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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责任与难民治理国际法问题研究:有关难民的国际法

来源:个人述职 时间:2019-11-25 07:52:28 点击:

大国责任与难民治理国际法问题研究

大国责任与难民治理国际法问题研究 摘要难民问题本质上是人权问题,难民人权与接纳国的主权的矛盾贯 穿难民治理问题始终。因此,如何在难民问题中寻求人权和主权的平衡,合理取 舍才是关键,针对于此,本文认为可以各主要大国为转变思维,认识到合理安置 难民,难民也是财富。此外,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人权与主权的权衡中做出取舍。

关键词大国责任难民保护人权主权 作者简介:秦美娟,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815文献标识码:A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5.063 一提及世界事务的解决,我们总是将希望寄托在大国身上,因为大国 更有力量来解决这些问题,自2015年难民潮大规模爆发以来,各国关于如何解决 难民问题争论不休,直至今日仍行动迟缓,效果甚微。那么如何界定大国责任, 大国在难民治理责任态度如何,如何在难民问题上承担更多的责任。

一、定位大国责任 大国责任是基于“大国”身份定位而来的,大国是一个比较概念,是在 国际体系中通过与他国对比而形成的概念;
其次,比较的依据是软硬实力结合的 “综合实力”;
最后,大国是必然会对系统里的其他国家产生重大的影响,而这种 “影响”或者是控制,或者是支配,或者是挑战。①就目前的世界格局而言,综合 考虑经济规模、武装力量等各因素,可以称之为大国的有美国、俄罗斯、德国、 法国、英国、中国等国家。

大国责任就是一个大国在国际体系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国内 责任和对外责任,难民问题方面的大国责任主要是大国的对外责任,大国责任也 包括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大国比一般国家拥有更多的资源、更强大的力量以及 更大的影响力,因此,大国比一般国家对人类社会公共事务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 大国责任个性的东西也远比一般国家要多。在国际法中更看重的是各国的个性责 任,它决定着一个大国的责任的目标、内容、范围、行为模式等。共同但有区别 的国际环境保护原则便是在强调共同责任中的个性责任,在难民保护方面,强调 的也应当是各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二、解析大国态度 目前欧洲正面临着欧洲二战以来最严重的难民问题,但目前各大国对 难民的态度冷热不均,从各国的表态中不仅仅能看出各大国的责任观,更能分析 出各国态度后面的深层原因。

(一)德国:欢迎难民以缓解人口骤减趋势 欧洲难民潮爆发以来,德国允许大批难民入境,究其原因,从道德和 感情角度讲,在纳粹统治期间德国犹太人的遭遇。因此,对于此次的难民潮,抱 有很大的同理心。但更多是出于现实考虑,德国需要这些难民。德国人口增长率 为负值,德国需要这些难民以提供劳动力。

(二)英国:承诺接纳难民或许只是一种姿态 英国迫于国际社会舆论的压力,表示将接纳一定数额难民,这或许只 是一种姿态而非行动,因为英国并未出现人口下滑的趋势,其不需要难民来缓解 经济压力促进经济增长,相反,英国人担心外国移民会带来更大的经济竞争压力。

(三)法国:担心移民涌入加剧社会分裂 法国计划接纳难民的数量也是很有限的。法国也是欧洲中人口仍在增 长的国家,此外,法国社会日益壮大的移民群体和仍占大多数的白人群体之间存 在巨大的裂痕,为避免社会分裂,从而接纳难民的数量是有限的。

(四)美国:批评欧洲却行动麻木迟缓 在此次难民潮爆发后,美国一直是隔岸观火,不仅如此。美国媒体还 指责欧盟缺乏起码的人道主义精神。尽管后来表示将安置一定名额难民,但与其 经济实力大小、大国地位相比仍是不相符合的,其表现出的麻木迟缓受国际社会 指责。

三、反思大国责任 由上述可知,大国本应当比一般国家对人类社会公共事务承担更多的 责任,承担起在难民保护中的大国责任,但在真正考验的时候却推三阻四。究其 原因,仍是国家利益是一切国家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个人的生命权低于一国 的利益,甚至一群体的生命权也是低于其一国利益的。美国虽一向以“人权高于主权”为口号,并借此对各国主权内的事务进行干涉,但当真正应承担其保障难 民人权的时候,却是隔岸观火、坐视不管。造成欧洲难民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美 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对西亚北非局势的蛮横干涉。但作为战乱始作俑者的美国却理 直气壮地推卸责任。虽一向以“世界警察”在世界横行,试图领导世界,但当真正 应承担起领袖责任,在难民问题上有更大作为,以维护世界安定的时候,却是冷 眼旁观,由此对比,更可见美国的“双重标准”,人权的虚伪性。

综上可知,当今大国仍没有真正承担起自身的大国责任,究其原因, 仍是国家利益至上的思想支配。其向真正负责任大国的转变仍是一个艰巨而漫长 的进程,这个过程也是人权和主权双方博弈的过程,是主权让步还是人权让步当 拭目以待。其次,这个过程的转变也受制于未来世界发展情况,受制于各国的大 国责任观。通过各国在难民问题上的表现也可以知道,国际法是各国协调意志的 结果,国际法中一部分是硬法,一部分是软法,国际主体的行为理性是其得以遵 守的主觀原因,如何真正完善国际法,真正发挥国际法的作用,是一个值得深思 的问题。人权与主权的问题影响着国际法应然作用和实然作用的发挥。人权与主 权的平衡状态便是国际法应然和实然作用协调的状态。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源便 在于如何处理主权与人权关系。

四、难民问题大国责任解决机制 大国是否应该对难民问题承担责任?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大国如何承 担起责任呢,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呢?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一对根本矛盾,即 主权与人权的矛盾,首先只有理论上正确辩证看待这个问题,才能在行动上解决 好难民问题。

(一)理论分析 从欧洲难民问题上可以得到一个深刻的教训,即“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的道理。西亚北非的难民本来影响不到欧洲,但由于种种联系,却迫使其不得不 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由此说明:这个世界是紧密联系的,每个国家在经济全球 化的地球村中不可能独善其身。因此,与人为善便是于己为善。同样,在国际事 务中,能够积极主动地承担责任,也是无形中为自己谋福利。当大国主动承担起 应有的责任时,便是赢得他国的尊重,也便是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力。其次,在难 民问题上要转变观念。从哲学的角度看,矛盾的主次方面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经 合组织曾说过:难民并非负担,而是真正的财富。一方面难民的确给各国带来困 扰,另一方面,难民的涌入也为各国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关键便在于各种政府如何根据国情疏导安置难民,发挥其作用,为本国所用,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最 后,在国家主权和难民人权的问题上要创新思维。主权和人权之争自国与国交往 之起便是永久之争,但在具体事件上便要具体分析,而不是绝对性的主权高于人 权或者人权高于主权,以动态和长远的眼光来看待。自国家产生以来,主权便是 至上,但随着各国之间联系的频繁,交往的加深,如果每个国家都固守主权至上 观点,不肯让步,如何能够长远发展呢?在难民问题上,难民问题的根本解决是 长期问题,不仅靠短期计划,更要有中长期规划,因此,难民问题上有轻重缓急 之分,同样,国家利益中也有主次之分,核心利益不可动摇。因此,能否在两者 之间寻求平衡,处理好两者关系。借鉴其他领域进行类比或者能碰撞出思维的火 花。如:中国为加入世贸组织,放弃对一些民族品牌的保护,短期来看,不利于 民族经济发展,但民族品牌只有经受住外来冲击才能更加长远发展。因此,在适 当领域放弃国家保护,暂时割舍国家利益,反而是有利的。再拿刑法上的紧急避 险来类比,牺牲较小利益来保障更大利益是正当的,那么在难民人权和国家主权 上面,在特定时刻,为了难民人权适当牺牲国家主权也是可以的。如在难民临时 保护问题上,因具有紧急性,那么是不是可以暂时放弃下主权呢?国家核心利益 不可动摇,那么在必要时牺牲下核心利益之外的利益是不是也是可以理解的呢? (二)落实行动 第一,完善国际立法,加强难民实施的制裁力度。由于难民问题在本 质上是人权问题,更需要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制度来保障实施。目前1951年的《关 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议定书已无法涵盖当今新形势下出现的环境难民等 多种难民身份,因此,亟须完善。此外,各国难民甄别程序的复杂性,甄别标准 的不统一性也影响难民安置的进度,因此,可以考虑在国际法方面制定统一的难 民甄别程序法,统一标准简化程序。同时,目前难民法的实施缺乏强制力,有鉴 于此,可以加强难民实施的惩罚力度,如:对不承担责任的国家给予经济制裁等, 而不仅仅是道义上的谴责。

第二,强化国际组织的作用,对各国进行协调。国际组织的权利来自 各参加国的授权,其经费支持也来自各国的捐助。在难民问题有专门的机构,即 联合国难民署,因此强化国际组织在难民问题上的作用,需要各国授予更多的权 利,也需要各国经费的赞助,从而促使难民署在难民问题解决上发挥更大作用, 如协调各国难民名额的分配,就难民问题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各国行动, 督促各国落实政策等。

第三,各国协调难民待遇标准,保障难民合理流动。福利好的国家对难民最具吸引力。这便导致了难民流动的不均衡性,也加剧了接纳国的负担,而 各国的待遇标准是由各国根据国情自行制定的,因此,可以由各国协商待遇标准, 保留合理差距,促使难民合理流动,此外,大国在难民责任上应承担更大责任, 因此,可以在保障待遇标准合理差距的前提下增加大国接纳难民人数,这样,既 能保障更多的国家尽到应尽的义务,也能促使大国承担更大的责任。

第四,适当平衡人权和主权,灵活处理。难民人权和接纳国主权是解 决难民问题的根本冲突,因此,需要适当平衡人权和主权,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 处理。如:在临时保护措施方面,由于其短暂性和紧急性,应更注重保障难民人 权。当难民问题恶性影响扩大,为维护国家安定,社会秩序,对滋事难民采取一 定强制措施也是可理解的。各国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制定不同应对措施,并完善立 法来保障,但前提一定是在理性权衡难民人权和主权基础上。

第五,制定战略规划,寻求根本之道。安置难民只是第一步,只是暂 时解决了难民的生存问题,难民在接纳国还面临着一系列后续问题,如融入当地 文化问题、教育权就业权的落实、福利薪金的保障等问题。因此,彻底解决难民 问题,使难民真正有尊严地活着,需要制定长期战略规划,逐步引导,谋求长远 发展。这才是真正保障人权的体现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第六,大国恪守职责,尊重他国。大国不仅仅应在难民问题中承担更 大责任,追根溯源,大国更应该恪守职责,尊重他国。目前欧洲难民危机的根源 是美国恶意干涉他国的结果,也是欧洲跟随美国外交政策自食的恶果。因此,减 少造成难民事件的发生,就可以减轻难民危机的发生。那些自恃自身军事力量强 大,以人权为幌子,借机干涉他国,谋求自身利益的大国最终要为自身后果买单, 倒不如尊重他国,与他国友好交往,以谈判协商斡旋等方式解决争端,在和平共 处的基础上互利共赢,这也才是真正解决难民危机的方法。

作者:秦美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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