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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实施纲要》具体办法的方案(财政局)|

来源:实习总结 时间:2020-01-08 07:53:17 点击:
实施《实施纲要》具体办法的方案(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陇南市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制度建设,http://www.yytv.com.cn,办公人员公同的天地www.yytv.com.cn.com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市惩防办号文件分解安排的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全面贯彻党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针,将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自觉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大力发扬为民、务实、公正、高效、清廉的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通过完善财政制度建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振兴财政、遏制腐败”的双重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办法》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全面完成市惩防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陇南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田广慈同志任组长,总抓此项工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毕志敏同志任副组长,负责抓好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秘书科),由毕志敏同志任主任,抽调刘康平、王小军两位同志办公。

  三、主要工作任务

  市惩防办号《关于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分解安排我局的工作是: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重点加强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部门多头掌握资金,自行随意支配资金;力争实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互相分离;强化内部制约和监督,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推行通讯工具货币化改革;加强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和“收缴分离”规定;逐步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把工程类、服务类项目纳入采购范围,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政府采购运行程序,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合同管理、质疑投诉等配套制度;逐步实行采管分离,建立和实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围绕以上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局上下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靠实工作责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抓好落实:

  第一、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约束。继续坚持早编、细化的预算编制原则,突出保发展、保稳定、保重点,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通过全面详实、客观准确的支出测算,对基本支出依据财力确定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保证;对项目支出要建立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加强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项目预算安排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严格审核,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结合当年财力状况,优先安排重点和急需的项目。将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的工作经费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已经出台的《陇南市直机关公务通讯话费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公务通讯费补助标准,切实规范职务消费,控制经费支出。要主动适应撤地设市特别是人大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新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在预算中设立必要的预备费,以提高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本级预算经同级人大审批后,要严格执行,除法定要求可以调整外,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需要进行项目间调整的,要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可靠性;要按照预算编制、管理、执行相互制约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内部业务关系,加强资金拨付审核,对所有拨款申请事项全部实行网络化操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方法,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将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建成效益情况与上级和同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年度专项资金挂钩,努力实现财政支出由“供给型”向“效益型”转变。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的运行程序,预防多渠道胡支乱花财政资金和随意扩大财政预算“盘子”的行为。此项工作由预算科牵头,综合科、行政政法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等其他相关科室协作配合。

  第二、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探索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相结合的改革模式。要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已经推行的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政府采

购资金直接支付办法、银行清算办法和即将出台的财政国库改革实施意见,理顺财政、人民银行、商业银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之间的业务流程和管理职责。二是合理划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界限,按照资金性质和项目管理要求制定专门的直接支付管理办法,结合会计集中核算特点,制定授权支付管理办法,尽最大努力实现以直接支付为主,授权支付为辅的改革目标。三是强化支付过程和银行帐户的管理,对纳入改革的资金,都要制定简明易懂的支付流程图,严格审核支付依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规避财政支付风险。继续清理预算单位银行帐户,严格执行开设帐户财政审批制度,建立规范的财政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切实减少中间环节,实现财政资金收支“直通车”管理。四是将专项资金报帐制和国库直接支付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完善财政直管资金、国债资金、财源建设资金的直接支付改革。在扩大专项资金报帐制、公示制管理范围的同时,进一步理顺专项资金核拨程序,逐步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纳入财政直接支付。在进一步扩大乡镇职工工资统发范围的基础上,指导和督促各县出台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办法,按照规范的方式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县级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实现途径。五是抓住金财工程建设机遇,尽快建立覆盖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核算中心)、代理银行和国库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配合人民银行建立安全快捷的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此项工作由预算科、国库科、会计核算中心牵头,政府采购办、综合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配合。

  第三、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逐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继续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努力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取得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各单位依法依规采购的意识;科学制定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积极探索让采购单位感到快捷和便利的采购方法,对服务项目,要广泛实行定点采购,对通用商品,要全面推行协议供货制度;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主要做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资金支付、信息管理、供应商投诉处理、集中采购机构及中介机构业绩考核和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培训等监督管理工作;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主要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高效。要尽快出台陇南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制定招投标、中介机构、政府采购人员监督等管理办法。建立当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及商品价格信息库,在通用办公设备的采购上尽量将当地的供应商纳入供货范围,参与询价、招投标,并成立市级中介代理机构,专门承办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业务。通过推行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支持地方企业发展、增加地方税收,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支出效益。此项工作由政府采购办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第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积极探索全口径预算管理。要继续完善陇署办发号《陇南地区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对政府非税收入的宣传,让社会各界明确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强化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观念,不断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范围,力争将国有资产收益、特许经营权收益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盘子,集中和调控预算外资金办大事;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纳入现行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通过统一发放、核销行政事业性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收入票据等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确保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通过票据的验旧换新和《收费许可证》的年鉴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有关部门及单位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过程中的违轨行为;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程序,继续推行和完善收罚缴分离制度,建立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实现财政、部门和代收银行间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信息联网,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并通过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合理核定支出标准,统筹安排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彻底解决预算内外“两张皮”现象,从根本上解决分配不公、苦乐不均的问题。对实行收支脱钩的部门和单位,其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与其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再挂钩,统一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需要核定的预算予以拨付。此项工作由综合科牵头,预算国库、行政政法等相关科室配合。

  第五、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经运行秩序。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及陇南市《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轨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财政违法违轨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一是要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建立起对财政支出基本信息收集、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检查评估的监督新机制。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申报、管理、拨付、使用及验收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尤其要对预算安排的扶贫、救灾、教育、社保、医疗、粮食直补、计划生育和国债专项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强化追踪问效。每年要按一定比例对各项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预算单位帐户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财政资金运行过程特别是支出管理的监督。三是按照《陇南地区财政处机关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强对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必须保证的检查面,争取在三年内完成一次对内部机构的循环检查,重点对内部职能机构履行职责、内部制约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程序以及内部机构银行帐户开设和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四是坚持抓好对“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的检查。重点对执收执罚部门和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解决票据不规范,违轨收费的问题;对资金核算和款项缴存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做好“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的推行工作,解决缴库、专储不及时,挪用坐支的问题。五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结合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将监督检查的重点转向疏于监管的非会计集中核算单位,有针对性的选择部分行业和部门所属的差额拨款单位及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执行《会计法》、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促进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此项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国内外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纲要》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对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财政部门是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既是提升财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实现依法理财的客观要求,更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发生的治本之策。因此,如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贯彻落实好《纲要》精神,深入推进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全局广大财政干部要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从加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贯彻《纲要》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抓好对《纲要》的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将《纲要》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到具体财政工作当中。下属单位及各科室要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要心中有数,思路清晰,措施有效,落实得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党组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把市惩防办分解安排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分解安排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具体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始终坚持“两手抓”工作方针,切实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工作成效体现到高质量的财政业务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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