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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生态伦理思想评析】

来源:竞职演讲稿 时间:2019-11-19 10:18:06 点击:

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生态伦理思想评析

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生态伦理思想评析 论文摘要:在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既包含着丰富的与现 代生态伦理思想相一致的思想成分,又存在着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不完全一致的 地方,具有二重性。

论文关键词:传统文化;生态伦理;儒学 生态伦理又称环境伦理或环境哲学,其主要内容是肯定自然界和一切 生命皆具有内在价值,人应该尊重生命、尊重自然;人不再是自然伦理的中心, 应把道德关怀扩展到整个自然界并承担道德代理人的责任;人与自然应协同发展。

它着眼于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最终达到人类社会、自然环境的 可持续发展。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被称为“天人关系”,这是一 个与中国古代自然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哲学命题,各家学说对此均有论述。在“天 人合一”的框架中,着力发掘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符合现代生态伦理的思想 正在成为中国生态伦理研究的一大特色,人们在理论倾向上更多地强调中国传统 文化与现代生态伦理的一致性。的确,在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 着非常丰富的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相一致的思想成分,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 态伦理思想并不是一种完全契合的关系,还存在着相矛盾、相冲突的地方。

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从根本上讲 与道家是一致的。它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万物同类,因此对自然 应采取顺从、友善的态度,以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肯定人道本于天道,“赞 天地之化育”的同时,又肯定人为万物之灵,可以“制天命而用之”,主张尽人事 以与天地参。在此基础上,儒家提出了丰富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思 想,这些思想蕴涵着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念。

(一)兼爱万物。尊重自然 儒家认为“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尊重 自然就是尊重自己,爱惜它物之生命,也就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人要博爱生灵, 兼利宇宙品物。儒家六经之首的《周易》中,就把“生生”(尊重生命、长养生命)作为人之“大德”,“天地之大德日生”。随后的儒家哲人也大都从自我生命的体验, 转而同情他人的生命,并推及对宇宙万物生命的尊重。以情度情,以类度类,进 而效法大自然的厚德载物,博大无私。

苟子认为,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养而成,主张对自然万物博施 以“仁”。汉朝的董仲舒则更明确地主张把儒家的“仁”从“爱人”向爱物扩展:
“质 于爱民,以下至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仁”宋代张载进一步将仁爱原则 推广到包括非生命物质,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思想,认为天下所有的 人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外物都是我的同伴朋友。爱必泛爱,成不独成。要真正的 爱人,就必然要爱物。

儒家的这种“生生”、“利物”、“泛爱万物”的思想,类似于当代生态伦 理观所主张的把人类的道德关怀从对人扩展到对一切自然生命的思想,但两者也 有着本质区别。现代生态伦理学认为物与人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平等的道德权利, 应该受到同样的道德关怀;儒家强调爱有差等,推己及人,由人而及物,以层层 向外推扩。这里儒家的人与物虽为一体,但这一体中各部分的重要性是不同的, 所以万物享受的爱的关怀也截然有别,有厚有薄的。对此,明代的王阳明从“大 人与物同体”的角度,作出了独特的论证。他认为,在利益分化发生矛盾时,家 庭血亲处于中心、优先的地位,先爱至亲、家庭,再爱路人,最后是禽兽、草木, 层层向外辐射。爱护草木,是为了使禽兽有足够的饲料,而爱护禽兽则是为了养 亲祭礼,所以爱护草木禽兽是围绕自身家庭这个中心运转的。王阳明还认为,如 果接受上述这种观点,那实际上就是接受了以人为中心,包含义、礼、智、信的 整个封建道德准则体系,使五常之德适用于整个自然界。显然,儒家的爱物是有 差异性的,强调的是要人们去爱惜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而“爱物”的终极原因是 使人生活得幸福,爱物就是爱人类自己。

(二)以时禁发,以时养发 中国古代是农耕社会,农业生态环境的好坏与庄稼收成的丰歉关系着 历代王朝的兴衰和百姓之生计。因此,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生物的再生产能力, 不能不成为历代君王与百姓的大事。儒家正是依据对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 从利国富民,保汪人类生产和生活资源的持续性发展出发,要求人们在利用自然 资源时,要顺应事物的繁育生长规律,“以时禁发”,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为相,他从发展经济、富国强兵的目标出发, 十分注意山林泽的管理和生物资源的保护,提出了“以时禁发”的原则。他说:“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要求山林与水泽要按时封禁与 开放,老百姓在开放时间内去采集捕猎可免征税赋。

孟子、苟子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管子的“以时禁发”思想。孟子主张对 生物资源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不违农时,谷不可胜时也。”“故苟得其养, 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苟子则使管仲生态伦理思想进一步系统化、具 体化:“早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耕、 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 食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 有余材也。”苟子的这些保护主张,是作为圣王安国治邦之策提出来的,并建议 有德之君将保护生物资源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

(三)取时有节,物尽其用 儒家注重经世治国,他们所倡导的“礼仪”政治是一种有节制的政治, 要求统治者节制自己的行为,克制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把节约人、财、物上升 到国策的高度。孔子主张“政在节财”。唐代名相陆贽亦日:“取之有度,用之有 节,则长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长不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 人,是以圣王立程,量人为出。”儒家“政在节财”的主张,主要是从政治和经济 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它客观上具有自然保护的意义,从而避免了对自然的掠 夺和资源的浪费。

儒家所提出的节约的主张,一开始就是从生态学的角度出发的,儒家 从天地自然万物所具有的再生性与有限性规律得出了人事行为要有“节”的结论。

“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同时,儒家把节制的要求延伸 到自然资源的取用,形成了“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爱物”原则。儒家历代把 “钓 而不纲,弋不射宿”(不用大网捕鱼、不射夜宿之鸟)自觉地体现在行动上。《吕氏 春秋》认为破坏大自然是一种不祥的举动,它必将召来灾祸,使那些象征吉祥的 动物都销声匿迹。“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 龟龙不往。”同时只有爱护、珍惜大自然,使各种生物各得其所,生物界才会出 现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 兽归之”。这都是要求人类对自然资源在爱护和珍惜的前提下有度地使用,不能 使物种灭绝,才能保持其持续存在和永续利用。正如朱熹所说:“物,谓禽兽草 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 在利用自然资源时,儒家要求人们珍惜自然提供的生活之源。儒家认为,只有统治者谨慎地对待自身的物质利益,注意节约,鼓励生产,不断地权衡 利弊得失,才能使天下的财富丰裕,国泰民安。“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 开其源,而对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 交天所藏之,是知国之极也。” 在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下,物质财富相对匮乏,人们为了很 好地生活下去,就不得不实行节俭,所以也就比较容易做到物尽其用。现代社会 虽然拥有很高的资源利用技术,但并非一切资源都已得到再利用,而且再利用的 费用也相当高。所以,取用有节,物尽其用,仍然是现代社会解决资源短缺与环 境保护的一项合理而有效的对策。

二、传统文化中的反生态伦理思想 虽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没有像西方文化那样被纳 入到主客二分的框架中加以研究,但是在天、地、人三才构成的系统中,人仍然 处于主导地位,这就如同天、地、人虽然可组成一个“家庭”,但人是“主人”,天、 地则是吾家之旧物。

它们虽然也时常得到主人的呵护,但那是由于它们是“主人”的所有物, 三者之间的亲密无间并不意味着自然之天、地的独立性或内在性已经为人所尊重、 认可。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题中仍然弥散着浓厚的反生态伦理 的思想要素,二者存在着相冲突的地方。

(一)自然规律伦理化 传统文化中,天道则常常要服从于人伦之理,即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将 自然规律伦理化的思想倾向。对自然规律的探究、对自然现象的揭示常常成为推 导宗法伦理道德价值的一个逻辑环节,自然的神圣性常常成为论证宗法伦理道德 神圣性的铺垫或衬托。如自然界的灾异现象常被用作人事善恶的评价依据,阴阳 大化之道、五行生克之序也被作为论证人世伦常的材料。董仲舒就借助了“天人 相类”、“天人感应”的逻辑环节,来神化儒家伦理道德。这在表面上看来,似乎“天” 的神圣性是至关重要的,好像没有“天”的神圣性就无法体现出儒家伦理秩序的神 圣性,但实际上,“天”的神圣性在这里只是体现人的神圣性工具或手段。正如李 泽厚所指出的:“董仲舒搞这一套,主要是为了以宇宙系统确立君主专制权力和 社会的统治秩序。”宋明理学的产生,旨在建构儒家道德本体论,即为儒家道德 确立终极的价值根据,“心”或“理”的形上意义同样要借助于天、地、人的统一来确立,但是这样确立起来的具有至高道德价值的“心”或“理”,反过来又形成了对 整个自然界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摄、包容之势:“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有此 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该无载了。”对于中国传 统文化中的这一思想倾向,张岱年先生明确指出:“自然与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 的问题。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遵循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另一方 面,人类社会有自己的特殊规律,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不得将其强加于 自然界,汉宋儒家讲天人合一,其肯定人类与自然界的统一,有正确的一面;而 将道德原则看作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就完全错误了。对此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二)重德性,轻技艺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宗法伦理道德精神的高扬,在一定程度上妨碍 了人们科学地认识和利用自然,也在自然和人文之间形成了较大的矛盾或张力。

具体说来,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常常受到宗法伦理观的抨击或限制。

孔子曾将要求“学稼”的樊迟斥为“小人”,将各种生产或手工技艺看成小器、“末 业”,将从事宇宙探询或天文历算研究的看成只是史官或阴阳家所做的事情,从 而开启了儒家重德性、轻自然、斥技艺、贬功利的思想。这种观点在中国文化史 上不断得到加固而成了一个庞大的人文价值传统,在历史上留下了沉重的一笔。

这种鄙薄探询自然、技艺的传统使得古代众多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受到了“于 国事无补”或“玩物丧志”等诸般嘲弄,并导致长期以来中国的自然科学总是停留 在一种直观、经验的水平上。

(三)重主体。轻客体 在中国传统文化所构架的天、地、人的思维系统中,对人的主体地位 的重视和高扬实际上也以独特的视角表达了中华民族的一种“重生”意识,即重视 人的生命,尊重人的生命,而这与宗法社会促进生命生生不息的伦理要求是完全 契合的。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题中还包含着这样一种内涵,天 地万物都统一于人的生命存在中,都可以成为保持生命、延续生命的手段和材料, 这实际上就把人的生命的存在看成是最终的目的,而自然的目的性则常被忽视, 或所强调的仍然是其工具价值。因此,从这一点上看,尽管中国文化的“天人合 一”与西方的“主客二分”在致思路径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在忽视自然必然 性这点上,二者完全可以殊途同归。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把自然物作为体现生命价值的一种手段,这在许 多方面都有所体现。如以饮食为例,在西周时就形成了“重食”的氛围,周朝为此设立了专门的“食医”,位于各种医师之首,其主要职责是掌握饮食的搭配。从总 体上看,中国的饮食文化非常注意从人与自然相合的基点来决定饮食上的选量与 选味,这其中有许多值得肯定的东西,但也有不少糟粕性的东西。在历史上有不 少人把追求奢华的生活作为人生价值实现的一个标志,把占有和消费自然珍稀之 物作为个人身份的体现,豪门贵族常以奢侈为荣,竟事侈糜,饮宴常是“食前方 丈”,“穷水陆之珍”。他们崇尚口腹之欲,广市齐珍异好,对难得之物嗜食尤甚。

隋唐之际,捕食麇鹿、野象之风尤盛,以鹿、象制作的菜肴很多,有用鹿舌制作 的名菜日“生平炙”,也有用象鼻制作的特色食品“象鼻炙”。总之,中国传统饮食 文化中有许多教训,“滥捕野生动物就是深刻的教训之一。这一教训,在当时并 看不清楚。因为野麋鹿等生动物还相当多,鹿肉等又为人们所喜爱,只是到了后 世,当麋鹿等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成为珍奇稀有动物时,才会感到教训深刻,这对 于今天来说亦应引以为鉴”。

三、评析 传统文化在不同的时代里呈现出不同的伦理思想,但其本身又存在着 积极与消极的两面作用,既能够促进生态伦理的发展,又成为人类沉重的枷锁, 阻碍了生态伦理的发展。所以,面对传统文化我们必须采取谨慎的态度。

中国传统文化的确不乏对人回归大自然的意境的向往和吟咏,但这并 不总是人在常态心理下所获得的对人生的感悟,而常常表现出的是心理被扭曲后 的无奈,因而它与生态伦理学所倡导的生活方式还是存在距离的。所以,我们必 须辩证地看待中国传统文化与生态伦理思想的关系:一方面要肯定中国传统文化 中包容了许多能为生态伦理学所接纳、吸收的思想养分,这既是实现生态伦理思 想当代转化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当代生态伦理理论的源头活水。另一方面我们 必须看到,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还有许多缺失之处,还与生态伦理价值导向存在 着一定的矛盾或冲突,因此理智地反省传统文化,消除由于文化惯性所熔铸的思 想定式的影响,也是生态伦理所要研究的理论课题。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每一种文明都曾经历过自己特有的人与自然关 系的矛盾和冲突,都有着与生态问题相抗争的宝贵经验和教训。作为人类完整智 慧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特的东方文化对于现代人类生态危机的克服,可能高于、 至少是不亚于西方文化的意义。现代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都寄希望钻研和发展 东方文化传统的生态思想,期望从中获得重大启示。随着人类生态环境的不断恶 化,这些生态思想也就日益显示出对于人类生态实践的巨大价值。实际上,冷静 地加以思考人们就不难发现,既然生态危机是整个人类所必须面对的大问题,那么这就说明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系统都无法单独面对它,解决它,而且更不能求 助于某种已逝去的文化传统来作为疗救之方,更遑论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解。因此, 在对待生态伦理问题上,“生态伦理学应当在人文与自然之间架起桥梁,同时也 应当打破民族文化传统之间的隔阂,积极吸纳不同民族的精华,在综合创新的基 础上来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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