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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反馈】

来源:转让协议 时间:2020-01-20 07:53:53 点击:
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反馈

  

  元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

  “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反馈

  各位领导:

  为全面了解掌握今年上半年各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完成全年责任目标和落实“黄牌警告”制度提供详实的数据依据,州人民政府决定组织7个督查组对全州13个县市2006年上半年“黄牌警告”制度和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我们督查组一行5人,于2006年8月7日—9日,对元阳县2006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本次督查的标准时间为:2006年7月30日24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黄牌警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州人民政府与元阳县人民政府、州人口计生委与元阳县人口计生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中所列指标的完成情况。本次督查采取全面检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对元阳县2006年上半年“黄牌警告”制度和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考核的基础上,将元阳县所辖乡镇按好、中、差三类分层,随机抽取了胜村乡全福庄村委员中寨村民小组,黄草岭乡龙塘村委会斗沙村民小组,攀枝花乡阿猛控村委会阿乐寨村民二组作为样本点,进行了有关人口数据的调查,调查总人口77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05‰。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和3个乡镇人民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制度和双线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汇报,察看了涉及“黄牌警告”制度和双线责任目标指标中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查阅了县乡两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县乡两级财政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到位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2006年元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共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完成责任目标为中心,以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抓好违法生育控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认真实施“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孕前规范管理和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稳步健康发展的态势。

  州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五项人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1)出生率: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为15.9‰。据报表显示,截止6月30日,全县总人口376643人,出生3806人(其中一孩出生1834人,二孩出生1962人,多孩出生10人),出生率为10.14‰。抽样调查的数据为16.86‰。

  (2)自然增长率: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为8.6‰。根据报表显示,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出生3806人,死亡2199人,自然增长率为4.28‰。抽样调查的数据为6.48‰。

  (3)计划生育率: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为93.5。根据报表显示,出生的3806人中,计划内出生3674人,计划外出生132人,计划生育率为96.53。抽样调查的数据为100。

  (4)长效节育手术: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为6200例。根据报表显示,全县已婚育龄妇女有77428人,今年施行长效节育手术4671例(其中男扎0例,女扎6例,放环4277例,皮埋38例),完成任务数的75.34。

  (5)违法多生育控制: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常住人口违法多生育控制数8人。流动人口违法多生育控制数5人,截止6月30日,全县常住人口违法多生育为5人,流动人口违法多生育0人。

  (二)投入指标完成情况

  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是,县级财政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人均投入为2元,乡级为1.2元。县委、县人民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十分重视,在县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35万元。截止2006年6月30日止,县级财政共投入计生事业经费(不含人员工资)22万元,人均经费投入为0.58元。“奖优免补”经费由省州全额拨付,专款专用。

  (三)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严格执行“黄牌警告”制度。2006年2月对全县15个乡镇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将情况以元办发〔2006〕17号文件进行了通报。并下发了元办发〔2006〕17号文件兑现了相关奖惩。2006年7月县政府又责成县人口计生局对全县15个乡镇2006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

查,并以元办发〔2006〕50号文件进行了情况通报。

  (2)每一社区、居委会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职人员1名。目前,元阳县四个社区均已配备1名兼职管理人员。

  (3)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7月30日,全县农业人口家庭子女新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83户,完成任务数650户的105.08。

  (4)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作会议精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积极开展工作,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均摆放了安全套或设置有安全套发售设施,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进展顺利。

  (5)县乡两级计划生育协会有专人和专项经费及办公地点,并有活动场所(会员之家),工作运转正常。

  二、州人口计生委与县计生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量化指标:

  (1)长效避孕及时率:州下达的指标任务63,抽样调查的数据为54.56。

  (2)基层统计台帐运合格率:州下达的任务数为80,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基层统计台帐运转正常。

  (3)国家奖扶网站数据录入准确率:州下达的任务数为99.5,目前准确率为100。

  (4)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巩固率:州下达的任务数为99.5,抽样调查数据为100,比责任目标高0.5个百分点。

  (5)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率:州下达的任务数为100,抽样调查数据为100

  (6)“奖优免补”政策知晓率:州下达的任务数为90;抽样调查数据为95.64。

  (7)“5331”工程达标率:州下达任务数为90,抽样调查点各乡、村、组均有公示板及永久性宣传标语,达标率为90。

  (二)工作指标:

  (1)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达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标准。今年上半年元阳县计生局已先后在南沙镇、胜村乡、攀枝花乡、黄茅岭乡组织开展了妇科疾病的免费普查普治活动,各乡镇服务所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

  (2)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目前元阳县已在胜村乡全福庄村委会开展了试点,拟订了实施方案、自治章程,并签订了自治协议,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3)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机制建设有新进展。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元阳县人民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南沙镇和新街镇与各社区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职责,为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元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督查,我们认为2006年元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制度和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是好的,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一是始终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既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不变和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实行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坚决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放在基层基础工作上,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政策,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千方百计提高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遏制农村人口过快增长;五是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组织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但在督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元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计生宣传标语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扩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社区尚未配备流动人口专职管理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避孕及时率偏低,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政策还存在一定差距,控制人口增长的任务还十分繁重。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下面,我代表督查组就今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几点意见和建议,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三、对元阳县今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人口问题是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元阳县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要全面完成今年的责任目标,下一步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完成创造良好条件。牢牢把握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抓住州对县市、县市对乡镇实行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制度的机遇,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重点抓好“黄牌警告”制度中四项重点考核指标的落实和奖惩兑现。继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年底人均经费投入到位,同时加强对乡镇投入的督促检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任务的完成。认真对照年初与州委、州人民政府,州人口计生委签订的责任目标,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进行重点检查,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违法生育,特别是违法多生育,降低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努力提高计划生育率、综合节育率、长效节育率和避孕及时率四个核心指标,完善有关痕迹记录,力争在省年底考核前使各项指标任务有新的突破,确保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责任目标的完成。

  (三)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管住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台帐,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时安排必要的经费,确保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必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千方百计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确保流动人口违法多生育控制在任务指标以内。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巩固率。今年元阳县农业人口独生子父母领证工作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指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将提高巩固率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一是要充分考虑到办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认真做好办证群众的跟踪随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办证成果。二是要认真做好相关档案、乡村组公示信息的收集留存,继续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消除宣传死角,使“奖优免补”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要工作到位,服务到位。一方面是计生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努力为群众办证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是要切实做好兑现工作,要站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群众利益的高度,按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兑现,取信于民,让广大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真正享受到党和政策的温暖。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好“5331”工程,切实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加强对人口和计生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杜绝违法多生育现象的发生。经过多年努力,虽然群众生育观念有了一定的转变,人口出生育、自然增长率明显下降,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由于受地理、经济、传统观念及群众文化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少数地区早婚早育、间隔年限不到等违法生育现象仍时有发生,群众生育观念尚未实现根本转变。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尤其要注重加强对贫困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宣传工作,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逐步改变以往主要依靠行政段、实施大突击来推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做法,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从根本上改变生育观念,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意识。

  (五)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计划生育协会是支持政府,帮助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团体,是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生力军,也是沟通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大力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积极组织和支持基层计生协会开展活动。坚决杜绝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的“墙上协会”、“名单协会”、“空壳协会”现象。真正发挥协会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作用。同时,对目前正在开展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真正实现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计生管理与服务的整体水平。

  切实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我们相信在中共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的共同努力,2006年元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责任目标一定能够完成。

  各位领导、同志们,督查组一行,在元阳县工作期间,得到了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县计生局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督查组全体成员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县计生局及各相关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接待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各位领导、同志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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