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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午季作物、水稻及能繁母猪保险实施细则

来源:剪彩 时间:2020-01-05 07:47:11 点击:

镇午季作物、水稻及能繁母猪保险实施细则

为加快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程,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功能,为帮助广大农户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我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和《六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六政办[2008]18号)、《六安市午季作物及能母猪保险实施细则》、《舒城县午季作物及能繁母猪保险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耕种计划安排,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种植业保险

1、投保品种

投保品种为2010年的小麦、油菜、水稻。

2、投保任务

根据舒城县政策要求,我镇投保品种必须应保尽保,现结合我镇耕种计划安排,确定了全镇2009年午季作物投保任务32220亩,其中:小麦7700亩、油菜24500亩,2009年水稻投保任务40777亩,其中:早稻815亩、中稻39147亩、双晚815亩,要求11月20日底前各村全面完成保费收取任务。(各村具体投保任务见附表1)

3、保险金额

小麦、油菜保险金额为260元/亩。水稻保险金额为300元/亩。

4、保险费率及保费

我镇2010年的小麦、油菜保险费率为4%,即保险费为10.4元/亩。2010年的水稻保险费率为5%,即保险费为15元/亩。

5、保费补贴

小麦、油菜每亩中央财政补贴35%(3.64元),省财政补贴25%(2.6元),市级补贴6%(0.624元),县级补贴14%(1.456元),种植场(户)承担20%(2.08元)。

水稻每亩中央财政补贴35%(5.25元),省财政补贴25%(3.75元),市级补贴6%(0.9元),县级补贴14%(2.1元),种植场(户)承担20%(3.0元)。

6、保险模式和经办机构

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的模式,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共担。

我县种植保险经办机构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投保方法和措施

在以村为单位统一签单、统一投保、统一收取保费的基础上,实行财政支持、多渠道投保的方式。一是300亩以上大户单独投保;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农户主动投保;三是鼓励当地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主动为农民承担保费;四是短时间内农户保费难以筹措的,由村代为垫付。

8、开户名: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支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六安市梅山路支行

账号:40999293900083972

二、能繁母猪保险

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头,保险费率6%,保费每头60元。保费补贴按中央财政补贴50%(30元)、省财政补贴21%(12.6元)、市财政补贴2.7%(1.62元)、县财政补贴6.3%(3.78元)、养殖场(户)承担20%(12元)的标准承担。2008年我县能繁母猪保险经办机构为最高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公司。

三、保险责任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对投保作物造成的损失。

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具体保险责任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保体系。

为加强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体系,我镇成立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党政和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保险承办机构参与日常办公,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也要成立领导组,镇农业综合中心负责镇农业保险的分户造册、票据填写、灾情上报等工作,此外,为切实做好风险防范,查斟理赔,还要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专家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员由保险承办机构、农业、水利、气象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

2、明确职责,协作沟通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农业保险工作。

财政所:负责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有关政策、办法的起草制定,做好保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清算及监督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动员基层力量,提供农业生产基础数据,积极与财政、保险经办机构沟通协调,协助保险机构开展理赔定损工作,强化专业技术服务,帮助农民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保险承办机构:具体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办理,管理和核算农业保险资金,做好农业保险查勘定损工作,负责理赔款项的发放。严格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坚持诚实守信,为农民提供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

3、明确任务,建立经费保障制度

为调动镇、村干部的积极性,全面彻底完成投保任务,各村要积极宣传,应保尽保,镇财政将在各地完成投保任务的基础上,给予奖励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

4、时间安排。根据县农险办月调度、月通报的要求,我镇结合镇情建立报告制度,共分三个阶段:11月1日至11月8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1月9日至11月15日为收费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5日为造册、投保阶段。自11月10日开始,各村每周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报送进度表,对于11月25日仍未完成投保任务的村,将给予通报批评。

5、深入宣传,培育农民风险意识

农保政策的基点是要培养农民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要让农民认识到这是政府推动保险公司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有别于商业性保险。宣传部门要统筹规划,制定系统的农业保险宣传方案,各村、有关部门、承办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通讯、政府网站等媒体,采取培训、访谈、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加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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