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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局防台风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教师述职 时间:2020-01-09 07:53:48 点击:

县城市管理局防台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台风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县城管系统防台风工作,根据通城管〔2010〕56号《南通市城管系统防台风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城管系统防台风工作实施意见》,坚持预防为主、未雨绸缪的方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台风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应急组织和预防预警机制

县城市管理局成立防台抗台工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党组书记、局长徐鹤松担任,副总指挥由各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指挥协调组。由缪建国、陈林海副局长牵头,局市容管理科为主组成。主要负责与县气象部门主动沟通,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分析台风可能造成的影响,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根据指挥部指令协调系统各单位落实防台措施。

2.现场指挥组。由魏金成、左建国副局长牵头,局督察协调科、环卫管理科为主组成。主要负责指挥督促系统各单位,按照指挥部指令落实防台措施,组织城管系统各单位做好台风期间抢险救灾及各种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3.综合保障组。由徐伟东副局长牵头,局办公室、法规科为主组成。主要负责防台工作的物资、设备准备工作,负责防台和抢险救灾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强安全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防台工作对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管辖对象及本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针对户外广告安全、工作场所建构筑物安全、车辆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要结合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对县城所有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产权单位予以拆除或加固。

台风期间城管系统任何单位、部门和人员发现措施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城管110指挥中心,城管110指挥中心根据报告,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并视情上报应急指挥部。

执法大队广告管理办公室要针对台风季节来临的实际情况,停止过街条幅广告的审批设置,并提前督促各广告业主单位做好防台准备,确保台风到来时户外广告安全运行。

各驻镇中队要积极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做好防台抗台工作,要安排专人在台风季节来临之前,对各镇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户外广告业主单位予以拆除或加固,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落实应急值班制度

系统各单位要强化台风季节的值班值守工作,台风期间,各单位每天要保证一名以上人员进行昼夜轮换值班,明确一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严格值班纪律,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令和收集、报送相关信息,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五、及时妥处突发事件

1.如发生重大事件,最先接到报警的城管110指挥中心,应立即向局领导报告,并及时跟踪检查、了解、续报有关信息。

2.针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协调各应急小组进行先期处置,组织应急小分队进行救灾,疏散周围人员,各应急小分队按照救人、救灾、清理现场、善后处置的顺序,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事态的扩展。

3.城管执法大队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应组建应急小分队,随时听从应急指挥部的调遣,在灾情发生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援行动。

4.各单位、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装备保障制度,要结合实际工作中的职能需要,配备、更新应急装备,预算必要的保障资金,确保灾情发生时各项保障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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