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入家庭:探索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模式 家庭是家庭教育指导的“试验田”“主阵地”,家长是 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家庭教育研究人员的职责是协助家长 成为专业的家庭教育实施者。因此,进入家庭是探索个性化 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的必由之路。作为家庭教育研究者,我们 在这一过程中的主要角色是聆听者、观察者、示范者和协助 者。
(一)倾听:了解家庭的需求笔者在入户每一个家庭前 都要先召开一次家庭会议,家长会把孩子的问题、表现以及 希望得到的帮助如实描述。其中有一户家庭的孩子,她存在 的问题是,会用替代物来替代自己,当她做得不对的时候, 比如她说要上厕所却没有大便或小便时,她会说刚刚是“小 黑狗”(她的玩具之一)说要上厕所的。她的家长认为这是 撒谎,我们给家长的建议是:让孩子实事求是地说话、做事, 不要事事指责孩子。因为很可能她是因为害怕父母责怪而这 么说的,并不能指责她爱撒谎、狡辩。如果家长经常这么定 论的话,孩子可能真的会变得爱撒谎。聆听是个性化家庭教 育指导的第一步,每个家庭的需求和问题具有很大的差异, 只有在了解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共同制定方案。需要 指出的是,聆听的对象不仅是父母,还包括孩子及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示范:定制个性化指导方案通过交流,我们发现 家长对于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充满期待,同时又感到无所适 从。为此,示范成为弥合他们期待与无助之间的“粘合剂”。
在我们所入户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家庭中,有一户的情况是, 父亲是外企职员,母亲是高校教师,孩子主要由祖母照顾。
孩子的主要问题的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问题一 般用“哭”的方式,然后祖母就会不断地猜测“要喝水吗” “困了吗”等,直到猜准为止,孩子才停止哭闹。针对这一 问题,在召开第一次家庭会议时,我们就制定了“不做猜测, 有事说出来”这一家庭守则。之后我们每周3次入户观察, 发现孩子的父亲和母亲能坚持原则,但是他们反映祖母会迁 就孩子。我们与孩子的母亲、祖母分别进行了多次的单独交 流,最后祖母也按照规则引导孩子尽力表达。同时,我们还 规定了家里所有人需要别人帮助时一定要使用敬语,否则他 人可以不加理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运用“请”“谢谢” 这样的词语在这个家庭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依赖”是家庭 教育中遇到的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这个例子反映的是规则 的力量以及让规则成为家庭公约的教育效果。这是我们在入 户指导时的深刻体会,规则蕴含的不仅是对孩子的约束,也 是对所有家庭成员的约束,是家庭民主的体现,更是良好家 风的基石。
(三)观察家长:发现真正的问题家庭教育中发现真正的问题源于研究者的观察。也就是说,聆听只是发现问题的 一种途径,研究者必须通过自己的观察、筛选、辨别确定主 要问题,观察贯穿在家庭教育指导的过程之中。以下是我们 观察妈妈和孩子一起完成幼儿教师布置的任务时的一段有 趣的对话。该任务是复述故事《春天的电话》。这个环节一 直持续了40分钟,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妈妈是完全知道故事内 容的,而孩子对所要复述的故事只能在家长的提示下完成, 过程中孩子还不时地跟妈妈说“老师是怎么说的呀”或者“这 是你和我的事”等,反而认为这是妈妈的事情。整个过程, 妈妈却反客为主,一直急于引导孩子说出正确的内容,其实 她的工作只是如实记录而已。观察结束后,我们给家长的建 议是:复述故事是孩子自己的事,家长的任务只是记录后把 它交给老师。家长不应该越俎代庖。
(四)指导者离场:让家长在实践中学以致用指导是为 了不指导,这是我们入户的主要目的。因此,在持续观察、 交流了2个月之后我们就离开了被指导的家庭。现在,这些 孩子的母亲在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会以打电话或约见的 方式向我们咨询。例如,有一次一位母亲发来咨询短信:“老 师你好,今天我让孩子传话,我一句话没说完,她总打断我。
我很严肃地告诉她:‘别人讲话时,请仔细倾听,不要打断。’ 我有些发火,她也跟着发火。所以昨晚到今早,我一直不和 她说话。我上班临走前说:‘妈妈上班了,奶奶再见。’她 奶奶说:‘和妈妈再见。’她说:‘妈妈又不和我打招呼,我为什么要理睬妈妈。’我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此事了。”我 们首先让她回顾前期发生类似事件后的处理方式:一是找自 己的原因,二是不要居高临下,三是要学会和孩子沟通,四 是可以等孩子说完再说,五是遇到一些问题不要急,然后建 议她参照指导过的方法去解决现在面临的问题。事后她表示 效果良好。
三、反思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中的政府角色 在现代社会中,家庭教育是社会福利的重要内容,政府 主动介入家庭教育是其职责之一。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 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调查报告》提出的发展目标。需要指 出的是:一是确立这一目标的主体是政府,更重要的是要将 目标落到实处;
二是覆盖城乡要基于城乡家庭的特点,包括 家庭的结构、家庭的文化、家庭的经济情况等,避免城市中 心主义,简单地将城市模式复制到农村。笔者认为,其关键 在于政府主体地位的确立,政府推进教育立法,完善、落实 政策及相关规定。具体来说,政府应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政 府规划,上升到政府统筹的高度,将其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 系,推进家庭教育立法的进程,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管理及从 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家庭教育指导专项经费标准、制定 专项计划并将之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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