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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思维中“象”与证的关系探讨:中医学的思维特点有

来源:驻点 时间:2019-10-24 07:51:51 点击:

中医学思维中“象”与证的关系探讨

中医学思维中“象”与证的关系探讨 中医学以观“象”取证的方式认识疾病,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合参归纳其 所表现出来的“象”,从而辨证论治。这种思维方式具有“多‘象’聚证”、“类‘象’分 证”和“特‘象’特证”的遂辑递进关系。

中医学是在中国古代特有的历史条件和传统文化背景中产生发展起 来的,深受中国古代哲学的影响。中医学不同于西医学以自然科学的形式去反映 自然科学的对象,其针对的对象是证,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合参归纳其所表现出来 的“象”,从而辨证论治。

中医学通过观“象”取证的方式认识疾病,来源于几千年人们观物取象 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对中医学辨证论治诊疗体系的建立产生了极为重大而 深远的影响。在对某种疾病原因和性质进行判断时,一方面要追究遥远的因素, 另一方面又要与极为广泛的因素连接到一起。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讲四时 养生,就是以四时物候现象论证四季不同养生方法。为什么春季早起要“被发缓 形”,原因是法“象”,因春气发生于万物之首。因此“象”与证不是纯粹的数字对 应关系,而是一个由多“象”聚证,到类“象”分证,再到特“象”特证的逻辑递进关 系。

1多"象”聚证 中医学虽然存在单“象”立证,但更多的时候,一个证的确立往往需要 凭多个“象”提供证据支持。如口渴这个“象”,我们不能仅从单一的症状来判断这 是什么证。它可能是温病,也可能是伤寒,可能是阳明病,也可能是少阳病中的 某一个“证”,但无法具体指向某一个证,只有在多个“象”同时存在的情况下,才 能确定为某一具体的证。例如,口渴同时并见发热、不恶寒,则其可能是温病;

如果伴有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则其可能是伤寒;
若是在大汗出后,出 现烦渴不解,脉洪大,则其可能是阳明病;
若是兼见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嘿嘿 不欲饮食,心烦喜呕,则可能是少阳病。所以多数情况下,不能从单一的“象” 去判断“证”,要四诊合参,审证求机,从多个“象”中归纳出相应的证。面对患者, 中医医生应该认真询问、仔细观察,不要放过任何细节,因为细节中往往隐藏着 真正的病因病机。再以口渴举例,如果仔细询问,就会发现,有的人口渴喜热饮, 这可能是阴证;
而有的人口渴却喜冷饮,这反而是阳证。因此,临床中要充分运 用望闻问切的诊疗方法,详尽搜集患者的症状体征,用多个“象”作为辨证的证据 支持。2类"象”分证 类“象”分证的本质不是从具体的症状中抽象出一般本质,而是从具体 的症状中概括出某种共“象”,再以此说明某一证候的特点〕。临床上,患者叙述 的病情常常条理不清,甚至错综复杂。而中医医生需要在短时间内把零散的“象” 进行分类整理,辨出主证和兼次证,以此对证治疗。有经验的中医医生思维灵活, 见多识广,头脑中已形成对于“象”的分类,他们通常会短时间内较准确地把患者 叙述的纷乱不清的症状进行分类整合,形成一定的症状群,再以类“象”分证,辨 证论治,对证下药。此外,对于看似毫无关系的“象”,以观“象”取证的方式去认 识疾病,“象”必须足够丰富才能因此得出共“象”,“象”过少,对于类“象”分证的 条件可能不够,辨证可能不清。因此对病人表现于外的几乎一切症状、体征都要 给以关注,尽可能多的得到患者所表现的“象”,根据“象”进行分类而得到相应的 “证”。

3特“象”特证 特“象”特证是中医辨证论治的较高境界。如《伤寒论》原文101条“伤 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仲景先生以小柴胡汤举例,告 诉后人要灵活分析,可取特“象”特证的辨证方法以特“象”立证。刘渡舟先生认 为:“一证”和“不必悉具”应对照来体会,着眼点在于“不必悉具”,如往来寒热, 胸胁苦满,嘿嘿不欲饮食,心烦喜呕,呕而发热,口苦咽干目眩等,但见少阳主 证,使人确信无疑,便宜与小柴胡汤,不必待其证候全见,使用柴胡汤应以此论 为准。所以仲景先生的“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其实质就是识病机,通过典 型的“象”判断病机,从而遣方用药。疾病的种类繁多,发病过程往往错综复杂, 因而在治疗上一定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进行辨证施治。“特‘象’特证”的辨证方 法并不是对“多‘象’聚征”的否定,而是思维层次的提高,是特定病证的病机表现。

但这种“特‘象’特证”的“单‘象’立证”模式,临床中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仅适用于患 者症状典型且单一的情况,而且要求医生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综上所述,观“象”取证的思维方式是中医学临证取效的主要思维方式, 具有“多‘象’聚证”、“类‘象’分证”和“特‘象’特证”三个逻辑递进关系。中医用药, 同方不同效,同效而不同方,按照症-证-治的规律辨证施治。中医学的自身特点 决定医生需要在实践中细心的体会“象”和证的关系,再通过疗效验证辨证的结果, 这样才能逐渐提升自己辨“象”取证的水平和能力。因此,只有不断地在实践中摸 索,不断地在书籍中寻觅,才有可能真正理解和掌握“象”与证在三个层次的对应关系。

作者:寇馨云/北京中医药大学08教改实验班,北京 100029;
白明华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体质与生殖医学研究中心,北京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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