。查询到的情况如下:
序号 出版社名称 商品信息(件) 序号 出版社名称 商品信息 (件) 1 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 3816 6 高等教育出版社 248 2 北京大学出版社 849 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51 3 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 738 8 武汉大学出版社 137 4 法律出版社 487 9 复旦大学出版社 33 5 清华大学出版社 380 合计 6839 从上述数据挖掘出的商品信息看,这9家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材纸质 图书种类占到了全部纸质图书的46.4%;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种 类更是占到了全部纸质图书的25.9%。当然,这些教材的作者来自不同高校,通 过出版社层面的集中引导加强法学教材的创新出版成为重要的、可行的抓手。

二、法学教材出版创新开发的逻辑及路径 1.坚持三维互动开发逻辑 根据上述对法学教材出版现状及编撰困境的分析,笔者提出在开发教 材时坚持“法治思维、教育思维、互联网思维”三维互动的新的法学教材开发逻辑。

首先,法学教材的开发需要坚持法治思维。出版的法学教材必须与国家的法治要 求、法治精神相吻合,注重法文化的传承,这是内容上的维度需求。其次,法学 教材的开发需要强化教育思维。培养法学人才需要遵循教育的规律,以理解为视 角进行教材编撰,通过任务驱动的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是方法维度上的 需求。再次,法学教材的开发应坚持互联网思维。“互联网+”要求我们运用互联 网思维,使出版的教材能够符合学习者的行为需求,便于实现时时学、处处学、 人人学,提高学习效率,这是环境维度上的需求。目前法学教材开发出版上,内 容、方法和环境三维结合得并不紧密,需要建立并强化三维互动开发逻辑,创新 出版法学教材。2.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材开发路径 随着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数字融合征程的开启,传统课堂已悄然发生 改变。在翻转课堂教学下,教师角色、学生角色、教学组织方式等已需要重新探 寻新的适应范式。法学教材创新开发的技术路径如下:
一是根据翻转教学的需要进行教材编撰。翻转教学的基本程序是“课 前自主学习、课中知识内化、课后知识升华”,翻转教学中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 中心。在法学教材开发时,应按这条学习主线重新设置,同时充分运用二维码扫 描链接知识点、法律文书、合同范本、典型案例视频等,实现数字化学习和移动 学习。

二是通过设置不同角色,增强对法律条文的深度理解。法学类专业的 特殊性在于,不同的就业岗位,对学生的思维训练要求有差异。如常见的就职岗 位有法官、律师、检察官。除对法律知识的共性要求外,法官更强调公平公正, 居中裁判,杜绝偏听偏信。律师和检察官各自代表当事人和国家机关,依法寻找 能够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线索等,甚至在同一案件中因视角差异,具有一定的 对抗性。故在法学教材编撰时,不妨增加不同角色扮演的问题设置,训练反向思 维和应变能力,以助学习者更深刻地理解法律内涵。

三、出版者在创新出版中的任务转换 在传统法学教材出版中,出版社更强调对文字审稿职责及人员配备,而在 美工人员、微资源素材积累等方面重视较少。出版者在适应“互联网+”的法学创 新教材开发逻辑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材开发路径下,需要做好选题策划,积极进 行任务转换,认真分析大数据时代对传统出版业带来的冲击,顺应“互联网+”的 历史需求,做好工作的转型,尤其是需要对接作者,引领其适应“互联网+教育” 的教材出版。

在法学教材出版上,根据三维互动开发逻辑,一是要加强美工,通过漫画 将晦涩的法言法语文字表达与生活对接,加强理解、强化记忆;二是要增加对比 图表的表达,我国法律承袭了大陆法系严密的逻辑体系,强调推理、论证,图表 对层级关系的表达更为畅达,对比中更容易突出各自特点、要点;三是要加快全 媒体立体化教材建设。现有的法学案例、法律条文及其解析等获取并不困难,但 按照翻转教学的使用逻辑将其重新编辑、串接起来,满足学习者需求还有很大空间需要弥补。

2015年4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 理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建设,促进 课程应用,加强组织管理。”教材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谁能够快速开发 出适应于在线开放课程学习的教材谁就抢占了市场先机,可以说“互联网+教育” 对法学教材的创新带来了巨大的想象空间,亦使现行教材滞后现象越发突出。

如何结合法学教育特点,创新教材出版,将相对枯燥的法律条文与生动的 生活现实对接起来,将法律精神与人文精神衔接起来,培育民众的法律素养,学 会运用法治思维管理和解决现实问题,是参与法学教育的学者和参与文化传承的 出版者应协同改进的问题。

作者:李玲 来源:出版广角 2015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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