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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

来源:计生 时间:2020-01-05 07:47:05 点击:

农村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组织和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培训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促进我县农村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条 学习培训的组织领导及时间要求:村支书、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负责组织培训,纳入主体班次,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其他党员和干部的学习培训由各镇党委负责组织培训,每年至少举办1期专题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加大村干部学历教育力度,力争到2010年,村两委干部大专(大学)以上学历达到20%以上。

第四条 学习培训的方式方法: 培训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用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远程教育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经常性学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案例教学与讨论交流相结合、本地培训和外出跟班学习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 学习培训的阵地:以县委党校为教育培训的主要阵地,同时注意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培训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党员活动室等阵地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的培训体系,形成齐抓共训的合力。

第六条 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政治理论。主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方面的内容。(二)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党章》、《信访条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领导科学、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知识等。(三)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工作出台的各项制度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工作,特别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四)农村实用技术知识。(五)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

第七条 学习培训的要求:(一)各村成立党员学习教育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抓好学习培训任务的落实。(二)各村党支部每年年初要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村两委成员应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和自身工作实际,相应制订个人学习计划。(三)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进行1次。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四)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普通党员要把学习理论同具体工作生活结合起来,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转化为切合本村、本人发展的实际工作思路。

第八条 培训的经费来源和管理:县级举办的村干部培训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县委组织部每年从留存党费中拿出一定经费用于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根据培训的任务和要求拨付培训经费,实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第九条 学习培训的奖惩:农村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列入村级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任务不完成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取消获表彰资格,不能享受困难农村干部救济金,属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资格。

第十条 本制度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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