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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变迁 刍议农业教育发展变迁

来源:卫生演讲稿 时间:2019-11-10 08:12:43 点击:

刍议农业教育发展变迁

刍议农业教育发展变迁 一、中国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 第一阶段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是从1922年“壬戌学制” 实施到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期间高等农业教育体系基本创 立。1922年“壬戌学制”从原来全面效仿日本转到学习借鉴 美欧的先进做法,以美国为模板确立了“六、三、三、四” 的学制体系,与我们现行教育制度的年限相同,尽管我国中 途有过多次调整。新学制提出了七项标准:适应社会进化之 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 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4]。

从1922年新学制实施以后,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前,高等 农业教育与全国教育形势一样,在这一阶段内,从全面效仿 日本转到学习借鉴美欧的先进做法,初步建立了自己的教育 体系,得到了较大发展。据当时资料显示,1927年,全国有 大学农科和专门农业学校24所,到1937年增加到39所[5]。

1930年前后,全国有名的大学农学院有北京大学农学院、中 央大学农学院、中山大学农学院、金陵大学农学院、浙江大 学农学院等。1935年中山大学率先开始招收农科研究生, 1936年金陵大学农科也开始招收研究生。到1949年解放前夕, 全国高等农业院校数量是48所,其中独立高等农业学校18所, 综合大学农学院30所[6]。第二阶段发展时期。这一时期 是从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到“文革”结束。由于受8年抗战 和3年内战的影响,新中国建立初期,经济处于恢复期,教育任务主要是接管旧学校。1952年,我国决定学习前苏联采 用计划经济模式,在教育领域,进行全国高校大规模院系调 整,把设在综合大学的农、林学院(系),按地区组成独立的 农林院校,同时新组建了一批农、林、牧、水产、农机化院 校。

当时是为了尽快培养农业急需的专业人才。从1953年起, 国家根据前苏联的经验进行了教育改革,改学分制为学年、 学时制,设置教研组,翻译前苏联教材。这一时期是我国高 等农业教育的重要转折期,培养了一批农业建设人才,基本 适应了当时农业经济建设的需要。但也存在结合我国实际不 够,造成学科单一,基础理论研究薄弱,办学模式不灵活, 学生知识面窄,教育、科研、农业推广三者分离等情况。1958 ―1960年,因宏观失控,学校数量和招生规模急剧膨胀。1960 年,高等农业院校数发展到171所,是1957年32所的5.3倍[7]。

学校大幅增加,超过了国家的承受能力,加上片面强调劳动, 忽视理论教学,造成教学质量下滑。1961年,国家制定并实 施了“高教六十条”,旨在缩短战线、压缩规模、合理布局, 到1965年,全国高等农业学校保留45所,研究生教育得到了 一定发展。“文革”期间,大批农业高校被强行搬迁、撤销、 合并,对农业教育影响极为严重。第三阶段发展时期。这一 时期是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这一时期,高等农业 教育得到了比较健康的发展。首先是把“文革”中搬、撤、 并、分的学校,或恢复原址办学,或选新址重建。农业部和教育部先后确定18所农业高校为农业部部属院校。1995年以 后,在“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针指导下,进行布 局调整,到2000年,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中,教育部直属4所, 同综合大学或其它学校合并的有12所,其他划归地方管理, 将条块分割的机制转变为条块有机结合的机制。这样,既调 动了中央与地方的办学积极性,促进了结构布局的调整和资 源配置的优化,又扩大了办学规模。到2010年,全国农林院 校的数量基本稳定在50所左右的规模,高等农业教育在校生 人数达到442667人(表1)。

二、中国高等农业教育变迁的几点启示 纵观中国高等农业教育100多年的发展变迁,从创立之 初效仿日本,转而参照美欧,全面学习前苏联,到再而学习 借鉴欧美并结合我国实际,基本形成目前布局结构合理、办 学层次丰富、规模逐步稳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高等教育 新体系,让我们从中获取了诸多启示。

(一)中国高等农业教育发展与政治、社会的发展密切相 关 建国前,中国高等农业教育的规模小,发展速度慢,每 年几百人到几千人的毕业生规模,对一个农业大国的农业发 展来说发挥的作用有限。1949年以后,“文革”以前高等农 业教育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由于政治因素的影响使这30年发 展极其曲折。1978年以后,特别是1980年以后,社会经济发 展出现重大变革,高等农业教育规模稳步发展。总之,农业教育的发展速度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过快追求速度发 展和过大追求规模都是不可取的。它们之间的发展是互动的, 教育适度超前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但过分超前也 会受到教育与经济规律的制约。

(二)中国高等农业教育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 100多年发展变迁史告诉我们,中国农业高等教育要更 加广泛地与外界交流与合作,借鉴众多国家之长,在学习借 鉴国外先进理念和经验时,要能尽快本土化,探索适合我们 自己的发展道路。同时,教育是有规律可循的,高等农业教 育除了遵循一般的教育规律外,由于农业生命科学的特殊性, 还具有一些特殊规律。所以要遵循生命科学自然再生产的特 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科研内容和教学进度;另外,新时 期现代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必然要带动高等农业教育类型 定位、学科结构、专业结构等方面的一系列调整,坚持特色 发展、科学发展,保持与社会、经济、科技等协调一致,对 经济社会发展起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中国高等农业教育发展要走多元化的发展道路 20世纪30年代,中国初步建立了有国有也有私立,有综 合性大学农学院也有单独设立的农学院,有留学生、研究生 教育也有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农业教育体系。50年代形成了 比较单一的单独设立学院模式,对外交流留学生工作也时断 时续。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后,又重新开始多模式、多层 次的改革,形成教育部直属农业高校、重点综合大学农学院、省部共建农业高校、省属农业高校的高等农业教育布局,既 充分适应中国农村地域差异、产业结构、种植结构的多样性, 又保证了各层次农业人才的培养。但是,目前农林高校存在 去农业化倾向,与其生源、就业、经费投入、政策支持等息 息相关。(四)加强高等农业教育立法工作加强高等农业教育 立法是保障农业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影响中国 高等农业教育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法律法规 的保障。当农业教育投入得不到保证时,当优质生源得不到 保证时,当农科毕业生就业渠道不畅时,当相关政策得不到 落实时,我们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来维护正常的发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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