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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探讨】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

来源:护士节 时间:2019-10-10 08:20:32 点击:

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探讨

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探讨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 化,财政部将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全面修订, 拟定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 集各方意见和建议。本文通过分析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内容的 变化,针对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建议和改进策 略,并对高校的会计改革提出对策。

摘 要:
高等学校;
会计制度;
探讨 引言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自1998年1月1日颁布至今 已有10余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 不断深化,高等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体制、经费结构、资 产管理内容和方式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同时从目前高校 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来看,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已经越来越不能满 足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此财政部将对现行《高等学校会 计制度(试行)》进行全面修订,拟定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 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新制度),并广泛征集各方意见 和建议。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通过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可以看出新高校会计制度有以下变化。(一)关于会计核算基础 在旧会计制度中明确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 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旧制度 第五条)。比如,高校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用“固定资产” 账户和“固定基金”账户的同增同减来反映固定资产和固定 基金的增减变化,“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反映高校所拥有 资产的总额“,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反映高校固定资产所 占用的资金量。而在新制度中写明“高等学校会计采用修正 的权责发生制基础”。在固定资产核算上,高等学校应当根 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每类或每项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 依据。在债务核算上,“征求意见稿”要求按照应计利息而 非实际支付的利息进行账务处理。

(二)关于会计报表的表述 旧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总说明中未提及会计报表,仅 在第四章(二)中表述为: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况说明书等。而在新制度的总说 明中明确: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提供真实、完整 的财务报表,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格式和有关数 据的会计口径。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 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报表附注。财务报表要 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 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财务报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理解上应为学校的校长、分管副校长 (或总会计师)、财务处处长,实务中目前上报的学校部门决 算表等都填列: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

二、完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扩大权责发生制使用范围 在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中,在无形资产核算和固定资产核 算方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然而对于收入的确认却仍然采用 收付实现制。正因为如此,高校财务账面仅能反映已经收取 的住宿费和学费,而学生的欠费则无法在账面上反映,这样 就会造成收入和应收债权的减少,而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来 说,学费的收缴情况对于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因此,笔者认 为,对于学费、住宿费的核算也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 算,这样不仅有利于学费真实完整的入账,也有利于催缴学 费,加强对学费等财务项目的管理。

(二)采用日常每笔的平行记账法 在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新增了“预算支出”、“预 算收入”、“本年结余”及“累积结余”四个一级预算科目。

这一变化主要是为了符合“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 计科目”的要求,满足“既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权责发生制 的财务信息,也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的需 要。就账务处理方法而言,新的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可以采 用平时登记或期末登记的方法任意处理。(三)明确费用类核算内容 在新制度中,取消了“学生事务支出”、“拨出经费”、 “离退休人员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以及“结转自筹基建”等一级科目,其中 将原“离退休人员支出”归并入“行政管理支出”中。笔者 认为新制度中取消了“学生事务支出”但又没有明确规定此 内容是否归入“教学支出”科目或其他科目核算,从实际工 作层面容易造成偏差,希望在接下来的修订稿中能够予以明 确。

三、针对面临问题提出的策略 (一)制定统一会计处理方法 对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以及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 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统一规定,确保教育成本的具有可比 性。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文物文化资产除外)按半年计提, 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以及外币可按季度一次核算,既减轻会 计核算工作量,又能准确反映每学年教育成本。

(二)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 水平 学校应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程序编制部门预算,逐步建立 起一套科学的校内预算编报、批准、执行、考核的工作制度 和流程,建立高效、功能齐备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以适应 新会计制度的要求。

(三)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了顺利实施新的会计制度,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 积极组织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研究《高等学校会计 制度》征求意见稿,拓宽其知识领域,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 务能力,使其尽快从“收付实现制”思维模式向“权责发生 制”思维模式转变,对资产管理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结语 相信随着“征求意见稿”信息的不断反馈,以及广大财 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思考,在后期修订时将更为全面地反映现 行高等学校的会计行为,为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更为科学合理 的信息,最终颁布、执行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一定会更科 学且切合实际,从而促进高校事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S].1998. [2]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S].2009. [3]杨蔚廖,晓莉,刘晓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研究 [J].会计之友,2009,(01):17. [4]林惠云.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J].中国集体经济,2008,(0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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