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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级领导述职述廉工作实施方案: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来源:驻点 时间:2020-01-05 07:50:40 点击:

  根据党的十x大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建立和实行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纪律法律规定,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纪律意识和纪检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改进作风,尽职尽责,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发展,促进官风、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和全面提升,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述职述廉的主体与对象

述职述廉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述职述廉对象主要是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必要时也可延伸到其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每次确定5~10个单位。

三、述职述廉内容

述职述廉,重在述廉。其内容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3)抓党风廉政建设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具体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政务公开、制奢八项规定、案件查处、纠风工作、廉洁自律、宣传教育、来信来访、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品上交登记、通讯工具话费支付及公车使用、计划生育、出国出境、家庭电脑安装、建房购宅、个人及家属经商办企业);(4)贯彻执行县委及纪委、监察局有关决议、决定和规定情况。

四、述职述廉步骤和程序

1.研究确定述职述廉对象。按照中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对第一责任人的规定要求和全县中心工作,廉政室提出述职述廉对象名单,由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2.安排部署述职述廉工作。述职述廉工作开展前一个月,县纪委向述职述廉对象单位下发文件,就述职述廉具体工作进行详细安排。

3.准备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对象按纪委文件要对自己和班子履行工作职责和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政纪法规等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报告,并于正式述廉前半个月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监察局接到书面报告后,进行严格审核。

4.确定参评人员。参评人员由县纪委常委和机关各室主任,以及部分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熟悉有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负责人、党风廉政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包括民主人士、离退休干部)组成。

5.组织述职述廉视察。在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召开前一星期,参评人员深入述职述廉对象单位进行廉政视察,通过正面座谈、个别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为述职述廉对象把脉。

6.开展述职述廉评议。在做好述职述廉各项准备工作后,适时召开述职述廉测评评议大会,述职述廉对象在大会上进行报告后,评议代表现场进行无记名公开测评。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对述职述廉对象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7.进行廉政定格。述职述廉评议结束后,根据评议测评情况,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廉政定格。廉政定格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廉洁票满意率在90%以上为优秀,在80%~90%之间为良好,在60%~80%之间为一般,60%以下为较差。对于廉洁优秀干部,建议县委提拔或委以重县用,在大全力宣传表彰。对廉洁较差干部进行警示训诫,训诫期间不得评先、调动、晋升职务,训诫期满仍不能改正的建议县委就地免职。

8.评议反馈。县纪委、监察局将廉政定格情况以及评议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后,一方面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另一方面以文件形式通知述职述廉单位和个人。

9.县纪委监察局确定专人对述职述廉对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了解整改情况。述职述廉对象在整改期限结束后,写出整改情况汇报,经所在单位审查后,上报纪委监察局。逾期不能整改者,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10.资料归档。述职述廉报告、评议测评情况、廉政定格等次、存在问题及建议等由廉政室统一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五、加强领导

述职述廉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分管领导,纪委、监察、组织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述职述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委。

六、有关要求

1.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述职述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适度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不搞任前追溯。

3.述职述廉工作要处理好党管干部与纪委监督的关系,评议人与评议事的关系,评成绩与摆问题的关系。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既要评议述职述廉对象个人,又要评议部门工作;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认真揭摆问题。

4.工作中,要立足于教育挽救干部,对存在不廉洁问题要区别对待,轻微违纪的进行警示训诫,严重违纪的进行党政纪处理。

5.凡通知进行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准备好书面汇报,按时述职述廉。

6.参评人员进行廉政视察时,各有关单位务必按要求认真组织好干部群众积极配合。

7.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不能按期整改的,必须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材料,讲明原因,征得县纪委、监察局同意后,方可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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