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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表述】 如何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来源:领导班子述职 时间:2019-11-25 07:53:18 点击: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表述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表述 随着中国所有制经济理论、政策和法律的变化,所有制结构已发生根本变 化。1978年,除14万个体户从业人员,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目前,公有制经济 占五分之二,非公有制经济占五分之三;国有经济占三分之一,非国有的民营经济 占三分之二。与此相适应,国有、集体、私营等经济被赋予新的内涵、新的形式, 已与过去有非常巨大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制度的表述先后经历了四次变化:个体经济 是补充;私营经济是补充;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形 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新格局。

当前,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巨变,应改进相关表述,有四种表述可供 选择:继续提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重新解释公有制经济内涵与外延;以国有经济 为主导,民营经济为主体;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借鉴1954年宪法,并列描述各类 经济。

所有制结构比重逆转 民营经济已占全国企业法人的90%以上。2010年,全国企业法人单位 数为651.77万个,其中国有企业15.38万个,占2.4%;集体企业19.23万个,占3.0%;
公司89.25万个,占13.7%;私营企业468.39万个,占71.9%;外商企业21.72万个,占 3.3%。

需要指出的是,统计中的公司包括国有法人控股、集体法人控股、私 营法人控股和这三类企业联营法人控股等四类公司;统计中的私营企业,是由自 然人控股的私营企业,不包括私营法人控股的公司。据此推算统计中的公司数据, 国有控股占10%多,私营控股约占80%,其余为集体和联营控股。

总体看,企业法人单位中,公有企业占10%多,非公企业占近90%;
非公企业加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占到90%以上。

民营经济已占全国就业的85%以上。2010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员34687 万人,其中国有单位6516万人,占18.78%;集体单位597万人,占1.72%;公司3637 万人,占10.5%;私营企业6071万人,占17.5%;外商企业1823万人,占5.3%;个体4467 万人,占12.9%。需要指出的是,统计中的十类就业人员的数据总和只占城镇就业人员 的三分之二,另有三分之一即1.1亿多人未列入。实际上,这三分之一的人员多 数都在个体私营经济中就业。因此,从城镇就业看,公有制经济人数占20%左右, 非公有制经济占80%左右。加上农村中的非农就业人员,民营经济就业占全国非 农就业的85%以上。

民间资本已占全国企业资本60%以上。据经济普查数据,2008年全国 各经济类型的实收资本总额为34万亿元,其中国家资本为11.4万亿元,占33.5%;
集体资本为1万亿元,占2.94%;法人资本为8.7万亿元,占25.6%;个人资本为7.8万 亿元,占22.9%;外商资本为5.2万亿元,占25.3%。法人资本中大约40%为国家资 本,60%为民营资本。

因此,全国各经济类型中,国有资本占40%以上,非国有的民营资本 占近60%;公有资本占45%左右,非公有资本占近55%左右。加上非法人单位的个 体户资本,民营资本占全国的60%以上。近三年这一比例又有相当提高。

民间投资已占全国投资的60%以上。2011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301933亿元,其中国有及控股投资为107486亿元,占35.6%;其余为非国有的民间 投资,占64%。2011年,各类企业投资中,国有企业投资82299亿元,占27.3%;
集体企业投资10296亿元,占3.6%;公司投资104469亿元,占33. 1%;私营企业投资 71839亿元,占22.2%;外商投资18798亿元,占6.7%。

从数据中可推算出,公司投资中,国有控股25187亿元,占公司的24%;
其余绝大多数投资为私营控股。因此,私营及私营控股投资占全国的近50%。

民营企业销售收入已占全国的75%以上。2011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84.33万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22.83万亿元,占 27.0%;其余为非国有的民营企业,占73.0%。加上以私营企业为主的规模以下工 业企业,民营工业销售收入占全国的比重可达近80%。需要指出的是,2011年国 家统计局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由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调整为2000万元以 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比上年减少了约15万家,减少了约三分之一。因此,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比过去更多,销售收入也更多。2008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 营业务收入为35609亿元,占全国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71238亿元的6.2%。因 此,总体看,全国工业销售收入中,私营企业占50%以上,非国有的民营企业占 75%以上。民营企业利润已占全国的70%以上。2011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利润总额为54544亿元,其中国有及控股14989亿元,占27.5%;其余为非国有的民 营企业利润,占70%以上。如果加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民营企业利润占全国工 业企业利润的75%以上。2008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营业利润3292亿元,占全国 工业企业营业利润39476亿元的8.3%。

民营经济已占全国企业税收的60%以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快报数据, 2012年1月至4月,全国各经济类型税收合计为38650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 12200亿元,占31.6%,其余为非国有的民营经济税收。各经济类型中,国有企业 5388亿元,占13.9%;集体和股份合作企业601亿元,占1.5%;股份公司17861亿元, 占46.2%;私营企业3696亿元,占9.6%;涉外企业7748亿元,占20%;个体经营1626 亿元,占4.2%;其他企业1729亿元,占4.5%。因此,全国税收收入中,国有及控 股企业加上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和集体控股的股份公司,公有经济占不到 40%;私营经济占30%以上,加上外资,非公经济占50%以上,加上集体经济,民 营经济占60%以上。

民营经济已占全国GDP的约三分之二。2011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 47万亿元,一、二、三产业分别占10.1%、46.8%和43.1%。根据相关数据推算, 第一产业增加值的95%以上为土地为农民家庭创造,国有农业比重很小;第二产业 增加值的约30%为国有经济创造,约70%为非国有的民营经济创造;第三产业增加 值的约40%为国有经济创造,约60%为非国有的民营经济创造。总体看,目前国 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比重大致为,国有经济约占三分之一,民营经济约占三分之 二;公有制经济约占五分之二,非公有制经济约占五分之三。

各种所有制经济新内涵、新形式 传统的国有经济,是完全国有国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财产所有 权完全为国家单一所有,企业完全按政府自上而下的经济计划进行经营管理。经 过30多年改革,国有企业一是实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拥有了完全的经 营自主权;二是已经将工厂制改为公司制,企业从过去计划管理下的单纯生产者, 变为市场经济中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三是推行了股份制改革,多数企业产权已多 元化,企业变成国有控股的多元股权企业;四是产权多元化中,特别是企业在国 内外上市后,已经有大量的私人、外商资本和非国有非集体的社会资本。

据经济普查数据,2008年规模以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收资本43976 亿元中,国家资本占50.6%,集体资本占0.41%,法人资本占42.2%,个人占2.7%,外商资本占4%。其中法人资本多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我国大型国有上市公 司,普遍有20%-30%的股份为非国有的各类中外投资者所有。总之,国有经济的 内涵和形式已经发生根本变化,大部分已经变为国有控股和参股的混合经济。

中国的集体经济主要有三类,农业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企业和城镇集 体企业。农业集体经济,实行土地承包制后,除土地仍为集体所有外,经营权已 经完全私人家庭化。农村集体企业,过去是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目前多半企业 已经改为私营企业,其余多数已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私人参股企业,产权已多 元化,经营已独立化、市场化和非集体化,相当大部分已经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城镇集体企业,过去实行财产权为本集体成员共同共有,目前多数企业已经改制 为私营企业,其余大都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私人参股企业,产权由共同共有 改为按份共有,大部分已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如由城镇集体企业发展而来的海 尔集团,现在已经是公众公司,原有集体资本只占很小比例。总之,城乡集体经 济的性质、内涵和形式已经发生根本变化。

私营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和私营控股的公司。目前的个 体经济与传统意义的个体经济没有多少变化,仍为个人所有、个人经营。私营企 业,指工商注册登记为私人的企业,特点是投资者为自然人。这类私营企业与传 统的私营企业没有多大区别,为一人或少数几个人所有和经营。但这类私营企业 中的大中型企业,已经成为私人公司,股权已经多元化,有的甚至有国有、集体、 外资参股,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传统私营企业有很大区别。还 有一类私营公司,主要投资人不是自然人,而是作为法人的私营企业。这类私营 公司,股权是多元化的,许多也有国有、集体、外资、公众和社会机构参股,在 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混合所有制经济。

据经济普查数据,2008年,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实收资本为16883 亿元,其中个人资本占67%,国家资本占0.3%,集体资本占0.8%,法人资本占31%, 外商资本占0.9%。法人资本多为以私营企业为主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如华为公司 已经成为一个由6万多员工持股、企业主要经营者个人持股比例很低的股份制企 业。

我国外资经济,除外商独资企业外,外商合资与合作企业中的中方合 资合作人,既有国有、集体,也有私人、社会机构。这类外资经济也是一种混合 所有制经济,并非单纯的国外私人经济。另外,外商企业中的外资,许多也不是 纯私营机构,而是国外的社会公众机构如养老金机构等,是该国的一种社会公众 资本。据经济普查数据,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实收资本为34470亿元,其中外商资本占76%,国家资本占3.9%,集体资本占0.7%,法人资本占16%,个人资本占3.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由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基金公司、 投资机构投资举办或参与组建经营的经济组织。这类组织既非国有,也非集体, 既非外资,也非私营,它们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如目前全国有70 多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1000多支基金,基金投资人达4000多万,基金份额近 3万亿份,拥有的证券市值达2万多亿元,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投资主体。

这类经济组织,产权是多元的、公众的,管理是社会的、独立自主的,是一种新 兴的社会经济、公众经济。它具有公有制性质,其公有程度超过集体经济和地方 国有经济;它也具有私有性质,其经营目的是为个人投资者或参与者谋利益。可 以将这类组织的经济属性确认为社会所有制或公众所有制,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 公有经济,是一种新兴的和新型的公有经济。

总的来看,过去人们理解的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真实内涵和实现形式已 经发生重大甚至根本性变化。绝不能再用传统的公有私有划分观念来看待当今中 国经济,必须树立全新的所有制经济观念。并且,各种所有制经济在相互关系上 也已发生重大变化。除个体经济、以自然人控股的私营企业外,新型的国有经济、 新型的集体合作经济、私营法人控股公司和外资经济,正在以各自的混合所有经 济为纽带,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交融、相互支持关系。

中国的各种所有制经济,一头是新型的国有经济、集体合作经济,中 间是各类混合所有经济、社会公众经济,另一头是外资经济和私营个体经济,它 们各自在相应的产业和产品领域、行业和服务领域发挥作用、平等竞争、相互促 进、共同发展。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表述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关于所有制制度的每一次新表述,都经历了不少 争议。每次争议,都给非公经济人士带来某些担心和忧虑,但中央对每次争议的 解决,都给非公经济发展带来更大推动。

当前,对于民营经济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二”,一些人抱以怀疑和批评 态度,指责其违背了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要求,提出要控制民营经济的领域和比 重。面对各类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现实和趋势,面对一些人的怀疑,我们要继续与 时俱进,实事求是,重新界定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与外延,做出符合实际的新表 述。有四种表述选择建议:选择建议之一:继续提“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重新解释公有制经 济内涵与外延,使其与发展现实及未来趋势相适应。

我国多数国有企业已进行公司化改革,股权已多元化、社会化;农村 集体经济实行土地承包和家庭经营,农村集体企业多数已改为股份合作制和私营 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多数已改为股权多元化和个人化的企业;因此,我国公有制经 济内涵和形式已经与过去发生根本变化。

相当部分私营企业已变成股权多元化、社会化的公司,不少公司家族 持股比重已经低于50%,甚至在30%、20%以下,普遍实行产权与经营权分离, 已经与传统私营企业有重大区别,其产权社会化程度已超过集体企业和许多地方 国有企业,很难再简单地将其称之为非公经济,它已成为一种“准公有”企业。

目前经济中大量存在的由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基金公司等建立的经 济组织,产权是多元的、公众的,经营是独立的、自主的。它具有公有性质,其 公有程度超过集体经济和地方国有经济;它也具有私有性质,经营目的是为个人 服务。这类企业的经济属性是社会所有制或公众所有制,是一种新兴的公有经济。

上述四种经济,前两类是公有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后两类是新兴的公 有经济。这四类经济目前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不下60%,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其比重 也不会有多大变化。

因此,如果我们解放思想,将公有制经济的内涵与外延加以完善,由 仅限于国有及控股、集体及控股的经济,拓展为包括前述的新兴的公有经济,那 么,继续提“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在理论、政策、法律和实践上,目前与 将来都不会出现大的矛盾。

选择建议之二:保持国有经济内涵,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提 出:“以国有经济为主导,民营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 进、共同发展”。

国有经济内涵主要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目前国有经济占GDP 大约三分之一,在数量上已不是主体,但它控制了经济主要命脉,在经济中发挥 着主导与骨干作用。民营经济是与国有经济相比较而言的经济,它包括集体经济 和各类非公经济,还包括前述各类社会组织建立的非公非私的经济。民营经济已 占GDP的三分之二,数量上已是主体,今后比重还会上升。这些客观现实,应当承认并顺应。

因此,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提出:“以国有经济为主导,民营经 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选择建议之三:保持公有制经济的原有内涵,提出:“以公有制经济 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内涵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和集体及集体控股企业 经济,目前占国民经济的约五分之二,数量上已经不是主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的主要核心内容,公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而且将必然长期坚持。与公有经 济相对应的各类非公有经济,以及前述的由各类社会组织建立的非公非私经济, 目前约占国民经济的五分之三,数量上已经是主体,今后比重还会提升。这些客 观现实,同样应当承认和顺应。因此,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提出:“以公有 制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选择建议之四:借鉴1954年宪法,提出:“我国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 形式,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和混合经济,各种 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建国初至社会主义改造之前,我国经济成分结构为国有经济、合作经 济、个体经济和民族资本经济。当时,国有经济控制着经济命脉,合作经济规模 较小,个体经济和民族资本占60%以上。为长期推行新民主主义经济方针政策, 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 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 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当前我国所有制结构状况,除外商经济外,各类经济的比 重基本与建国初期差不多。

目前,我国各类所有制经济内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外商经济也是社 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大量混合经济。这些客观现实,应当承认和顺 应。因此,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提出:“我国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国 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和混合经济,各种所有制经 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作者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研究员 作者:陈永杰 来源:财经 2012年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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