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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反馈机制 法学类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机制初探

来源:典礼 时间:2019-11-27 07:51:21 点击:

法学类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机制初探

法学类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机制初探 教书育人是一项“良心的事业”,但是给予学生以外在的约束或激励也是教 学必要的辅助手段。为提高法学类课程教学质量,本文针对现有的课程教学质量 考核机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有益的探索,提出一些切实有效的方法,构建法 学类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标准,调 一、引言 保证课程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是高等教育亘古不变的宗旨,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是教育永恒的主题。在高校,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是高等教 育管理的主要途径,是一种有效的、复杂的组织手段与管理方式,从而避免课程 的教学效果偏离教学大纲预设的专业培养目标,保障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 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其目的是激发被考核对象的行为动 机,调动被考核者的积极性。肯定性的评价使人产生成功感、自信感,从而促使 人不断地提高教学质量;否定性评价具有刺激激励作用,使用得当,能激发人的 竞争意识。缺乏考核机制的教学管理,是一种开放式的管理,没有反馈机制,就 不能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将是一种不科学的、不健全的管理模式。通 过系统的、经常的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考核,持续改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高 校高等教育的价值。

二、法学类课程教学考核机制存在的问题 1.多媒体使用效果不佳。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高等教育大 众化为教育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教师教学、学生评教,都逐步从纸上转变为网 络化、信息化。多媒体技术在课堂教学中被广泛地应用。同时,电子政务、速录、 法律诊所等信息化课程在法学培养方案中应用而生。但随之而来的是教师将面临 计算机操作技术的考验,多媒体使用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往往脱节。如何提高 高校法学专业教师的多媒体操作技术是时代带给高校法学类教师的挑战。

2.传统教学质量考核的局限性。传统教学质量考核,重结果轻过程。

体现的是精英型教育的价值取向,沿袭了以追求排名和划分等级为主导的思维模 式,而忽略了考核的主导与促进作用。[1]法学类课程尤其如此,仅仅根据同行 听课评议、教学文件、学生评教等来考核一个教师教书育人的好坏。而事实上, 这些因素都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3.考核指标的单一性和片面性。法学类课程考核主要关注同行听课、 学生评教、教学文件的检查等三个方面,容易导致教师追求表面功夫,不深入教 学,本末倒置。学生信息员的存在,更是让教师从心理上抵触教学上的创新,过 分担心学生信息员的反映。事实上,促进学生学习才是教育的首要目标,判断教 育成功的根本是学生学的好不好,而不是简单地看表象,尤其是那些弹性指标, 讲究师生的互动效应。

4.传统教学质量考核,重量化分析、轻定性判断。[1]高校法学类课程, 过于看重考核过程中所获得的数据,而缺乏定性判断。量的度没有把握好,质的 标准没有掌握好,没有平衡质与量之间的关系。

三、法学类课程教学考核机制的构建 教学质量分为条件质量、教学过程质量、结果质量,其中结果质量又 主要有考试考核、教学评价、综合考核等。在此以法学类的课程为例,从调动教 师的教学积极性与竞争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性与主观能动性出发,从教学质量 的条件、过程、结果着手,构建多元化的课程教学考核机制,从课前准备、教学 过程、考核标准与方法、评价主体等方面进行构建。包括前期准备(权重比10%)、 教学过程(权重比30%)、考核标准与方法(权重比20%)、教学评价(权重比30%)和 综合考核(权重比10%)等五个模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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