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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开展全警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

来源:领导发言 时间:2020-01-09 07:44:06 点击:
开展全警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

各股、室、中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周部长大练兵指示要求,根据支队《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交警队伍,大队党支部决定,在全队广泛深入地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精神,把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作为队伍建设重中之重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使广大民警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熟练掌握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全面提高公安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大力推进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时期新阶段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的公安交警队伍,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真正体现总队党委提出的“保安全就是最大的维护稳定,防事故就是最好的促进发展,少死伤就是最实的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为建设“平安武夷”,促进武夷山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民警能用科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上级的禁令和有关规定,在政治上不掉队。

(二)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民警无违法行为,违纪率控制在1以内,民警违纪违规和执法方面问题的投诉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民警执法不严、不公、不文明、不规范,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和“四难”现象等问题明显减少。

(三)本职业务和技能水平明显提高。民警能熟练应用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成为本职岗位的行家能手;城市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在90以上。

(四)实战技能和查缉战术水平明显提高。45岁以下民警有95以上的民警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民警能熟练掌握驾驶汽车和两轮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率达80以上,无民警战、训伤亡事故。

(五)民警体能和心理素质明显提高。参训民警达到《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良好以上成绩要求。

(六)内业工作和内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办公秩序、基础台帐、环境卫生、公用车辆管理等规范有序;民警着装整齐,举止端正,作风严谨,精神面貌好。

三、练兵对象

按照“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标要求,全队在岗民警都要参加公安机关全警大练兵活动。孕期女民警和患有不宜进行激烈运动的各类疾病的民警可减少或免除体能训练。

四、练兵内容

岗位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抓好民警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的学习训练。主要分为公共科目和岗位科目两大类。

(一)公共科目(全警必训的科目)

1、基础知识:

每周二、五晚上集中学习,由刘生泉教导员负责。

(1)政治理论知识: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全国“二十公”会议精神以及省厅、省交警总队、市局确定的其他学习内容。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五个意识”,明确公安机关担负的“三大政治”任务,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2)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

(3)交通管理业务知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车辆和道路基本知识等。

2、基础警务技能:集体队列动作,交通指挥手势,警械使用、手枪射击、徒手防卫与控制、搜身带离、现场急救等单兵技能训练,犯罪嫌疑人盘查、犯罪嫌疑车辆查控、犯罪嫌疑人抓捕等集体战术训练,进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案件的战术模拟演练。汽车和两轮摩托车道路驾驶,计算机操作和公安应用文写作,规范制作笔录等行政法律文书。每周二、四早上6:30—7:30进行队列和交通指挥手势

训练,其他训练项目时间另行通知,由廖林根副大队长负责。

3、基本体能训练:按照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要求,围绕加强体育锻炼、提高体能素质,重点进行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米、10米×4往返跑、400米障碍、3公里武装越野等项目的训练。45岁以下民警95达到公安部规定的《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良好以上成绩要求。每周一、三、五下午下班前一小时进行,由李昌平副大队长负责。

(二)岗位科目

1、路面执勤民警

目标要求:熟练掌握交通堵塞指挥疏导,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置,一般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控制,伤员现场救护,自身安全防护常识,装备的使用和机动车测速仪及酒精探测器的使用,识别假牌证等方面的技能。

业务知识:学习掌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易程序部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和交通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交通秩序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以及执勤民警规范用语和常用英语。

团队技能:重大活动交通警卫和多警种协同查缉、堵截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人员。

负责人:汪火昌副大队长

2、公路巡逻民警(含乡镇中队民警)

目标要求:熟练掌握交通堵塞指挥疏导,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置,一般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控制,伤员现场救护,自身安全防护常识,装备的使用和机动车测速仪及酒精探测器的使用,识别假牌证等方面的技能。熟练掌握公路巡逻执勤的基本知识和公路治安及刑事案件先期处置等方面的技能,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重点解决执法、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罚款、扣证、扣车、扣物以及罚款不开票据、罚态度款等问题。

业务知识:学习掌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易程序部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公路巡逻民警执勤执法规范》和交通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交通秩序管理业务知识,以及公路巡逻执勤方面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公路治安和刑事安全先期处置等方面的技能以及执勤民警规范用语。

团队技能:与有关部门联合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多警种协同处置公路上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查缉、堵截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人员、交通警卫组织。

负责人:李昌平副大队长

3、交通事故处理民警

目标要求:熟练掌握交通事故现场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包括现场照相、摄像、绘制现场图、现场物品、痕迹和证据的提取,询问、讯问当事人并制作笔录),事故现场勘查自身安全防护常识和装备使用,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录入等方面的技能。

业务知识:学习掌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事故现场勘查、交通事故鉴定、证据审查、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等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业务知识。

负责人:毕可明副大队长

4、车辆管理民警

目标要求:熟练掌握机动车登记系统操作,机动车类型分类和机动车信息录入登记操作;车辆管理业务操作程序,机动车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机动车档案管理,被盗机动车特征识别和发动机号、车架号代码的查验、比对;机动车档案真伪识别等方面的技能。

业务知识:学习掌握《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登记工作规范、《进口机动车登记审批管理规定》、《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管理规定》、《车辆管理所业务岗位规范》、《机动车登记预防性检查规定》、《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处理规定》等车辆管理方面的规定、要求以及便民服务措施和规范用语。

负责人:廖林根副大队长

5、驾驶员管理民警

目标要求:熟练掌握驾驶证计算机登记系统操作,驾驶证准驾车型分类,驾驶人档案管理,驾驶人档案真伪识别,考试内容及评判标准,道路驾驶考试标准,安全意识要求和驾驶技能,机动车一般故障排除等方面的技能。

业务知识:学习掌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其工作规范、《车辆管理所业务岗位规范》等驾驶人管理方面的规定、要求以及便民服务措施和规范用语。

负责人:廖林根副大队长

6、大队及各部门领导

目标要求:熟练掌握警务指挥、组织协调,有效实施交通警卫,严重交通堵塞疏导,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技能。

业务知识:学习掌握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队伍建设和交通管理业务知识,行政管理和领导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负责人:郭卫权大队长

五、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根据训练科目的需要,练兵主要采取岗位练兵、自学自练和集中强化训练等形式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练习以岗位练兵为主,集中训练为辅。

今年岗位大练兵活动从6月开始至12月,分为动员准备、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巩固提高、竞赛总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在6月7日进行大练兵总动员的基础上,全体民警要提高对练兵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大造社会宣传声势,营造大练兵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6月16日-10月31日)为学习训练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大队的统一安排,采取个人自学、结对互练;以会代训、集中辅导;模拟演练、岗上实践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练兵活动。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为检查考核巩固提高阶段。在练兵的基础上,分级分批组织全警练兵考核验收,评选岗位业务技能标兵,组织参加交通手势指挥操方块汇报表演活动等。

第四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为竞赛总评阶段。对全警岗位大练兵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评比,表彰、奖励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优秀技术能手、练兵积极分子。

六、考核奖励

(一)考核考评

大队对民警实行全面自查自考,并做好支队、市公安局对大队进行抽查考核的准备。

1、基础知识考核:由支队统一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业务知识占60,分闭卷和开卷(45岁以上),共计100分。考核成绩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94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及格,69分以下为不及格四个档次。不及格者补考。

2、基本技能考核:大队将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大纲》要求,按训练科目内容对参训民警进行逐个考核,并做好接受支队、市局的随机抽查考核。

3、基本体能考核:大队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对民警逐个进行考核,并接受支队督查考评小组的抽考。

4、业务知识考核:根据支队各业务科室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档次。

5、队列基础训练考核:按照单兵动作和班队列训练标准要求进行考核。

(二)表彰奖励http://www.yytv.com.cn版权所有

在岗位大练兵活动中,设“综合考评先进单位”1个,练兵优秀单位1个,岗位技能标兵2名,大练兵先进个人10名,获得先进的人员向支队推荐表彰。

七、组织领导

为确实加强对大练兵活动的组织领导,大队决定成立武夷山市公安交警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和大练兵督察考评小组。

岗位大练兵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练兵办公室,大队办公室主任柴辉广兼主任。

督察考评小组组长:************。该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检查指导练兵竞赛活动;二是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练兵活动开展情况;三是对全警练兵情况进行考核考评。

八、具体要求

1、要按照“分级分类、循序渐进、分步提高、整体推进”的基本要求,开展大练兵活动。2004年作为“公共基础年”,重点抓好全体公安交通民警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体能、基本技能战术和警察基本素养,使每个交通民警基本达到警察素质要求。2005年作为“专业提高年”,重点抓好道路交通管理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训练,使大多数交通民警熟练掌握适应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一部分交通民警成为道路交通管理各业务岗位的行家里手。2006年作为“达标规范年”,重点抓好一警多能和综合素质的训练,使绝大多数交通民警都能达到岗位训练标准。同时积极探索教育训练长效机制,促进公安交警队伍教育训练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2、确保练兵活动时间、内容、人员、成效四落实。要按照“每日必学、每周必练、每月必考”的练兵工作制度要求,正确处理好工作与练兵的矛盾,做到练兵与工作相结合,训练与实战互动,民警每天岗位自学自练1小时,每月组织一次训练成效考核测试,确保练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

3、要抓典型、抓宣传。大队将开办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大练兵活动专栏”,编发“大练兵活动快报”,及时反映大练兵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大练兵经验,表扬大练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4、建立民警练兵档案。大队将建立民警练兵档案,民警个人练兵档案记录民警练兵训练科目、训练考核成绩以及训练考勤、纪律作风表现等情况,并把各项练兵考核成绩记入公安部统一制作的《公安民警训练手册》,作为民警年度考核、任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民警,要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要离岗学习。年度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年内不得评优、晋职、晋衔、晋级。其中,领导干部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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