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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作用在降低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

来源:计生 时间:2019-11-20 08:33:38 点击:

家庭教育作用在降低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作用在降低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 进入21世纪,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 的问题,综合治理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提上日程,其发挥全 社会的力量全面参与的正确性是不容质疑的,但是把所有问 题都放在一起,找不到一个侧重点,就会使预防青少年犯罪 工作走入一个误区。家庭教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有着学校 和社会所不能比拟的巨大优势,因此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必 须占据制高点。

一、家庭教育的无可取代性 家庭、学校、社会都是青少年生活的环境,三者在预防 青少年犯罪方面都发挥着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家庭教育 是任何其他环境都不能比拟的。

(一)新生儿的启蒙教育大多是在家庭之中,刚刚出生 时只接触父母,所以家庭生活几乎是其生活的全部,家庭教 育是孩子接受的最早教育,而父母则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 庭教育奠定了孩子以后发展的基础,因此父母教育对孩子以 后的成长会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同时孩子的模仿能力极强, 父母的一言一行都起着“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二)天生铸就的亲和性。父母与子女是以血缘关是为 基础的,是天然联系的纽带。这种关系使其父母对子女无私 的保护和爱成为可能,也使子女在父母的保护下,对父母产 生一种天生的信赖和崇敬之情,这样子女就会对父母产生一 种更加自然的亲和性,如当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与学校、社会发生冲突时,子女从感情上更能接受父母的教育,并在父母 的影响下树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共同生活产生的熟知性。家庭是孩子的生活场所, 孩子大部分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家庭生活能够反映出孩 子生活的方方面面,父母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了解自己孩子 的特点,所谓知子莫若父母也,长期的共同生活使得子女的 能力、智趣、性格等都在父母的视野之中,这样建立在了解 的基础上的父母教育便具有针对性,能够有的放矢,减少盲 目性,教育更加有效。

二、家庭教育缺陷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相关因素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结构有关,尤其是父母离异家庭。家 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结构的变化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家庭 结构的不健全和家庭功能的缺陷对青少年的影响极大,因此, 呼吁父母为子女考虑,主张维持家庭稳定,以保证家庭结构 不变,并希望因此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家庭不和谐 对青少年造成的影响,主要不是父母一方缺失,而是父母感 情不和、争吵,乃至离异的过程中的伤害。在这个过程中, 家庭没有发挥应有的教育、情感沟通、保护的功能,孩子看 到的不是父母亲社会的行为,相反却向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反 映社会的典型,从而使青少年社会化。

三、家庭功能缺陷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着手点 (一)行为上。青少年正处于成长时期,模仿性强,辨 别是非能力差,还不知道社会的行为准则,父母作为青少年的初任教师,其言行对青少年有很大影响。若家长缺乏社会 责任感,为获取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对子女的教育与自己的 行为不一致,孩子自然就会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在难以 辨别是非的情况下,沾染恶习,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父母对孩子起着身教的作用,父母反社会的行为也是青少年 行为出现差异的一个来源。

(二)情感上。满足情感需要是家庭的重要功能,家庭 不仅为青少年提供物质条件,而且是满足情感需要的重要场 所。家庭是否和谐,家庭成员之间相处得是否融洽,关键在 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良好与否,青少年有爱的需要,父 母子女良好的感情互动是满足青少年爱的需要的重要途径。

一旦爱的需要在家庭中无法满足,青少年就会向家庭外扩张。

在父母子女间充满深沉而纯洁的爱,青少年也只是基于这种 爱才得以健康成长、发展,他们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着青少 年的行为,好的父母子女关系能加强心理联系,使父母子女 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青少年和谐的心理状态,有助 于青少年人格的形成。

四、以法律规范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所产生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家长,现在的不少家 庭正在“生产”着问题青少年,从父母入手,规范父母的行 为,是治本之举。而现在对父母进行家庭法制培训仅仅停留 在口头上,家庭工作凭的是对社会的责任感,而没有法律依 据,因此必须明确父母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深入家庭,发挥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功能势在必行。

五、增强家庭教育功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建议 (一)加强对青少年的家庭保护。家庭保护具体表现为 父母对教育、保护青少年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我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 不良行为中的主要责任。为了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在社会 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不致走向歧途,父母必须行使法律赋予 的某些保护青少年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履行监护和抚养职能。在家庭中,父母不能虐待、遗 弃未成年人,也不能实行家庭暴力,而应保护好其人身与财 产权利不受侵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49条规定:“未 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 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2.保证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让青少年接受九年制义务 教育,是法律规定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建立家庭、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预防体系。青少年 的人生起点在家庭,知识基础在学校,健康成长在社会,家 庭的作用只是一方面。要真正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需要 通过法律的形式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各方面的力量, 帮助青少年树立法制观念,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要建立起 家庭、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防范体系,构筑起“三道”防线, 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的联动和互动,各方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职,保证孩子在家庭中受到家长的呵护,而且得到学 校和社会的关心和关注,随时处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全方 位监控之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对青少年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 的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使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落到实 处。

2.对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采取早发现、早预防的措施。

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及时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教育和 帮助。

3.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水准。要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教 育方针,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交流推广科学教育子女的 经验,指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使家长能 科学地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总之,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 的期待。为了让孩子健康成长,我们一定要强化家庭的教育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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