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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与创新_创新社会管理重在社会组织的创新

来源:转让协议 时间:2019-10-17 07:51:36 点击:

创新社会管理重在社会组织的创新

创新社会管理重在社会组织的创新 [摘要]社会组织不仅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党 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重要依托、提供公共服务的生力军。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要 创新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创新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工程,又是落实社会管 理新格局的必然要求,其关键在于健全和完善创新体制机制。

[关键词]创新;
社会管理;
社会组织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728(2012)01- 0090-03 2011年2月19号,在中央党校开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创 新”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来加强的社会管理的法制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科学化 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进一步健全服务性社会组织 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社会组织不仅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 党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重要依托、提供公共服务的生力军。

一、社会组织的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工程 (一)社会组织含义的界定。在社会科学中,社会组织有广义、狭义之 分。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从事共同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包括氏族、家庭、 团体、政府、军队、学校等。狭义的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 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以非营利 性为特征,以公益性或互益性为活动方式,独立于党政体系、企业之外的正式组 织,通俗点讲,主要就是民间组织。它是人类组织形式的一部分,是人们为了特 定目的而组建的稳定的合作形式。本文所说的社会组织,指的是狭义的社会组织。

(二)社会组织是一个完整社会的第三个板块。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 国社会的结构分化大体定型:以政府官员为代表、政府组织为基础的国家系统, 以企业主为代表、企业组织为基础的市场系统,以公民为代表、社会组织或民间 组织为基础的公民社会系统“三足鼎立”的局面已初步形成。可以说一个完整的社 会,除了政府、市场,还有第三个板块,就是社会组织。作为公民社会的基础, 各类社会组织在协助政府加强社会管理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经济 方面,社会组织通过积极参与各类经济活动,提供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渠道,推动经济合作,促进经济发展。许多经济类社会组织和行业组织,在规范行业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中同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政治方面,社会组织是公民参与 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渠道,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动力。民间组织也是沟通 政府与公民的桥梁,有利于增强官民之间的互信。社会组织对各级政府的决策正 在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有力地推动着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公益方面, 各类社会组织一直承担着扶贫济困、促进慈善事业的重任。总之,社会组织在人 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社会与政府之间架起了桥梁和纽带, 起到了国家系统、市场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开展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作用。

(三)社会组织的良性运作,有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办事效率的提高。

现代组织行为学认为,任何社会组织都是组织自身与组织环境相适应的产物。所 谓组织环境是指影响组织并反过来又为组织所影响的因素组合。组织是嵌入社会 环境的有机系统,组织与环境的互动使组织存在、发展于一个有机联系的组织生 态系统中。因此,作为一个开放性的经济组织,政府必须适应处于不断变化的外 部环境。为保持政府与社会的平衡,政府内部就需要适时进行相应的结构调整和 功能转换。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作为三种性质迥异的 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构成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密切合作的三角关系。在 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的立足点逐步转变为为市场机制的发挥创造充分的外部 条件,协调市场关系,维护市场规则的公正和弥补市场不足。具体而言,政府与 市场存在以下三种关系:解放市场、促进市场和模拟市场。即在不存在市场失灵 的情况下,让市场充分发挥其作用;
在市场不能直接发挥作用时,通过重新界定 产权或确认经济主体的权利使市场机制得以运行;
而在市场不能起作用的领域, 政府则需要模拟市场过程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及服务。另一方面,随着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交互式的社会管理已是大势所趋。因此,将政府职能与一 般社会管理职能分开,培养社会自治组织,提高社会的自律水平,把大部分社会 事务还给相关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民间的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成为转 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球经济一体化,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对 政府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迎接这一挑战,对政府职能及其管理方式进行结 构性调整与重塑,无疑是成为各级政府及各个职能部门的明智抉择。

二、社会组织的创新是落实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必然要求 (一)时代发展需要社会组织的创新。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坚定 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前进指明了方向。社会组 织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处于改革、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是人民群众有了 新期待。发展社会组织,发挥其积极作用,是人民群众实现小康生活,追求经济、 政治、文化和社会更大利益的新期待。二是科学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实现经济又 好又快发展,客观需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 为的功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完善。三是国力增强提供了新动力。国家综合实力显 著增强,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四是社会和谐提出了新课题。

社会组织如何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更大的协同功能,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 素,维护安定团结,是社会转型背景下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新课题。五是扩大开 放提出了新任务。顺应社会组织在国际交流和国际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国际潮 流,需要我国社会组织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形象,承担更重要的任务。

(二)传统社会组织管理模式是社会组织创新的瓶颈。面对新的形势和 要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的是:一是对社会 组织的认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律 认识不足,对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重视不够,还没有把社会 组织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二是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与现代化建设的 需要不相适应。社会组织的数量、质量、功能、作用,总体上还不能满足人民群 众日益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与我国四位一体的建设要求还有相当差距。三是法 制建设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社会组织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立 法层次较低,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不高,政策环境还不完备。四是体制机制与社 会组织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大量社会组织难以纳入依法登记、依法管理的轨道, 相当部分社会组织行政色彩严重,政社不分,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能力不足, 甚至使许多社会组织不能合法化。

(三)社会组织的创新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2007年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 社会管理格局”,把社会管理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2011年2月19号,胡 锦涛总书记再一次强调“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作为经济基础的市场制度转变必然带来 社会转型。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带来三重社会后果:一是资源分散化;
二是 利益多元化;
三是需求多样化。社会管理不能是党委和政府包办的,“党委领导、 政府负责”只是常规的做法,但现在很多人都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工作,这时候 的社会管理需要社会协同,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城乡基层社区的作用,也包括企业的一些作用。“公众参与”就是社会管理要让人民群众知道、参与和监督,不 是领导干部拍脑袋决定。这样才有民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非但不能缺少社会力量,相反,还要高度重视 并善于调动这支力量介入社会管理与服务中。只有既强化党政领导又重视社会合 力,让社会发育和发展同步前进,拥有强大群众基础的社会管理,才会更具针对 性,体现有效性。事实证明,当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得以强化, 当各类社会组织的服务社会能力得以增强,当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得以健全, 才能有效协调利益群体的各种关系,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社会组织的创新关键在于健全和完善创新体制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上台阶。建立 “以完善双重管理体制为核心,齐抓共管”灵活有效的管理机制,解决没有抓手, 没有监督和落实措施,无衡量和追究手段,无有效对话途径等问题;
建立登记管 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公安部门、税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物价部门等相互 配合,行动一致,协调运作的整合机制,解决认识不一致、说法不一致、行动不 一致、相互掣肘的问题;
建立对社会组织进行业务监督、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的 体系,促使社会组织自律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器”试点, 以点带面,带动全国的社会管理创新。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社会组织法制化。探索 改进双重管理体制,促进管理体制逐步由重入口登记向准入和日常管理并重转变, 由重行政控制向依法发展方向转变;
从法律层次规范社会组织的性质、地位、职 能、权利和义务、设立条件、审批程序、运行机制等,使社会组织工作规范化;

健全社会组织管理规章规定,对相互冲突、不合时宜的规章及条款予以修订或废 止,解决社会组织管理法规不完善、不系统、相互冲突的问题。

(三)健全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完善基层社会组织体系。健全权责明确、 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的职责,完善议事、选举、机构、财务、人事等各项制度;
减少社会组织行政化 倾向,保障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及独立性;
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会 组织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保持社会组织 的独立性,不能因为社会组织需要从政府、经济组织和民间捐助者那里获得资助 和支持而变为支持者的附庸;
加强对基层社会建设管理指导,在村(社区)建立以 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为主体,群团组织、志愿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协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非营利机构等参与的基层社会组织体系,形成 村(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

(四)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落实社会组织有关优惠政策。政府 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税收减免等途径,鼓励各地通过设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预 算安排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专项资金、财政资助、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快推进 政府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促进政社分开,建立完善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渠道, 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化、专业化进程。一是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步伐。优 化行业协会的布局和结构。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 进行业协会的重组与改造,建立优胜劣汰机制。重点培育和发展按市场化原则规 范运作、在行业中具有广泛代表性、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对不符合产业升级 和行业日趋萎缩的协会要归并重组,对长期不开展活动或者违法违纪的协会,要 依法查处乃至注销和撤销。切实推进政会分开。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从职能、机 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彻底分开,促进行业协会依法 独立运作。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管理制度,推行民主管理、 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 鼓励选举企业家担任会长,可通过选举、聘任等方式产生秘书长。抓好改革试点。

与有关部门配合,选择若干城市和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 革试点,简化和规范管理内容和方式,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体 制。二是加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扶持力度。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 的利益问题,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需要进一步培育发展公益 慈善组织。三是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快速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 位,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也是当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 府的重要环节。四是积极发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是 加强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新的生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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