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钻爱网 > 工作计划 > 工会 > 经济法课程_商学院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经济法课程_商学院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来源:工会 时间:2019-11-25 07:48:20 点击:

商学院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商学院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一、不同于传统法学院的商学院经济法课程 电机学院商学院的经济法课程具有目前国内商学院经济法课程的普 遍特征。目前,全国高校商学院体系普遍开设有经济法课程,可以说经济法是每 一位商学院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然而对于商学院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目 前相关的研究仍然较少,其原因除了商学院会教授经济法课程外,传统法学院会 开设经济法专业,而经济法专业无论从师资还是理论上,都较商学院的经济法课 程有较大区别:
首先,授课目的上有所区别。商学院的经济法课程被作为一门基础课 程,目的是补充同学在学习经济理论时的法律知识,也就是说做一名既懂经济又 了解法律的人才,从这一点上讲,商学院的经济法课程可以作为一门社会实践性 课程。而对于法学院来说,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极强的课程,一般是学生学完基 本法理后所学的专业课程,对于经济法法理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授課内容上有所区别。商学院的经济法课程基本以学生应用为 主,会考虑各个部门法中学生的应用性,因此往往会从传统的民商法课程中抽取 各种内容,甚至会讲到诉讼法。而法学院的经济法课程从概念上有明确定义,是 政府管理市场经济法之法,包括宏观调控、微观竞争、涉外经济、国有企业与市 场监管五大部分,也就是说现有的商学院经济法课程与传统的法学院经济法课程, 其授课内容具有很大的区别。

最后,教材选用上也有所区别。现有的国内经济法教材一般分为两块, 一块是传统法律院校的专业的经济法教材,从教育部统编课程的情况看,法学院 的经济法教材似乎更加具有权威性与专业性。而商学院所适用的经济法教材,则 更倾向于界定为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课程。

二、电机学院商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问题与矛盾 教材上的差异并不代表商学院经济法课程不重要。课程重要性应主要 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所涉及学生的多少,因为学生越多其社会影响性越大, 全国商学院的规模明显超过了法学院,而且只要是商学院基本都会开设法律课 程;
另一方面是对学生未来的影响,毫无疑问从这一点上讲,商学院经济法课程 的重要性是无法与传统法学院校经济法课程相比肩的。目前商学院经济法课程所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教学内容过多。从整个商 学院经济法的课程体系看,目前的经济法课程内容远远超过了理论课时的要求, 以合同法为例,在传统法学院往往会作为独立课程讲解,还有知识产权法甚至是 法学院中的一个专业,而目前经济法课程大约包括10-15门独立的法律,且相互 之间并不具有较强的联系,而从课时上讲,每学期36课时远远无法满足上述内容 的学习,如果真正要完成上述内容的学习,至少需要一倍以上的课时,显然在现 有的课程体系下这一点是难以做到的,就目前而言,对于商学院经济法课程的讲 授,主要有两种思路:
一种是选择个别重要的法律规则进行讲解分析。通过多年的教学摸索, 经济法课程的重点课程一般会包括三门:1.公司法,这是商事法律关系的基础, 公司法可以说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商事规范;
2.合同法,不言而喻大部分市场 交易行为都要求学生对合同法有较好的掌握;
3.劳动合同法,虽然其在理论上并 无很大价值,但是从学生就业的角度看对劳动法的学习有利于未来学生毕业以后 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一种是全面讲解所涉及的所有章节。相比于重点讲授,毫无疑问可 以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但也存在无法将规则讲透的缺点。从商学院的教学目的而 言,如果将经济法作为一门辅修课,无疑可以使学生能够多学一点知识,但是如 果将经济法作为一门专业课程,则将经济法讲深讲透似乎更加困难。

不同的教学方法将对商学院经济法产生不同的影响。从目前的实际情 况看,商学院学生普遍对经济法的教学存在一定的畏惧心理,其中的主要原因是 之前没有学过法律而不知道法律的学习方法,显然如果课程无法把握重点,则很 有可能使学生无法理解课程内容,从而影响教学效果。从这个角度看,对于商学 院的经济法教学,更应该有重点、分层次,然而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无法弥补课程 内容上的缺憾。

三、商学院经济法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经济法教学内容过多容易导致教学课时不足,仅仅选择重点课程教学 又不能保证课程体系建设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做到以下两个方面,可以发挥 最好的教学效果:
一方面,从备课实践上讲,应该做到深入浅出,选择合理的教学内容。目前市面上的经济法教材大部分根据法律规范所编写,虽然融入了编者的一些想 法,但是对于学生而言,也增加了学习量。从法律学习的角度看,最好的方法是 对法律规则进行总结与归纳,实际上法律规则本身就是最好的教材,而课堂教学 的目的则是简化规则便于学生理解,帮助学生形成知识体系。

另一方面,应该做到讲授课程的体系化。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应该进行 区分,从现有的经济法教学体系看,主要包括主体法(例如公司法、破产法)、 行为法(票据法、保险法、劳动法)以及市场基本规则之法。如上述内容无法完 全讲授,应该开展公选课,让有兴趣的学生能够进一步深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