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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法学教育现况与其完善措施|完善措施

来源:财务计划 时间:2019-11-23 07:51:07 点击:

就业法学教育现况与其完善措施

就业法学教育现况与其完善措施 就业法学教育现况与其完善措施范文 改革开放使得大学生的毕业就业方式从旧有的计划经 济指定分配的模式转变为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个人之间双向 选择的就业模式。进人新世纪以来,当人才培养模式与选择 机制完全走向市场化,当双向选择、自主应聘成为大学生择 业的主要菜道时,不少大学生因为缺乏法律意识和用法律手 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技巧,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 屡屡受编,成为社会上一些不良公司欺诈行为的受害者和牺 牲品。1995年5月,原国家教委发出t冷于在高等学校开设就 业指导选修课的通幼,要求在高等学校高年级学生中开设大 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因此,从1995年起,全国各高校几乎都 以不同的形式开设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但是,绝大多数高 校的就业指导课主要侧重于对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就业定位、 就业基本技能、就业心理、学生创业等方面的指导,忽视了 对大学毕业生进行就业全过程泡括就业前、就业中和就业 后)的法律意识和利用法律技能的培养。

1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和原因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是指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关于就 业问题的法律心理、思想、观点、知识和理论的总称。它左 右和决定着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法律判断,引领和规范整个 就业行为和职业生涯历程。当前,缺乏法律意识是大学生普 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不少大学生由于在大学学习的过程中缺乏法律教育,不懂得利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缺乏契约意识 不少大学生没有真正认识到在就业中(三方协议》和(劳 动合同》对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有着重要的 保障作用。在一些大学生的潜意识中,(三方协议》和(劳动 合同)都是可有可无的,签不签都没有关系,他们甚至错误 地认为合同中有关违约金的条款是对大学生自由择业的一 种束缚。因此,我们看到不少大学生为了在毕业后找到一个 落脚之处而匆匆签约,但是在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单位后又纷 纷毁约。这种行为不仅降低了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信任感, 更重要的是大学生必须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1.2缺乏守法意识 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理应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诚实诚信做人。但是,我们也发现在当前就业形势严 峻的情况下,一些大学生为了增强自身的“硅码”而选择“求 助”不法分子办理假冒的奖励证书,四级、六级英语证书, 计算机二级证书等欺编用人单位。而且,相当一部分大学生 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的行为,他们大多认为这种行为只是违 反道德而已。

1.3缺乏维权意识 我们注意到不少大学生在找工作时,关心得最多的是如 何设计和制作简历、如何调整心态和掌握面试技巧,对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漠不关心,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运用 技巧都,例如怎样才能防止在签订合同时上当受骗,怎样才 能识破不良用人单位的欺诈行为,怎样区分试用期与实习期 等。大学生在追求面试成功率的同时,往往忽视对自身利益 的保护,对保障大学生就业成长的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 因此他们一旦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往往不知如何使用法律手 段保护自己,容易出现求助于各种极端非法律渠道的现象。

2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 在愈来愈多的毕业生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而涉人 各种纠纷的情况下,我们在为他们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必须 反思大学生的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所存在的问题。虽 然目前高校普遍设立了招生就业处之类的机构负责大学生 的就业指导,并且纷纷开设了就业指导课对于大学生在就业 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但是多数情 况下,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的限制,这类课程对于解决毕业 生就业中所面对的法律问题仅能做到泛泛而谈。问题主要体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重视不足 绝大多数高校虽然都把就业指导课列为必修课,但对课 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课时量普遍较少,所占学分的比重也 比较小。因此,大多数高校就业指导课中的绝大部分课时均 用于安排向学生讲授求职技巧(比如教育学生认识自己,指 导学生如何着装、写简历、应对面试等),只有剩下的少部分课时才用于对毕业生进行专门的法律教育。而在这屈指可 数的课时中,就业指导老师往往用于泛泛地谈及《合同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三方协议》 或者《劳动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而对毕业生就业全过程 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就业前、就业中及就业后所 需注意的基本法律问题缺乏系统性的阐述。

2.2师资欠缺 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 的课程,除了涉及就业相关法律理论以外,还有很强的实践 性。因此,这门课程要求教师不仅要有广博的理论知识,而 且还应具备丰富的就业实践经验,否则教学效果会大打折扣。

但是,目前各高校担任就业指导课的授课教师多为各个教学 系部的辅导员老师或者是招生就业处的老师兼职担当。因此, 在缺乏法律专业教师师资的情况下,教师在法律专业方面的 知识和水平有限,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仅能做到泛 泛地介绍《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及违 约金的适用方式等,对大学生怎样系统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 的精神内涵和怎样在就业的全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缺乏具 体的对策,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的 实际教学效果。

2.3定位偏差 目前,绝大部分高校对于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 在认知上存在偏差。很多高校的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大多是对就业法律某一问题的探究,多是集中于就业诚信 行为的归类表述,而对如何站在全局的角度研究建设和完善 相应体系的阐述相当少。实际上,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 遇到的法律问题贯穿于就业的全过程,包括就业前、就业中 及就业后。因此,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的教学目标、 课程大纲的规划及教学内容应当考虑到大学生就业过程的 特殊性。在对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的定位应着眼于全 局,而不是只关注于部门,以防止造成“只见树木,不见森 林”的后果。

2.4内容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 目前,各高校在就业指导课教材的编写上基本是从本地 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因此,其中的法律教育课程的内容欠缺 统一性和系统性。比如,一些地方偏重于简单地传授一些应 急性的法律技巧;而一些地方则反之,除了简单地介绍一些 基本的法律名词和法学理论之外,对大学生毕业生如何应用 这些理论和法条语焉不详。总之,由于缺乏全国性的统一教 材,很多高校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仅能停留在对毕 业班学生的突击教学上,不能做到从大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 结合求职就业的全过程对大学生进行全程化的就业法律指 导,导致法律教育课程功能相对单一,内容不能适应市场经 济的需要。

2.5教学形式单一 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应该是一门面向全校学生,集合理论性、实践性、互动性的课程。因此,该门课程 在课堂组织和教学方法上应该与普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法 律专业课有相当的区别。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相当一部 分高校在教学方式上还停留在灌输式教学水平,侧重于照本 宜科向学生灌输教材或课本上的理论内容,而没有形成利益 多样化和信息化的教学模式去激发大学生的兴趣。同时,法 律是一门实践课程,但很多讲授这门课的任课老师或者辅导 员并没有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务相关工作的经历, 因此在讲授这门课程时,授课方式单调乏味,根本激起不了 学生的注意力,导致教学效果达不到学生的要求。

3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的改革和完善 市场经济在我国全面深人和发展的今天,大学生的就业 分配早已迈人向社会化、市场化、法治化。不论从哪个方面 来说,大学毕业生都需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和运用法 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 育课程涉及面大,影响面广,对大学生就业指导课自身的完 善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针对目前高校大学生就业 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必须对其 进行改革和完善,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明确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的定位 作为就业指导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教育课程应有 明确的定位。笔者认为,其课程性质的定位是:法律教育课 程是面向全体大学生传授基础法律知识和应用技巧的应用课程,其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4种法律意识―守法意识、合 同意识、证据意识和维权意识。守法意识是指大学生在面对 就业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时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用法律 手段去解决问题。合同意识是指大学生心中要有契约的意识, 即遵守约定,履行承诺;在今后就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 行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不随意违反合同条款, 不随意违约和解除合同。证据意识是指大学生应有收集、保 存和运用证据的意识和常识,在就业的过程中应保留就业协 议书的原件等相关证据材料。维权意识是指在大学生遇到侵 犯大学生合法就业权益的不法行为时,在思想上具备运用法 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实践中做到运用法律的 方式、程序和手段解决问题。

3.2根据课程定位,编订教材,制订科学的教学计划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要求教学的内容 相当广泛,既包括法学理论,又包含所有部门法的内容。但 是,由于受到高校就业指导课的课时量的限制,并且教学对 象不仅仅包括法律专业的学生,所以,要全面、细致地向大 学毕业生讲授法律基础教学大纲中的全部内容是很难实现 的。因此,针对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侧重于实践性的 特点,在编订教材、制订大纲时,应立足于法律教育课程的 课程性质,合理分配法学理论的讲授和实际操作时间。具体 来说,要重点讲授与毕业生联系紧密的合同法、劳动法、刑 法、婚姻家庭法等内容,让学生体会到在就业的全过程中遵守法律、诚实信用的重要性。

3.3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 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的教学方法应从2个方面 进行完善。一方面,仍要发挥传统的讲授法的授课优势,将 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应用技巧传授给大学毕业生;另一方面, 必须通过电教化和多媒体等辅助教学手段的方式,比如通过 典型案例讨论法、网络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现场观摩 教学法及诊所式教学法等充分调动大学毕业生学习的主动 性和积极性,发挥现代化科技手段的教学优势。

3.4贯穿大学生求职就业的全过程 从毕业生就业求职的全过程来看,毕业生就业可以分为 求职、签约、报到3个主要阶段。在这3个阶段中,毕业生主 要面对以下问题:(l)求职阶段,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还处在 “双向选择”中,尚未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动关系的阶段。

这个阶段最容易发生的法律问题主要体现为侵犯毕业生知 情权、平等权、隐私权等权利。特别是女大学生,在这一环 节中容易面临就业歧视和性别歧视等问题。(2)签约阶段, 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仁方协璐或者捞动合哪等就业协 议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毕业大学生主要面临的问题是就 业协议不公平、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就业协议的落实和保 障及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3)毕业生报到阶 段,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相关就业协议并到用人单位 报到上班的阶段。这一阶段中,毕业大学生主要面临的问题是用人单位不及时将仁方协讲转换为用人单位正式的捞动 合哪,《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待遇和劳动条件得不到落实, 试用期过长,试用期辞职与辞退不规范等问题。对此,就业 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应该着眼于大学生就业的全过程,讲 授的重点应与大学生就业的实际情况相联系。

3.5延伸课程,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法律援助 由于高校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的学时非常有 限,以及目前侵犯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特 别是合同陷阱、就业歧视和中介欺诈等问题大量存在,所以 高校安排法律教育课程的课时量很难满足大学生的迫切需 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在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大学生就 业法律援助中心,吸引专业法律教师或者具备律师资格证的 教师参与对大学生的就业法律援助,针对大学生在求职、迁 移和报到全过程常见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使其 成为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法律教育课程的延伸,也使得大学生 能更好地应对求职中法律的风险。同时,大学生就业法律援 助中心也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网站、开通热线电话咨询、通过 飞信和QQ群等发布相关信息,向大学生提示就业法律风险, 帮助大学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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