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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内涵 历史辩证法的发展内涵引导及演变方法论文(共7篇)

来源:保险演讲稿 时间:2019-11-08 08:02:32 点击:

历史辩证法的发展内涵引导及演变方法论文(共7篇)

历史辩证法的发展内涵引导及演变方法论文(共7篇) 第1篇:浅谈梅洛一庞蒂的历史辩证法 1梅洛一庞蒂历史观的理论来源 梅洛一庞蒂生活在一个动荡的时代,梅洛一庞蒂对历史的思考推动了 他对当时时局变化的判断。在深入探索梅洛一庞蒂的历史辩证法的进程中,我们 要将梅洛一庞蒂的哲学观、政治观与之联系起来。这样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客观 地认识历史,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容。

1.1梅洛一庞蒂马克思主义释义的两种“误读” 在西方的思想界里,各个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马克思本人的解 读存在着诸多版本。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解释的争议一 直存在,但这并未阻碍人们对马克思的继承和发展。他早期的思想(主要表现在 哲学性手稿中)和晚期的思想(主要表现在政治经济学著作中)发生了很大的转 变,总体认为两个阶段分别是早期马克思主义和晚期马克思主义。

梅洛一庞蒂在对马克思主义解读的过程中,产生了创造式的“误读”, “误读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界定性,“误读二”对于历史辩证法的现实认识存在问 题。但他的“误读”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从自身角度出发的认识难免会带有自 己身上的特点。

第一,在马克思主义界定性问题上,梅洛一庞蒂认为恩格斯的观点给 马克思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即马克思主义思想是建立在吸取恩格斯思想的基础上 的。梅洛一庞蒂指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是唯心的,但马克思主张使用 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观察世界,梅洛一庞蒂这样认为可能是马克思在后期的很多观 点和作品都透露出唯物主义思想,因此梅洛一庞蒂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是正常现 象。

梅洛一庞蒂认为唯物主义中所提到的“物质”并非世界所存在的种种 事物,而是“相对于人来说的物质”。这种特殊物质意味着在意识的行动中,在实 践活动中,人认识世界并改变了世界。在他的認识中,马克思主义不是封闭的, 恰恰相反的是一种开放性的唯物主义,对未来历史的发展并未能给予保证,仅仅提供了导向作用。

第二,在对待历史辩证法的现实性问题时,梅洛一庞蒂认为马克思在 历史唯物主义上,并未坚持地主张自己的观点。马克思把“实践”与无产阶级的发 展紧密结合在一起,认为无产阶级力量的不断壮大,丰富了实践的基本内容,即 在马克思本人的思想中,无产阶级是历史辩证法的主要选择,它体现了历史辩证 法自存的内在逻辑性,在社会实践的同时不断发展与壮大。

但梅洛一庞蒂所认识的是,马克思自己在最终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愿 景并不十分肯定,在社会历史进程中会出现种种不可预料的情况,所以这种不确 定性也是符合现实情况的。梅洛一庞蒂认为我们在认识并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基 础上,赢了解现存的实际力量,并借此力量去规划以后的发展路线。他认为历史 唯物主义是在总体性中探索出历史发展的方向,从而更好地表达历史所包含的内 在逻辑。

1.2梅洛一庞蒂对历史辩证法的现实阐述 梅洛一庞蒂曾就“马克思主义是唯一的独有的历史哲学”发表过评论, 但通过研究梅洛一庞蒂的思想可得知,对马克思主义的人可只是出于梅洛一庞蒂 的一厢情愿,在其他人那里并未得到承认。

梅洛一庞蒂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人道的主义,是具有人的印记主义。人 只有在了解并熟知了历史的意义后才能创造出出更有意义的历史,而这时存在相 互依存关系的。无产阶级领导人的任务既是给被领导者以意识的引导,并向他们 展示自己所“实践”的有意义的历史。无产阶级专政要想更好地维持政权,即必须 得到资产阶级反对者的支持,需要他们给予力量,而这种力量需经过人民大众的 同意。因此,无产阶级的诸多政策也应建立在对大众理性的解释上,因此马克思 主义所倡导的正义暴力手段是有意义的,是被实践证实了的历史手段。

梅洛一庞蒂对马克思主义的过度解读自身存在着许多矛盾最为突出 的一点是,梅洛一庞蒂所理解领悟到的存在主义认为在历史的发展中,逐渐显现 出历史辩证法的存在。而马克思主义中的历史辩证法具有“科学性和必然性”的特 性。梅洛一庞蒂所解读产生的矛盾一直存在于其历史辩证法思想中,,在以后理 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而这个思考贯穿于整个过程的始 终。存在即是合理的,虽然梅洛一庞蒂本人的一些不恰当的解读与马克思主义本 身存在矛盾,但这“矛盾”的解读对于梅洛一庞蒂的政治、哲学观点,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早期,产生了深刻的不可磨灭的积极影响,这为他以后的思想发 展奠定了基础,推动他的历史辩证法思想的发展。

2历史辩证法与“极端布尔什维克主义” 梅洛一庞蒂对萨特有思想启蒙的影响,但梅洛一庞蒂对萨特的诸多思 想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尤其是对萨特的“极端布尔什维克主义”。

2.1萨特的“极端布尔什维克主义” “极端布尔什维克主义”在萨特那里是一种纯粹化的行动哲学及意识 哲学,在人的纯粹主观意志的引导下,人类在认识历史的基础上不但改变历史、 超越历史,甚至会根据人的主观意识来创造历史。因此萨特在这种纯粹的主观意 识影响下,认为共产主义社会的产生是人的意识所决定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必然 要产生的,具有确定性。萨特所提倡的共产主义观念是一种未知事物运用全新视 角的哲学替代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辩证法和历史哲学,认识的过程即抛弃的过程。

梅洛一庞蒂认为萨特受笛卡尔式的“我思”哲学影响较大。萨特认为, 人与人之间都是以独立的自由主体存在的,共同存在的概率很小,冲突在意识之 间的关系是本质的。梅洛一庞蒂不同意不支持萨特所提倡的坚持身体——主体观 念的观点。梅洛一庞蒂认为主体间性共同存在的经验是真实的现存的一个本质维 度,它的优先性体现在本体论上,萨特思想的出发点为“我思”,因此在共产主义 政治的理解上,不同于其他哲学家以正统马克思主义为出发点。因此萨特和梅洛 一庞蒂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分歧。

2.2萨特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解读 萨特认为,马克思主义被无产阶级所选择,马克思主义所引导的政治 运动是纯粹的政治性的创造,因此,萨特认为共产主义完全由意志来驱动,而不 是通过实践形成的真理,与历史哲学和辩证法无关。梅洛一庞蒂则认为用“客观 意义”的标准来判断历史的发展方向及结果是虚幻的,不可相信的,也就是说萨 特认为纯粹的意志主义在梅洛一庞蒂看来是主观的,是不存在的。

萨特根据“客观意义”对历史进行评判。过去所存在的一切在经历了变 故所遗留下来的残渣、具有惰性的因素,在现在的社会中、历史中和政治生活中 逐渐显露出来。萨特认为社会的存在必然要通过主体的首创才能发生改变,而不 是自身就存在于运动之中的。梅洛一庞蒂对历史辩证法的理解离不开对主体之间相互交织和具体处境的把握,而萨特则完全抛弃了对这些观点的理解。

3梅洛一庞蒂历史辩证法的现实意义 梅洛一庞蒂历史辩证法是对前人哲学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虽然历史 是“含糊”的,但梅洛一庞蒂通过将历史辩证法和哲学思想结合在一起,在《辩证 法的自由》一书中阐述了自己独特的见解。梅洛一庞蒂不是从单个的方面而是从 总体上分析、认识历史,站在历史的制高点全面分析历史的变化形式、趋势。

在历史的复杂进程中,梅洛一庞蒂曾对马克思主义产生过深深的怀疑, 马克思主义能否在复杂、含糊的问题上给予明确的恰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在朝鲜 战争爆发后,梅洛一庞蒂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更为怀疑,尤其是人道主义是否仍 然适用。在1950年至1954年期间,梅洛一庞蒂在如此动荡的社会环境中对社会进 行了深刻的思考,并整理成了自己的一部著作《辩证法的历险》。

梅洛一庞蒂认为历史辩证法的承担者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的革命是 历史发展的目的,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 想,将广大人米的根本意义作为各项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对我国的发展提 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尤其是我国现在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更好地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

4结语 梅洛一庞蒂的《辩证法的历险》说明了历史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与 超越自己的过程,在历史发展中的人不是单个的人,而是社会中的人,人类社会 的发展是无法预见的,因此必须努力发展自我才能更好地推进历史的发展。在中 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要深入贯彻辩证法思想,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地认 识历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坚定的理论指导。

作者:赵云 第2篇:辩证抽象: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核心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民众生活水平也大 幅提升,但高速发展所伴随的其他新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包括社会正义、城乡差 异、官僚贪腐、失业和环境污染等。追求富裕的进步主义史观背后所隐藏的西方 理念与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发展理念之间也出现了难以遮掩的矛盾,这些矛盾在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切实发酵着,并造成不可小觑的思想混乱。此时,我们 不禁反思,能从马克思那里寻求哪些思想资源和方法启示呢?方法很重要!换句 话说,马克思的研究方法和辩证的思维方式是今天最需要借鉴和学习的。没有这 种辩证方法的融会贯通和熟练运用,我们很容易在错综复杂的现代社会迷失方向。

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方法论特征就是“历史性”,这一特征一 方面植根于马克思对历史与现实始终如一的理论关照,另一方面更得益于他对辩 证方法驾轻就熟的掌握和应用,尤其是他的抽象方法,赋予每一个原本抽象干瘪 的概念丰富的内涵、准确的解释力和源源不断的活力。这种抽象方法继承自黑格 尔,却又超越黑格尔,是马克思整个方法论应用的坚实基石。然而,马克思的这 种抽象方法一直不受重视,甚至不被理解,这对我们研究整个马克思的哲学是一 种莫大的损失。因此,只有弄明白马克思的抽象方法,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哲学 的精髓。

一、问题的提出:“历史性”概念范畴的方法论困惑 当代西方学界有一种较为流行的批判性观点,即认为马克思研究方法 的最大问题在于没有一个所谓“严谨和清晰的标准”,尤其是对一般性概念范畴 (包括“超历史”与“非历史”的概念范畴)的使用上存在某些混乱之处,也就是说, 马克思既批评了这些所谓的“一般性范畴”,但在很多情况下又依靠它们,并且对 这种概念的使用也没有给予额外的方法论说明。从逻辑上讲,离开先验的一般, 我们无法正确地建立任何特殊,“我们不可能在没有事先假定‘社会构成’的普遍概 念的情况下,确立‘资本主义社会构成’的特殊概念。特殊性的方法论必须来自普 遍性的元方法论。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描述”[1](P6061)。

甚至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阵营中也有人批判“马克思用一种概念变戏法 (ConceptualSleight)来完成马克斯·韦伯做过的大量经验研究的任务”[2](P33), 为了从“货币”概念中得出“资本”的概念而不得不解释“剩余价值”概念,而这种论 证本身不可能为资本的真正存在提供可靠的解释,被称为“概念性还原的缺陷”[2] (P34)。持这种看法的主要代表流派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他们追求的是一种 符合20世纪分析哲学标准的理论,即概念清晰、论证严谨,这种哲学思维从本质 上说是排斥辩证法的。实际上,几乎在所有分析哲学家们的眼中,黑格尔式的“矛 盾”就是造成一切混乱的源泉,因为从一种传统哲学所遵循的形式逻辑来看,辩 证法对“矛盾”的解释和处理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普遍欺诈”, 这种缺乏知性统一的思维方式只会导致概念边界的混乱不清和是非不明。

诚然,尽管有些学者指摘马克思方法的“缺陷”,但也一再强调了马克思的功绩就在于他对历史特征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描述,也就是说,马克思使用了 特定历史下的社会-经济系统的概念,从而将研究的方向引向了一个新的地方。

相比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和后来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们, 他更注重着眼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经济系统 的变革,而不是一些静态的经济均衡和要素分配问题。简言之,马克思对概念的 使用是包含“历史性”特质的,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一般性范畴”被赋予了特定的 历史解释,从而成为一个“历史性”的概念范畴。譬如,斯密说,分工是“人性中 某种确定的倾向,即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交易的倾向,是必然的……为一 切人所共有的”[3](P10)。可见,斯密认为交换是普遍的、“自然的”,是源自“人 性”的,从而将交换简单地视为商品、劳务或货币在人们之间的流动。对于同样 的一个概念“分工”,马克思的理解就不一样了。他说,“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 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成为真正的分工”[4](P162)。马克思看到的“分工”不 是斯密理解的源自人性的本性,而是一种包含矛盾的现实活动。“这种共同利益 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批次有了分工的 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4](P163)。于是,这里就出现了非 常明显的对概念范畴理解上的差异,斯密对“分工”的理解显然是在传统抽象的意 义上进行的,而马克思对“分工”的理解包含了“历史性”的因素,一方面他从“分 工”这个现实活动本身的内在矛盾中看到了“分工”形成的历史因素,即“分工”是 环境强加于人的,“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 工还不是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 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4](P165)。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批评国民经济学只是“把私有财产在现实 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后把这些公式当作规律。它 不理解这些规律,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是怎样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 出来的”。

用马克思的话说,这些所谓的规律和公式不过是一种“虚构的原始状 态”,是一种脱离历史和现实的状态,以其虚幻的权威性外表获得范式性的认同, 而实际上并不能解释现实问题。

那么至此就产生了一种方法论困惑,即马克思对概念范畴的使用是否 真的混乱不清?如果不是,那么马克思的方法具体是怎样的?既然马克思对一个 概念范畴的理解加入了非常充分的历史性特征,他的出发点不是一般性概念本身, 而是具有特定内涵的历史现实,到底这种使用概念的方法是不是具有合理性呢?是不是如西方学者所批评的,马克思本人并没有对此给出任何方法论上的说明 呢?其实不然,马克思在致安年科夫的信中就曾表述过,他批判蒲鲁东“不是把 政治经济学范畴看作实在的、暂时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抽象,而是神秘地颠倒 黑白,把实在的关系只看作这些抽象的体现。这些抽象本身竟是从世界开始存在 时就已安睡在天父心怀中的公式”[6](P413)。在这里,马克思说得非常清楚了, 我们能够理解和运用的所有经济范畴都是“现实关系”的抽象,如果不能从这些范 畴的现实历史关系出发,只会导致逻辑先行的错误。先决性地用一个已经具有普 遍效力的一般抽象概念去解释现实关系往往是行不通的。马克思的抽象方法恰恰 是要求“历史先行”。那么,到底该如何理解马克思对“历史性”概念范畴的把握与 运用呢?这种方法的合理性到底在哪里?这就必须从马克思的“抽象方法”说起。

二、辩证抽象:对“变化”与“关系”的把握 一般来说,我们定义“抽象”,即认为它与“具体”相对,是一种“从具 体事物中被抽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各个方面、属性、关系等”[7](P1788)。例 如苹果、香蕉、桃子、橙子,它们的共同特征是“水果”,得出“水果”这个概念的 过程就是抽象过程,是一个抽取共同特征而舍弃个性的过程,这种抽象方法属于 知性逻辑。“知性逻辑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从经验对象中排除差异性和特殊性的 内容,并抽取其共同之点,从而形成抽象概念”[8](P12)。这种抽象方法的本 质要求是排除不确定性和异己性,追求纯粹性,但它忽略抽象背景,即成为依据 的事实的历史性质。马克思指出,这种抽象过程其实只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历 史特点。尽管早在古希腊就已经有了对一般和共性的追求,但以往任何一个社会 阶段都没有像资本主义阶段这样对纯粹抽象表现出如此大、如此广的依赖。一切 事物都成为逻辑范畴。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这样批判:“如果我们逐步抽 掉构成某座房屋个性的一切,抽掉构成这座房屋的材料和这座房屋特有的形式, 结果只剩下一个物体;
如果把这一物体的界限也抽去,结果就只有空间了;
如果 再把这个空间的向度抽去,最后我们就只有纯粹的量这个逻辑范畴了,这用得着 奇怪吗?如果我们继续用这种方法抽去每一个主体的一切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 所谓偶性,人或物,我们就有理由说,在最后的抽象中,作为实体的将只是一些 逻辑范畴。”[4](P129)当整个现实世界淹没在抽象世界和逻辑范畴的世界之中 的时候,我们就只是抽象和逻辑范畴的奴隶了。所以,马克思是绝然不会同意抽 象形态的运动的,也绝然不会同意纯粹逻辑公式和纯粹理性的运动。

相反,辩证法的主体是变化,包括不同程度和性质上的变化与相互作 用关系,是一种动态的观察、感知与理解的方式,这就必然要求一种动态的抽象方式。笔者把这种动态的抽象方式称为“辩证抽象”。当然,必须说明的是,辩证 抽象不是一个完全与传统抽象方式截然不同的东西,而是对传统哲学抽象方法的 扬弃,是一种更高境界的抽象方法,它融入了“变化”和“关系”这两个非常重要的 因素。传统抽象方法揭示了人的思维最一般的运作方式,也为思想提供了可能性 的解释,而辩证抽象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地升华,在不忽略和歪曲我们以一 般方式知道的“真实”的情况下更深一步地揭示变化和相互作用。

黑格尔是第一个将“变化”和“关系”带入抽象过程的人。他说,“抽象 作用就是建立这种形式的同一性并将一个本身具体的事物转变成这种简单性形 式的作用”[9](P247)。看起来这定义与传统抽象并无两样,但深究起来又不尽 相同。“形式的同一”与“内容的具体”在此处是辩证统一的。所谓“具体”,即“不同 的规定之统一”,即抽象不是单一地抽取共同点,而是包含许多对立的规定。黑 格尔所运用的抽象概念“是‘具体概念’所包含的许多不同逻辑规定间彼此联系、转 化和统一的过程,而且更具体地说,是‘具体概念’所包含的两相对立的逻辑规定 间彼此联系、转化和统一的过程”[10](P96)。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所要求的 抽象模式一定是“反思的抽象”,这种“反思”是内部反思,而非外部反思。“外部 反思的过程是诡辩论的现代形式,因为它任意地把给定的事物纳入一般原则之 下”[11](P111)。所谓“内部反思”就是对于自身“变化”和“关系”的承认,并将它 们融入概念和抽象过程当中。这一点马克思是完全赞同黑格尔的,并且深受其益, 正像他自己所说,“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 暂时性方面去理解”[12](P22)。黑格尔对现实和经验并不是极端忽视的,他的 问题在于过度痴迷建造一个理念王国与思维谱系,从而陷入了神秘主义的泥沼, 也就不可避免地丧失了抽象的真正来源和根基。马克思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 但绝不是具体本身产生的过程” [13](P42)。也就是说,马克思反对黑格尔将抽象之后的东西当成 源头而产生“具体”,这就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因为思维和理念产生不了概念的 具体,真正的源头只能是“现实的具体”,即我们生活其中的真实的复杂多变的物 质世界,“抽象”只不过是人的思维作用于这个活生生的世界而将之分解成可以用 来进一步思维的精神要素,这个过程虽然的确是在思维领域进行的,但它不可能 离开现实基础而独立存在。抽象的逻辑范畴不能反过来代替现实的具体而成为人 们活动与认识的源泉。

因此,马克思的“辩证抽象”,顾名思义,是一种辩证的抽象方法,有两层含义。第一,打破了传统的“实体思维”,转而在“关系”和“变化”中理解每一 个单独的概念,即将概念或范畴放置在一定的现实背景、关系语境中考察与运用, 避免纯粹和绝对的抽象。在很多场合,马克思的抽象不是静态的事物,而是过程 和关系,是融入了“变化”和“相互作用”之后的结果。正因为“每个过程都是其他 过程的一个方面或者一个从属的部分,一并被理解为关系丛。用这种方式,马克 思在同一抽象中涉及所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双重运动(它的历史和有机运动), 将现实中统一的东西真正统一在了思想之中”[14](P68),因此马克思可以收放 自如地将现实中原本就统一的东西重新在思维中准确地再现,也不会以偏概全地 将过程的某一个要素或环节当成全部过程,以抽象的姿态混淆视听。第二,对概 念或范畴本身做多方位、多角度的解剖,揭示一个抽象概念自身具有的丰富关系, 使得每一个概念的抽象和具象统一在该概念的物质基础之上。所谓概念的物质基 础,指的是任何一个实物的现实存在的物质形态,也包括它之所呈现这种物质形 态的历史条件。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几个基本核心概念,如商品、货币、价值、 资本,均是在这种辩证抽象方法下运作的。

那么,要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抽象方法,必须要搞明白马克思是在何种 意义上使用“抽象”这个术语的。奥尔曼总结过,马克思总共在四种意义上使用过 “抽象”,首先就是“一种把世界细分成我们借以思考的各种概念的精神活动”[13] (P6162),这也是我们最直接最容易理解的一种使用含义;
其次,是指这个精 神活动过程的结果,也就是将“抽象”作为名词使用,如“水果”;
再者,马克思还 专指一些不恰当的或者需要遭到批判的精神性建构,比如,他经常指责黑格尔、 鲍威尔、费尔巴哈只懂得“抽象”,特指一些与“现实”相对立的东西,这一点跟马 克思使用“意识形态”这个范畴有点类似;
最后一种对“抽象”这个概念的使用是指 “对现实生活各要素的一种独特组织方式——与资本主义运作息息相关,即为上 述提及的大多数意识形态抽象提供一种客观基础” [14](P62)。这种“抽象”是现实的,但它隐藏在实际的物质性存在的 背后,以一种隐性的方式发挥作用,属于资本主义历史条件下的特有的客观结果, 被马克思称为“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13](P114)。奥尔曼对马克思使用“抽象” 范畴的四种情境的分析很重要,前两种可以说是在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动词与名 词),第三种是马克思在行文中特指从前的意识形态或思辨哲学时的代称,第四 种则是马克思进行资本主义批判时发现的现实状况,一些被一般形式褫夺了历史 的和具体的特征的东西。这四种意义的“抽象”在马克思那里是交融在一起的,他 在不同的情形中使用便有不同的含义,却是我们了解“辩证抽象”方法最基础的一 步。其中最独特的地方当然是马克思将资本主义时代的变化和相互作用纳入其中而产生的独特的抽象形式,这也是历史辩证法在具体运用中的真正意义所在。

三、辩证抽象的几种具体形式 事实上,马克思在早期已经有了充分的关于抽象方法灵活性的某种先 觉,例如,“消灭哲学”、“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作为劳动的私有财产的关系和 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的关系”等语句的使用,已经明显体现出“辩证抽象”的倾向 性。但那时他并不是完全自觉地使用这种方法,更深入更游刃有余的应用则发生 在他深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之后。马克思“吸取了黑格尔使现象变成概念的方法” [15](P121),逐渐形成自己的对“网性”、“流动性”和“历史性”颇为 强调和自觉的抽象方法,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和运作方式上表现得尤其突 出。相比传统的抽象方法,他更注重抽象过程的历史条件、历史情境和差异变化。

总的来说,“辩证抽象”具有四种具体形式。

第一,“在总体中抽象”。这种具体形式的抽象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比比 皆是,也是最基本的“辩证抽象”形式。譬如,马克思抽象“个人”概念,绝不是单 纯地从一个具体的个人抽象而来,而是一定范围内的个体,即“整体中的个人”。

这个“整体”也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范围,正如马克思所说,“最初还十分自然地 在家庭和扩大为氏族的家庭中;
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 式的公社中”[13](P25),再往后到18世纪,在资本主义“市民社会”中,社会联 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来说,又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也正是在最后 一种历史情境下才会出现“孤立个人”的抽象结果。因此,只有具备“在总体中抽 象”的能力,才能看到每一个独立的单个的个人背后的社会关系及其历史发展的 流变。这样一来,也更容易理解马克思并没有拿“阶级”去褫夺“个人”的存在,因 为他自始至终并没有否认个人的特殊性,但没有总体性,谈何特殊性。人既是特 殊的个体,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 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对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 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 [5](P302)。这里的“总体”有两层含义,从纵向角度说,“总体”是所 有人类的具体历史,是历史总过程;
从横向角度说,“总体”意味着“类”以及影响 个人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在这种把社会生活中的孤立事实作为历史发展 的环节并把它们归结为一个总体的情况下,对事实的认识才能成为对现实的认 识。”[16](P56)对于“个人”这样一个表面上看起来极其一般的抽象,我们必须 还原它到最丰富的具体的发展的地方重新加以理解,否则抽去所有具体的内涵,纯抽象地谈论个人,甚至个人意识,都是脱离现实基础的空谈。但是,我们也要 十分谨慎地理解“总体”,不能轻易遁入旧形而上学的机械思维中去。辩证的总体 认识并不意味着总体对部分的绝对优先权,也不意味着总体以其僵化的同一性去 吞噬各个部分,而是强调各个部分的内在关联和相互作用,及其与总体的联系和 作用,因为整体恰恰是在各个部分的相互作用中构建自己的[17](P2223)。简 而言之,辩证法不但要回答整体与部分的组成关系,还要回答作为部分的各种关 系、事实和过程是如何形成的,以及他们的结构与生成。这种生成的过程就是辩 证的“总体”。对马克思而言,任何看似抽象的范畴都有一定具体的内容,都可以 作为某个既定总体的抽象的某一方面的关系而存在。

第二,“同一性抽象”。主要是指在差异性中发现同一性,这层含义是 建立在前一层“在总体中抽象”的基础之上的。“在总体中抽象”必然会导致“同一 性抽象”的出现。关于这种形式的一个直接例证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 对“劳动与资本”、“价值”、“生产与分配”等现象上看起来是具有差异的东西进行 了重新诠释。在很多场合下,“劳动”就是“资本”,“价值”就是“劳动”,“生产”也 直接等同于“分配”。依靠一般的传统抽象只能从不变的、人类本性出发去理解生 产,只能得出与一切历史发展无关的抽象;
马克思则不然,他从一种特殊的、具 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发,就能够发现社会生产 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个具体阶段是一切抽象得以被正确理解的历史条件。马克思 说,“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可是同时在 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中介运动”[13](P32)。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和消费之间存 在直接的同一和对立,“它们与黑格尔所提出的量与质,或有与无之间的同一与 差异相一致。在一个简单的意义上,生产和消费由于各自取消他者的结果而对立。

消费毁坏了我们在生产中制造的产品,因此是生产的‘解构性反题’,而同时生产 消耗了在消费中产生的体力和脑力。另一方面,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直接同 一性’,因为生产就是原材料以及在‘生产性消费’过程中生产者精力的消费,而消 费则无非是在马克思所提出的‘消费性生产’中生产者的生产”[18](P105)。生产 和消费之间的这种同一性说明它们并非孤立的行为结构,而是同一过程的不同抽 象结果。同理,“生产与交换”的关系也是如此,“交换只是生产和由生产决定的 分配一方同消费一方之间的中介要素,而消费本身又表现为生产的一个要素,交 换显然也就作为生产的要素包含在生产之内”[13](P40)。这就是辩证抽象的魅 力,只有对生产、分配、消费和交换做“同一性抽象”,才能得出如此这般的结论。

第三,“现象—本质抽象”。有人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定义为完全的 实证科学,并认为他所做的工作大部分都是对现象的描述性分析。事实上,马克思恰恰是反对那种以现象代替本质的抽象方式的,因为对某一现象的片面关注可 能会造成对一个真实关系的误解,只有现象与本质的辩证统一才是正确的思维方 式。最显著的例子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对“商品”这个“最一般的抽 象”的分析。商品,乍看是极其简单而平凡的,实际上却充满了形而上学的微妙 和抽象象征的神秘性。这种神秘性在马克思看来不过是“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 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 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 社会关系”[12](P89)。可见,“商品”之所以是“商品”,不过是一系列社会关系 抽象的结果,以“产品”这种物的形式出现,它本身就蕴含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 基本的关系。在一般人通过一般抽象方法只能看到“物”的形式的同时,马克思通 过范围抽象这种辩证的抽象形式就可以看到“物”背后的“社会关系”。因此,某一 个具体的现象往往是马克思介入抽象过程的结点,是一个特定的切入口或角度, 但他在描述现象或者运用某个特定的“物”的概念的同时一定是处在“现象—本 质”的结构当中。只有通过这种抽象形式,才能挖掘现象的本质,以及现象之所 以以特定形式表现出来的具体原因。

第四,“动态抽象”或“流变抽象”。这种辩证抽象形式的关键在于“变 化”这个因素,因为范围总是相对一定的,在抽象的过程中经过沉淀和推理把握 一定的时空范围似乎也并不很难,难的是对变化着的各种形态的把握。马克思说 “价值”可以是“商品”、“货币”、“资本”、“工资”、“利润”其中的任何一种,关键 在于对“价值”本身的“形态变化”的理解。奥尔曼指出,“蜕变是一个系统内相互 作用的有机运动,即一个部分的性质(偶尔是现象,但通常是功能)被转移到其 他部分中,以至于后者可以被当作前者的形式”[14](P83)。事实上,“价值”既 有真实的形态变化,也有人为的形态变化,前者是的的确确发生在生产过程中的, 如使用价值的消耗和变化;
后者则是商品进入交换和流通的领域后,被抽象为纯 粹的交换物而失去了本身的价值,这样就会出现很多其他的形式,如“工资”、“地 租”、“利润”等。这种变化的要义在于使用同一个抽象范畴的时候必须对其各种 变化的形态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使用一个一般概念之所以会让人产生模 糊不清的方法论困惑,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的辩证抽象囊括了各种形态变化, 尽管在使用的过程中没有加以说明,但在思维中已经达到了形式与内容的辩证统 一。倘若我们并不能明白这种抽象过程的特殊性,就自然会产生对传统概念理解 的偏差,如果理解了辩证抽象的应用,所谓的方法论困惑也就迎刃而解了。

四、结语既然辩证抽象的方法那么重要,为什么平时我们总是不能做到像马克 思那样呢?因为经历抽象过程的思维结果往往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而我们由于长 期受知性思维一对一的静态抽象模式的影响和束缚,往往很容易固化思维本身的 力量,而忘却思维所依赖的现实关系,因为知性逻辑只关注形式,不强调内容的 丰富性。尤其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一方面个体的丰富性和独特性得 到极大的发挥;
另一方面也被同一的社会规则和符号所替代。人们不再在乎那些 从人类历史发展中抽象出来的概念到底有什么真正的内容,而只在乎这些抽象符 号的加减乘除,甚至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对数字、符号和建模的迷恋与依赖。这 也是中国现代性矛盾的一个具体体现。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我们重新反思这种 现代社会所谓“固有的思维方式”到底错在哪里。在一切坚固的东西都可能烟消云 散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从思维方式的源头上寻找突破的根源,这也是学习、了解 马克思辩证方法的关键所在。只有通过长时间的思维训练,才能避免掉入一个抽 象的陷阱而不自知,才能真正游刃有余地运用辩证抽象来解释和回答当今社会面 临的问题。

作者:章新若 第3篇:前马克思的几种历史辩证法理论 一、维科《新科学》中的历史辩证法思想 在培根的《新工具》的影响和启发之下,维科出版了《关于各民族的 本性的一门新科学的原则,凭这些原则见出部落自然法的另一体系的原则》这一 著作。维科在《新科学》这一著作中探讨了人类各民族的共同性原则,将共同性 原则分成两个部分:关于语言部分,维科发现诗的一些新原则,进一步探究了在 原始各民族中诗歌发源的相同的自然必要性。基于这种共同性原则,维科又从起 源上考察了徽章、钱币和语言;
关于思想部分,维科发现了关于哲学方面的新的 历史原则:首先是一种人类的形而上学,即一切民族的自然神学,凭这种自然神 学,各族人民创造了自己的神,然后,维科又从这种形而上学里得出一种为世界 各民族所共有的伦理学、政治学和法学。

维科凭着关于思想的和语言的原则,进而发展出一种理想的永恒的历 史。他认为一切民族从兴起、发展到鼎盛直至衰亡,都必须经过这种理想的人类 永恒历史。这一永恒历史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神的时期、英雄时期和人的时期, 它们对应的政体分别是氏族公社、贵族政体和君主独裁政体,对应的语言则分别 是神的语言、象征语言和民众语言。[1]维科给出了一个循环周转的历史理论来描述人类发展模式:从野蛮到文明然后重新回到野蛮。在人类的第一阶段——神 祉宗教的时代,家庭和其它基本的社会机构之组成部分出现了;
在第二阶段—— 英雄时代,人民为贵族阶层所统治;
在最后阶段——人的时代,人民对统治阶层 造反而达成平等,然而社会也在造反的过程之中开始走向消亡,这个人类发展的 过程和个人的意识发展过程有着某种特定的一致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维科应当被视作理性批判传统和历史辩证法的最重 要的先驱者之一,而且他也是最早地对“前进信仰”持有怀疑态度的哲学家之一。

维科的理论对孟德斯鸠、赫尔德尔以及马克思都有着相当的影响。

二、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的历史辩证法思想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这一著作中,卢梭认为人类在进入 社会状态前是生活在一种原始自然状态中,他将这种原始自然状态称之为人类的 “黄金时代”:人类没有住宅,没有固定的家庭生活,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没有 私有财产,也没有掠夺和攻击的本性,机能、欲望和情感都处于低级阶段,不存 在精神的、政治的不平等。这是一种其乐融融的蒙昧状态,人类在这时是健康的 人。“然而,从人需要别人帮助之时起,从有人感觉到一个人拥有两个人的生活 必需品的好处之时起,平等就消失了,财产就产生了,劳动就变得必不可少了。

广袤的大森林变成秀丽的田野,要用人们的汗水来浇灌,而且不久就看到,奴役 和苦难也随着地里的庄稼一起发芽、生长。”[2]人有独具的自我完善化的能力, 以及人与人之间交往的不断密切,人的潜在机能因此被激发,从而最终导致了社 会状态的出现。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尤其是私有制的产生导致“人们不得 不相互爱抚而又相互伤害;
由于义务,人们生来就是仇敌;
由于利益,人们必须 相互欺骗”。[2]文明社会也由于它的私有制、贪婪和不平等而造成了对自然状态 的淳朴和幸福的破坏,“自然曾使人幸福而善良,但是社会却使人堕落而悲苦”[2], 因而文明人是普遍不幸的。人类开始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转化,由于各种自然 中的偶然事件,让人类走出莽林开始道德的堕落,“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 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 明社会的真正奠基人”[2]。这样就导致了私有制产生,私有制产生之后,富人又 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用欺骗的方法与穷人订立社会契约,从而创造了法律,继 而产生国家和政权。

如果说私有制造成了富人和穷人之间的不平等这是不平等发展的第 一阶段,那么社会契约就使得财产不平等合法化,订立了契约就需要有保障其实 施的强力机构,从而国家和政权的管理者就产生了,同时,权力的设立造成了官吏和人民之间政治上不平等,这就是不平等发展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确立了强 者和弱者的区别。这种不平等是由于法律和国家的实践违背了订立社会契约的初 衷,但是这种不平等将继续扩大又导致专制的出现,从而导致新的不平等,进入 到不平等发展的第三阶段,它确立了主人与奴隶的区别。暴君政治则是这一阶段 的顶点,也是不平等的极端。暴君用暴力来蹂躏法律和统治人民,人民则依仗契 约和权利用暴力反过来推翻暴君,在这里暴力原则再一次代替了契约原则,从而 不可避免的产生一种新的“自然状态”,昭示着一种新的社会平等前景。卢梭从专 制政治引申出社会革命的必然性,这正是他的思想最具革命性的东西。

从卢梭论证社会不平等的起源,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学说中包含了历史 辩证法:人类历史伴随着道德的衰落和社会的不平等,经由自然状态的平等到社 会状态的不平等,再到新的社会平等的这样一种人类发展三段式的过程中,始终 显现出进步与退步的二律背反,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否定的否定”。卢梭对人类历 史展开的辩证的想像,特别是回到了人的原始状态或自然状态进行私有财产的考 察,提出了私有财产来源于劳动,而这种劳动注定了人类悲惨的命运,构成了这 个不平等的世界,构成了人的异化,深刻影响了马克思后来的私有财产分析,这 与后来马克思的私有财产理论和异化劳动理论有很大的异曲同工之处。马克思继 承了卢梭经济学的分析角度,而又不同于卢梭的分析,卢梭分析陷于一种原始状 态的回归,而马克思则是以生产发展的高级阶段即资本主义社会为分析的起点。

三、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的历史辩证法理论 在黑格尔《历史哲学》中,他如是阐述:“哲学表明,意识是存在于 它无限多个概念之上的,也就是说,意识是存在于自由的、无限多的形态之中, 而对立的抽象内省的形态只是它的一种反映。意识是自由的、独立存在的、有个 性的,仅仅属于精神。”[3]在此,黑格尔认为“意识”具有无限多个“形态”,总体 来说是由两个方面组成的:一方面是对每一个历史事件的真实的具体的反映,另 一方面则是抽象性和原则性的。“通常意义上的意识存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 事物总体的概念,另一方面是对事物具体反应的抽象概念。”[3]接着黑格尔又说:
“每个人的自我意识不同,对事物的反应也不同,和原则性的意识有所偏移,但 是对于一个正常的人来说,这种偏移是有限度的,这种限度取决于他的正常状态, 取决于他对上帝的尊敬程度。要了解这种概念的程度,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3] 黑格尔从中认为要比较每一个历史事件中的原型和例子,并了解其中的共同点和 不同之处,这也解释了形而上学为何要研究同一个事件中存在的正反两个命题。

“要考虑到两个基本元素:第一,自由的意志是绝对的和最终的目的;
第二,实现的方法,也就是说知识和意识的主观方面,包括生命、运动和活动”[2]“这样我 们就了解了整体道德和实现自由的状态,以及其后这两种元素的主观整合。”[2] 至此,黑格尔的这种整体的、否定的辩证法思想在此得到基本显现。

黑格尔辩证法是德国古典哲学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其基本思想是概念 的辩证发展。它是第一次把精神的和自然的世界历史描写为一个处于不断运动、 变化、发展的过程,并试图揭示其内在的联系,找出隐藏在历史人物动机背后起 支配作用的最后动因,从而猜测到了客观事物的辩证法,它把历史观从形而上学 中解放了出来,为科学历史观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前提。但颠倒了主观和客观的关 系,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吸取了其中的合理内 核,抛弃了它的唯心主义体系,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作者:陈龙等 第4篇:如何用历史辩证法来引导犯错误的班长 作为历史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已经潜意识地运用了历史辩证法来进 行教学;
在班主任的教学工作中,更是需要把一分为二的历史辩证法运用到实际 的操作中。在此,我就如何用历史辩证法来引导犯错误的班长这个实例,与各位 同行探讨。

又是带高一,这次带的班级是1217班。新班级果真充满着新挑战。例 如,本班班长问题。据同学反映,班长有带啤酒回学校,上课睡觉等等不良行为。

得知这些消息,我大吃一惊,一时间不知所措。略微冷静后,脑海里浮现出两种 选择:一是直接找班长质问、批评,然后撤去其班长职务;
二是把此事当成一种 挑战,想办法去引导他走上正轨。最后,我选择了后一种。细想,如果执行前一 种,那班长就等于是在学校被判了“死刑”。同学、老师等将其抛弃,把他推向另 一种极端。想想极其可怕。正值花样年华的一个学生,若是就这么“毁”了,他以 后该如何是好? 经过了几天的思考,我决定从为人处世、管理能力等方面去引导他, 以轻松的谈话方式进行,帮助他走上正轨。这些引导是否有效果,那就有待日后 观察与研究了。

晚自修,跟班长进行了长谈,让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悔恨的 泪水直往下流。我想,这些泪水就只是代表了他的悔恨之意吗?也许并非如此简单。这想法在两日后得到了证实,不仅是悔恨之泪。

两天后的自修下课,班长恭敬地递给我一封书信,工工整整地写了四 页的信。从信里得知,他初中二年级时,因禁不起同学的诱惑,逃课去网吧通宵。

此事让当时的班主任知晓,当即被狠批一顿,还说了一些侮辱性的话,并且撤去 “班长”一职,全校无人不知此事。从此以后,他便自暴自弃,成绩也下滑得厉害, 对自己更是缺乏信心。

相比而言,我面对他犯错误这件事是往积极方面去处理,维护他的尊 严、呵护他的自信。对于这些做法,班长感受到我这个班主任对他的期望与爱护, 更多的是对他的信任,相信他定能改过自新,重拾学习和生活的自信。看到他的 进步,看到同学们越来越好学的样子,我的心里甭提多高兴了。是啊,为人师者, 无非就是引导学生向积极方面发展。所以啊,做班主任,更多时候需要三思而后 行。

通过这件事情,我感悟到了以下几点:
一、换个心态是教育犯错误学生的前提 当学生犯了错误的时候,我们不妨先冷静一下,让自己换一种心态。

教室是允许出错的地方,学生是被允许犯错误的人。在这个特定的时期,由于学 生的心理不成熟、不稳定、不平衡,发生一些违纪现象是正常的。

“谅解也是教育。”爱因斯坦曾经这样说过。对别人的过错能宽容原谅 是一种美德,也是一个人民教师必须具备的心理品质。

二、换个角度是教育犯错误学生的关键 我想学生犯错误很多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自控能力差、对自己要求低 等等单纯的品行问题,而是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导致的。所以,我们班主任应该 多站在学生的角度换位思考问题。近年来,学校留守学生、单亲孩子越来越多, 作为教师,你都知道你班上有哪些孩子是这种情况呢?当他们出现问题你又是如 何解决的呢?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孩子的学习、成长。换个角度思考问题,唯 一办法就是走进学生的心灵深处,与学生沟通,用爱赢得爱,用真情来感染学生, 如果你发自内心地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爱学生,常常站在学生的角度来思考, 学生也会从内心尊敬你,就会愿意对你说心里话,信任你、尊重你,就会愿意接 受你的批评和教育,这样我们做起工作来才会更有针对性,收到好的效果。三、换个方式是教育犯错误学生的核心 当学生犯了错误时,我们不妨换个方式,先按捺住心中的不悦或怒火, 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听一听学生怎样说,无论是诉苦还是狡辩,班主任都可以 对此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理解。在比较和谐的气氛下,师生双方可以就问题进行讨 论,让学生说一说如果他站在自己的角度上,会怎么样处理这件事。在彼此有来 有往的交流中,引导学生慢慢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最后,让学生自己总结事情的 前因后果并得出经验教训。换个方式,也可以不直接和学生发生正面的交锋,而 是通过开展良好的集体活动来达到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效果。比如,在班级管理中, 针对一部分学生缺乏恒心、毅力,在学习上存在惰性,从而使他们智力因素受到 极大束缚的现象,我开展了“学习为了什么”“磨砺坚强的意志”等主题班会,帮助 学生制订了一系列监督机制,并配合“学习竞争伙伴”“进步之星”“经验交流会”等 活动,使学生的自信心和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在活动中,非智力因素对智力因 素起到动力、定向、引导、维持、调节、控制和强化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 学习两极分化的局面。

因此,换一种心态,换一个角度,换一种方式,用历史辩证法的思维 引导学生,你会发现其实每个学生都是很可爱的,你会发现教育有着无比深刻的 内涵和魅力。

作者:蔡思圆 第5篇: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三重内涵 一、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哲学革命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辩证法被称为唯物辩证法。那么,究竟在什么意 义上把马克思的辩证法理解为唯物辩证法?纵观马克思的哲学经典文献我们至 少会发现,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并非是指建立在“世界物质统一性”基础上的物理 世界的辩证运动过程。因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所关注的,显然不是那个与人无关 的单纯的“物理世界”或“自然世界”。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明确说:
“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

马克思毕生所关心的重大问题也并非是物质世界的统一性问题,而是关于人类的 解放问题。从马克思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来看,我们仍然有必要进一步思考:究竟 马克思的哲学在何种意义上被理解为“唯物主义”?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学者就马克思哲学所实现的革命问题展开充分的讨论,纷纷提出了“马克思的哲学 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仅是历史观,而且是马克思的世界观”, “如何破解作为世界观意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等思想。这些思想大体上表达了共同 的倾向: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不是关于“物质”或“物理”的唯物主义,而是关于在历 史中生存着的“人类”的唯物主义。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如果我们从 辩证法的意义上来理解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革命,那么他的辩证法自然不是物质 的辩证法,而是关于人类历史性生存的辩证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 把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理解为“历史辩证法”。

对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理解,《资本论》第2版序言是一篇重要的文 献,其中马克思针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倒公开承认我是这位 大思想家的门人”,这句话显然表达了马克思对黑格尔所开创的绝对精神自我运 动的辩证法所怀有的深深敬意。但是,马克思却同时又明确地对黑格尔的辩证法 提出了批判:“在他(指黑格尔)手上,辩证法倒立着”。因此,马克思在辩证法的 问题上所实现的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全部工作就是要把黑格尔那里头足倒置的 辩证法“颠倒”过来。问题就在于:究竟是如何“颠倒”的? 辩证法自身是逻辑,具体说就是思辨思维所遵循的逻辑,因而,辩证 法本身只是我们认识事物的一种形式。这种思辨的逻辑形式简单说就是“质量互 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而一切认识活动不仅有思维的 逻辑形式,而且还要有思维的内容。黑格尔的辩证法首先揭示了上述思辨的逻辑 形式,即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和他的本体论结合在一起 的。因此,就其内容来说,辩证法是绝对精神自我运动的规律。绝对精神是黑格 尔哲学的认识对象,一般也称其为“本体论”。这样,在黑格尔那里,思维的内容 是绝对精神,而思维的形式是辩证法,内容和形式统一起来就是“绝对精神的辩 证法”。而如果我们用辩证法的逻辑形式去认识自然事物,那么我们就获得了“自 然辩证法”。比如,恩格斯把辩证法的思维形式运用到了对自然规律的分析当中, 形成了“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在其本来的意义上就是揭示自然规律当中所包 含的“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那么,在马克思这 里,辩证法的思维形式是如何使用的呢?或者说,如果说黑格尔的辩证法运用到 了绝对精神,恩格斯的辩证法运用到了自然规律,那么,马克思的辩证法运用到 什么地方了呢?根据前文对马克思哲学关注的核心问题,笔者认为马克思把辩证 法的思维形式运用到了人类社会历史当中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把马克 思的辩证法理解为“历史辩证法”。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创立,实现了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革命。根据马克 思本人的说法,我们把这一辩证法的革命称为是对黑格尔辩证法所作的历史唯物 主义的“颠倒”。也就是说,马克思把辩证法从绝对精神那里拯救出来,将其放在 了人类社会历史当中,从而发现了人类社会解放的根本规律。这样,我们就获得 了关于辩证法“颠倒”问题的真实涵义,即马克思实现了从“绝对精神的辩证法”到 “历史辩证法”的根本变革。马克思正是在这一历史辩证法的规律下提出了人类社 会的自由和解放问题。具体说,马克思创立了“世界观的历史辩证法”、“社会形 态运动的辩证法”和“共产主义原理的辩证法”,这三个方面构成了马克思历史辩 证法的三种内涵。

二、世界观中的历史辩证法 世界观是马克思哲学的理论基础。在马克思这里,世界观不再是单纯 的人们关于“物理世界”的看法,而是关于“属人世界”的根本看法。或者说,马克 思的世界观是以“人的目光”所观察到的“人的世界”。世界在马克思的眼里是“人 生在世”的“世界”,这是马克思哲学世界观的一个根本性规定,它把从前的旧唯 物主义的世界观以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世界观从根本上区别开来。那么,马克 思世界观中的根本原理是什么呢?这就需要我们回到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当中 来理解。

马克思的世界观概括说就是关于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的看法。马克思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当中就明确提出了他的世界观思想。因为世界是 与人相关的世界,所以马克思的世界观同时也包含着他对人的本质的理解。理解 马克思的世界观可以借助于马克思的两处文本。第一处就是马克思指出的“人在 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也就是说,世界看起来是人以外的、与人无关的, 而实际上,世界就是人把自身的本质对象化到了世界之中。因此,人从世界这一 外部对象当中所看到的实质是人自身的本质。另一处文本是“工业的历史和工业 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在这段 话当中,工业无非表明的是人的社会生产实践活动,而它所承载的却是“人的本 质力量”。这也就是说,由工业社会实践所创造的世界,实际上是“人的本质力量” 的对象化产物。由此也说明了,人们如何看待世界,实际上就包含着人是如何理 解自己的本质的。我们可以从人所创造的世界来理解人自身的本质。这正是马克 思世界观的真实涵义。

上述两处关于世界观的经典文本表明,马克思的世界观包含着如下的 辩证法思想:世界既是人以外的世界,但同时又是人以内的世界,这就是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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