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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实证统计的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来源:会议 时间:2019-10-05 07:57:15 点击: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实证统计的分析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实证统计的分析 为了更准确地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本课题 组采用实证分析法,在参照其他相关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课 题自身特点设计了一套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问卷共分四部 分34道题。调查选取的对象有: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郑州大 学、郑州轻工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和宿迁学院的在校大学生。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800份,回收问卷684份,其中有效问卷 673份,有效回收率为84.13%,其中党员(含预备党员)203 人,占参与调查总人数的30.16%;
女生总人数为325人,占 参与调查总人数的48.29%;
男生总人数为348人,占参与调 查总人数的51.71%。问卷包含“法律认知”“法律运用和 法律观念”“法律评价和信仰”和“法律教育”四大板块。

在内容体系上,从“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法律信仰” 层层递进,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真实状况。

经过数据统计并分析,发现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整体水平 不高,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与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对公民法律意识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当前大学生法 律意识状况具体表现如下。

一 随着我国法律教育不断推进,法律知识的普及面越来 越广,教育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知识水 平本应比较突出,但就目前来看,我国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知 识水平并不理想。1. 从对学习法律的态度看,大学生基本认识到学法 的重要性。当前大学生已经充分认识到法律对于国家发展、 社会稳定和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的重要性。绝大多数大学 生认为法律意识是自身综合素质的必要组成部分。调查数据 显示:98.96%的大学生认为法律素质是当代大学生适应现 代社会不可缺少的素质之一;
75.49%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法 律知识欠缺,法律课程安排时间太少,教师讲课蜻蜓点水, 不能使自己系统把握相关的法律知识;
41.6%的学生希望增 加法律选修课,69.99%的同学希望举办一些法律讲座或经 常组织到法庭旁听;
50.52%的学生希望开通法律热线,帮 助解决与自己和家庭有关的生活、工作方面的法律问题。可 以看出,当代大学生已经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表 明法律知识在他们心目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这是值得我 们教育者欣喜的事情。当然也有部分同学重视专业课的学习, 而对法律基础课重视不够。如有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己无 关”“不懂得法律也照样生活”“不知者不为过”等,这些 错误思想在教学中要及时进行纠正。

2. 从掌握的法律知识看,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整 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在人们的普遍意识中,常常以为大学 生接受了多年的教育,学习能力又强,一定具有较为丰富的 法律知识。但实际情况远非如此,调查结果显示:很多大学 生的法律知识比较贫乏,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仅仅停留在表面, 陈旧滞后,结构单一,无法满足相关的基本法律需要。如在对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理解上,有56.02%的人回答 是公民权利是产生国家权力的基础,而34.03%的人回答国 家权力是产生公民权利的基础,另有9.95%的人回答“不知 道”;
在对现行宪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回答中,正确率只有 35.81%。调查还显示:只有1.93%的学生曾经认真看过宪 法,41.01%的学生对宪法、民法和刑法略知一二,57.06% 的同学表示不了解。在对不属于人身自由权的具体问题回答 中,更是只有13.08%的同学回答正确。法律知识的缺失导 致大学生遇到法律问题时,经常的表现就是稀里糊涂,不能 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大学生由于法 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薄弱,难免会走上目无法纪甚至是犯 罪的道路。

当然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高校对大 学生法律教育的不足有密切关系。目前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 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 门课程,但思想道德修养部分是该课程的重头戏,在整本书 中占主要地位,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内容比较少,所占课时 也较短。总之,除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外,其他专业的大学生 所拥有的法律知识都比较欠缺。

二 观念指导人的行为,有什么样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行 为。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就没有正确的法律行为。由于当 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基础薄弱,易产生错误的、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 的态度。

1. 具备基本的权利义务观念,但权利本位理念缺乏。

权利观是指人们对于一切权利的认知、理解和态度,是人们 对于实现其权利方式的选择,以及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以 何种手段予以补救的一种心理反映,具体说来,它包含三个 层次的内容:一是公民认识和理解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价 值;
二是公民掌握如何有效行使与捍卫这些权利的方式;
三 是公民自觉地将行使公民权利的行为规约于法律规范之中, 以免损害其他主体的合法权利。权利和义务观念是整个法律 体系的核心内容,法律规定的人与人、人与机关、人与国家 之间的关系,实际都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权利义务观的主流是好的,具 有很强自主意识。当面对自身的基本权益,如人身权、受教 育权、个人基本事务自主决定权等时,他们的权利意识都很 强。数据显示,83.5%的人认为学校应该承担学生在校意外 伤害的赔偿责任;
84.99%的人认为学生有在校方所安排的 宿舍和校外出租房之间的自由选择权。这说明面对剧烈的社 会转型和变迁,面对利益诉求的个体化和多元化,大学生已 经具备了基本的权利义务认识和态度,与建设法治社会的基 本要求是相适应的。

但调查也显示当代大学生的权利本位理念依然缺乏。

对于权利意识三个方面的内容,当代大学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缺失状况。当问及“个人权利和自由与公共利益发生矛盾 时怎么办?”主张公共利益优先的占到被试对象的57.65%, 仅有2.82%的同学认为应该是个人权利和自由优先,有 39.53%的同学认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这表明,虽然学生 权利诉求已较强烈,但由于受到传统礼法不分、礼法合一观 念的影响,导致他们缺乏尊重与保护个体权利的现代法律意 识。

以权利为本位还是以义务为本位,是区分现代与传统, “法治”与“人治”,民主与专制的基本标志之一。现代法 治是以保障人权为归旨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才是名副 其实的现代法治。显而易见,现代法治不是要将法治主体塑 造成只知道服从法律、履行义务的奴隶,相反是要将法治主 体塑造成自己命运的主宰者,从而在法律中保障自己的自由 和权利。权利意识是构成现代公民意识和宪法精神的核心, 权利意识对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培养非常重要。

2. 缺乏法律至上观念。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 基本要求,法律至上意味着法律在社会关系调整中处于最高、 最权威地位。法律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业进 行全面管理和控制,这种管理和控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 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任何人都要受法律的规制,没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 特权。

由于受几千年封建社会人治传统观念的影响,再加上现代法治环境的缺失,法律至上观念在当代大学生中还没有 完全确立。部分大学生认为有权就可以任意而为,认为法律 是权力的“婢女”,是当权者控制社会的手段和工具。“权 大于法”“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等观念仍然存在,遇到 问题,回避诉讼,不能或不愿寻求法律保护,倾向于托人、 找关系等传统的方式和手段来解决纠纷。数据显示,有 45.02%的大学生坚定地认为“法高于权”。有44.43%的同 学选择遇到权利纠纷时私了,少部分选择忍气吞声,勉强过 半的学生选择到法院起诉。

3. 缺乏宪政、控权的理念。作为法治基础与核心,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其主体内容是界定公民权利及公民权 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宪法是合理配置国家权力与保障公民 权利的根本法,是为了调整公民与政府(广义上的大政府, 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之间关系而产生的,实质上是 公民授予政府权力的契约。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满 人民权利的纸”。的确,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对以政 府权力为核心的公共权力实施控制,以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 的实现,这是宪法基本内容和现代法治基本理念之一。但大 部分同学对宪法性质以及宪法作用仅仅停留在表面,并不能 深刻理解其现代法治意义上的精神意蕴。数据显示,虽然 87.96%的学生认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对宪法在国家中 的地位有总体的正确认识,但却有61.56%学生选择宪法是 维护统治阶级的工具,只有36.85%的同学认为宪法的主体内容是保障人民权利并对公共权力进行控制。这在一定程度 上说明当代大学生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宪政意识,而这种状 况使依法治国缺少了基本的宪政理念支持。

4. 道德与法的界限不清。道德和法律如车之两轮、 鸟之两翼,同为调整社会关系不可或缺的手段。道德和法律 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都属于社会精神文明范畴,受 经济基础的制约,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历史性。二者在功 能上相辅相成,且联系密切。一般来说,凡是为法律所制裁 的行为也是为社会道德所摒弃的行为,但并不是为道德所谴 责的行为一定也是为法律所制裁的行为,道德触及社会的各 个角落,而法律作用的范围是有限的。在现实生活中,不能 将法律完全等同于道德,当然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律,如果把 所有的道德原则转化为法律原则,那么法典便成了道德法典, 这恰恰不利于人类的进步,因此法律与道德有着本质的区别。

如法律与道德适用的范围不同,法律是划分罪与非罪,合法 与违法的标准,道德则主要是划分善与恶的界限,这两种界 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互相重叠,也可以互相独立,有多种 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学生弄不清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 系,如有的将道德规范作为法律规范,把道德情感当作法律 准则,认为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就是违法的。

在调查问卷中,面对“你认为法律是什么?”的这个 问题,虽有46.36%的同学认为法是“民主的”,但仍有相 当数量的同学认为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条文”或是“惩治犯罪的工具”。这或许是长期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 育的结果。这表明大部分大学生对现代法律的民主基础还没 有明确的理解,仍然持有古代传统意义的工具法律观,认识 不到现代法律的民主内蕴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内在本质。

三 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熟,依法治国方略的 实施,当代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但大学生 法律信仰缺失的现象处处可见,如对法律持怀疑态度,对有 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缺乏信心,对社会主义法治缺 乏坚定信仰。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树立仍然任重而道远。

1. 法律遵从度不够,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当代大学 生用法律进行价值判断时很容易作出正确的选择,但在具体 的行为选择中却很难按正确的法律意识作出正确的选择。在 “您是否闯过红灯”调查中,仅有23.03%的同学表示没有 闯过红灯。现实生活中,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很多 大学生的维权表现却是差强人意。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2006年3月15日曾发布的《大学生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 显示,因为要上课,时间、精力有限,维权经费不足等原因, “大学生维权率低于全国平均数,维权率只有10%”,“在 投诉渠道选择上,被侵权大学生48%自认倒霉,24%到网站 论坛上发布,5%向媒体或维权组织求助,1%到法院诉讼, 另有18%求助于家长、老师和同学等。”[2]由此不难看出, 当代大学生维权现状令人堪忧。时至今日,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这种状况并没有改变多少。对于大学期间“您的维权次 数有多少次”的提问中,有近70%的同学回答是0次。

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的 一项调查表明:1965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 1%,“文革”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而近年,则 占到17%的比例。而且暴力倾向的犯罪如抢劫、伤害、杀人 等有所增加,调查分析表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与法律意 识是比较薄弱的。

2. 部分大学生对司法公正性缺少信心。有坚定的法 律信仰,必然在价值取向上认为法律是公正的。但目前,大 学生对法律公正缺乏信心。当我们问“你认为法律是公正的 吗?”这个问题时,仅有20.32﹪的同学认为法律是公正的, 有50.45﹪的同学认为法律本身是公正的,但执行时会打折, 有29.23﹪的同学认为很难公正,受金钱、权力制约和影响。

这说明当前我国存在的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已经严重影响 到大学生对法律公正的认同,尤其是现代通讯发达,大学生 获取信息手段多样,导致一些大学生直面社会各个领域的负 面事件,很容易从个别的极端案例中,总结出法律是不公正 的、法律是有钱人和有权者的玩偶等等消极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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