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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_

来源:母亲节 时间:2020-01-05 07:50:37 点击: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07〕52号)和《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07〕22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行政资源的效益,着力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资源,有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为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全方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综合监管体系保障。

二、工作原则

  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着眼于监管体制、机制、制度和手段的创新;立足于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各方支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有序开展。

三、总体目标

  抓好组织领导、监管责任、工作运行、信息管理、诚信自律和目标考核等六个体系的建设,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网、监督网、供应网和信息网等四张网络,形成统一、协调、规范、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实现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实惠的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机构健全、层级管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通过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夯实基层,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监管队伍在乡镇(场)的有效延伸。

  1、成立县、乡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和运行程序。

  2、全面建立乡镇(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站(以下简称监管站)。按照宜府发〔2007〕22号文件提出的十个有六个一的标准和要求,抓好监管站的功能建设。十个有即:有机构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工作任务,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有培训计划,有激励机制。监管站要做到六个一:每人一本工作手册,每人一张电话联系卡,备有一本监管记录,每月一次突击检查,每季一次联合巡查,半年一次跟班培训。明确监管站的职责和权限,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规则和运行程序。监管站办公场所设在政府办公楼院内,与乡镇(场)委员会办公室合二为一,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监管站站长,另确定1名在编在岗干部具体负责监管站的日常工作,工作经费纳入乡级财政预算。

  3、在乡镇(场)、村(居)委会分别聘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和信息员。监管站组成人员(统称监管员)包括以下人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聘请的药品监督协管员,工商部门设立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成员,质监部门聘任的乡镇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卫生部门的防保员等。乡镇(场)在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干部中聘任1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监管员由乡镇(场)推荐,报县委员会办公室聘任并下发证书。信息员由村(居)委会推荐,报乡镇(场)委员会办公室聘任并下发证书。监管员、信息员由乡镇(场)委员会统一领导、管理和考核,并接受县委员会办公室及各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的指导。

  4、食品药品安全各相关监管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职能部门)督促各自管辖的企业(包括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药品使用单位,以下同)设立质量安全员。企业质量安全员由企业各自对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和考核。各职能部门制定的企业质量安全员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人员名册报县委员会办公室备存。

(二)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监管责任体系。

  通过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构建涵盖多方、主体清楚、权责一致、执行有效的责任网络。

  1、县政府合理划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县委员会具体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问责执行力度。

  2、县、乡两级政府逐级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县政府向各职能部门下达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场)向监管站下达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3、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与各自所管辖的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保证书。各职能部门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书报县委员会办公室备存。

(三)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快捷、统一高效的监管工作运行体系。

  通过县、乡两级政府及其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强化职能部门监管力度、广泛引进社会监督、延伸监管触角、下沉监管重心,构建专协结合、以专为主,覆盖城乡、长效运行的监督网络。

  1、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委员会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分兵把口的总体运行模式。各职能部门和监管站按照县政府及委员会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利用电子地图、经济户口和诚信档案,通过网络化管理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管,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实现100%的监管到位;

  2、县、乡两级政府实行属地管辖、逐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运行模式,定期研究和评估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调度和督办下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落实情况。

  3、各级委员会实行同级政府领导、上级委员会指导、成员单位协作的工作运行模式,通过召开委员会会议或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督查、组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手段,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协同作战,强化议事协调、指导沟通、督查督办等功能。

  4、各职能部门实行同级政府领导、委员会综合协调、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运行模式,在分兵把口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坚持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重点时段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5、监管站实行乡级委员会管理、县级委员会指导、综合协管的工作运行模式,具体负责监管站日常工作的人员及时收集监管员、信息员的信息并按程序报送,监管站负责组织开展市场巡查、代理授权事项,发挥监管站的耳目、喉舌和手足作用。

  6、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应对,事故全程控制、处置分级响应的工作运行模式,完善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注重事故预防监测,强化应急实战演练,形成群防群控和快速反应的机制。

(四)构建三级联动、部门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快捷的信息管理体系。

  通过建立信息专报队伍、畅通报送渠道、规范信息管理、搭建信息平台,构建纵横交错、联络畅通,平台统一、手段先进的信息网络。

  1、建立纵贯县、乡镇(场)、村(居)委会三级,横盖食品药品各环节、各领域的专兼职信息管理和专报员队伍。

  2、出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信息响应与处置等制度,实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快捷化。

  3、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4、建立基于Internet网络的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间的横向信息监测通报网络和县、乡两级的纵向信息监测通报网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

  5、搭建面向企业的远程监控平台和实时监控系统。

  6、建立面向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查询和发布电子平台。

  (五)建立档案完整、管理规范,奖惩结合、约束有力的诚信自律体系。

  通过各职能部门加强信用管理、信用服务、市场准入和信用约束工作,引导和督促企业强化诚信自律,规范农村食品药品购销渠道,构建布局合理、渠道正规,购销便捷、质量可靠的食品药品供应网络。

  1、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制定所监管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建立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奖惩等诚信自律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信用管理、信用服务、市场准入和信用约束等诚信自律管理规范。

  2、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督促所监管的行业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督促和指导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和重要大宗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购销档案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药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统一规范购销台帐等票、证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产品的上市准入、缺陷产品召回和退市下架等制度。

  3、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所监管的行业,采取消费者评选、同行业评比、监管部门评定等办法,大力开展创建信用超市、信用企业、信用品牌活动。实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确定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和对严重失信企业的公开曝光力度。

  4、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诚实守信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改超工程、农村药品连锁或配送等工作。

  5、各职能部门及时将组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工作报告、评选结果、主要企业诚信档案等材料报同级委员会办公室备存。

  6、各职能部门确定2个以上重点企业(酒店、超市、药店、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等),规范其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建立健全监管、诚信档案,要求企业向社会作出食品药品安全公开承诺,并在企业内张贴承诺书和职能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六)建立标准统一、分级量化,目标管理、奖惩分明的目标考核体系。

  通过统一考评办法,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强化动态管理、评选先进乡镇等举措,形成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

  1、制定印发全县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办法,分类、分级科学设置具体的工作考评细则。

  2、建立健全考核责任制,实行食品药品安全问责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该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按照结构合理化、管理动态化、培训经常化、考核制度化、信息反馈互动化、激励措施标准化的要求,强化对监管员、信息员、质量安全员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对不履行职责的,及时解聘;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4、县政府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先进乡镇(场)评选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发动阶段。

  各地、各部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和落实宜府发〔2007〕22号文件精神,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起草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的配套规章制度,确定示范乡镇(场)。

  该阶段到6月底结束。

  (二)组织实施、抓点带面阶段。

  1、成立县、乡镇(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置乡镇(场)监管站,落实好牌子、场所、人员、印章、文件头、设施设备和办公经费。

  2、制定两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乡镇(场)监管站的工作规则和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运行程序。

  3、开展示范乡镇(场)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在全县16个乡镇(场)中选取2个乡镇(场)作为示范乡镇(场)。

  4、协调各职能部门对监管站授权明责,将可以下放的监管事项授权给监管站代理。各部门授权内容统一交县委员会研究后,正式印发给监管站执行。

  5、建立监管责任网。全面完成政府与政府之间、委员会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各职能部门与监管对象之间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6、开展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调研评估工作,及时修正和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的思路和举措,全面加快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步伐。

  该阶段到9月底结束。

  (三)总结提高、巩固推广阶段。

  1、召开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调研、汇总上报全县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2、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的综合监管机制。

  3、酝酿综合执法的有效载体和实现形式。

  4、组织开展目标管理考评和年度工作考核。

  该阶段到12月底结束。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场)要加强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将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定期召开情况交流会议,及时调度和掌握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提出解决实际困难的思路和办法。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出思路、想办法。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县各乡镇(场)、各职能部门要花大力气抓好综合监管体系建设,使各监管站在职责范围内迅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切实使监管站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县委员会突出抓好2个示范乡镇(场),指导其开展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3、建章立制、搞好宣传。各地、各部门要边做边总结,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注重规章制度的相互配套、相互补充。要充分利用好和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在全面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使综合监管体系更加符合 乡情,形成长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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