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钻爱网 > 党委政府 > 改革 > 如何注册商标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探讨]

如何注册商标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探讨]

来源:改革 时间:2019-12-03 07:49:45 点击: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探讨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探讨 一、中国企业商标国际注册迫在眉睫 世界各国的商标注册制度基本原则大致相同,就是要保护注册商标的所有 权。但是目前很多国家采用的都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因此商标国际注册对于众多 国际知名企业来说十分重要。例如日本松下先后在180 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注册 了1.3 万件商标;世界驰名商标雀巢、麦当劳、欧米茄、可口可乐等均在150 多个 国家申请注册并取得商标权;英国联合利华公司在世界各国拥有注册商标达7 万 件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就超过了1000 件。近年来,国内企业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 抢注的例子比比皆是:红星二锅头在欧盟、新西兰、英国、瑞典、爱尔兰、被抢 注;大白兔商标在美国、英国、日本、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被抢注;英雄金笔在日 本被抢注;大宝在比利时、英国、荷兰、美国、卢森堡被抢注。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我国近15%的产品在境外申请注册时被抢注,2002 年对100 多个中国名牌 产品的商标注册调查中,有近60%的没有在香港注册;有近50%的没有在加拿大、 美国注册;有近80%的没有在澳大利亚注册。这些按说很重视保护自己商标权的知 名企业尚且如此,那国内其他企业对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程度更是让人堪忧。面对 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企业需提高商标国际保护意识,加快商标的国外注 册进度,取得国外法律保护。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他人抢注自己的商标,防止 多年打造的品牌资产流失在海外。

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优缺点 (一)马德里体系的优点 1.费用低廉实际上,和逐一申请的方式相比,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要节省 很多费用,申请的国家越多,相对价格更加实惠。

2.手续方便,节省时间申请商标注册的人只需要通过一个机构(国际局), 只需只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言)提交一份申请,交纳一次费用(日本 的收费分申请和注册两次收取),就可以向除其原属国之外的所有缔约方提出商 标注册申请,无需使用不同语言、递交不同申请向在缔约方的商标注册机关办理 商标注册手续。

3.减少主管局的工作量国际局分担了缔约国主管局的工作量,不仅负责审 查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工作以及国际注册申请形式,还负责发行国际局国际注册公告,这就免除了主管局再次公告国际注册商标的义务。

(二)马德里体系的缺点 1.指定商品或服务的范围较小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范 围必须不得超出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所以申请人在提交国内申请时有 的会选择我国特有的商品,但是其他国家通常不容易接受这些商品,对于我国特 有商品,国际局一般会直接下发不规范通知。所以,申请人在提交国内指定保护 的商品或服务时,最好是在覆盖自己产品或服务的同时,能尽量选择尼斯分类表 中的标准商品,为以后产品走向世界奠定基础。

2.中心打击原则所谓的中心打击原则是指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程序注册 的商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如果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被全部或部分驳回、 过期、放弃、注销或无效,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即此商标不得再要求所有指 定国的保护。出现中心打击的情况时,申请人可以依据国际注册申请转换为单一 国家(地区)的申请。

3.纯协定书国无法要求优先权由于纯协定书国必须基于基础注册为前提, 而国内商标从申请至完成注册所需的时间往往是一年以上,导致了可以要求优先 权的时候不能指定纯协定书国,具备指定纯议定书国的条件时已经丧失了优先权 的情况。目前纯议定书国仅有阿尔及利亚,申请人可以考虑先指定其它国家,然 后再后期指定阿尔及利亚。

三、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有关时间、期限的计算 (一)马德里国际注册日国际局如果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算起, 两个月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 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 则将实际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国际注册日。

(二)各指定国的审查周期计算国际局通知各指定国家的日期为审查起算 时间,马德里纯协定书国与既是协定又是议定书国的审查时间为自通知日起12 个月,马德里纯议定书国审查时间为自通知日起18 个月。以上审查期限仅指各 国的审查周期,个别国家在审查周期完毕后会进行异议公告,第三方仍然有可能 提出异议。

(三)后期指定的保护期限和法律效力尽管马德里协议规定国际注册有效期是20 年,但是新的《马德里协定与议定书共同规则》已经将国际注册有效期 统一定为10 年,只需缴纳续展费便可以不计次数的办理续展,不准实质审查。

续展只能在期满前一年进行,超过期限就得缴纳续展注册和手续附加费后,在期 满后的半年宽展期内申请。关于独立效力。根据《协定》第六条的规定,如果商 标在中国的注册在国际注册之日起的5 年内被撤销,同时它在其他指定国的注册 也会被撤销。但是其在国际局的国际注册不会就此被撤销,除非中国商标局要求 国际局撤销其国际注册,其国际注册才会被国际局撤销。如果5 年后商标权没被 撤销,它才具有独立性,无论国内发生怎样的变化,都不会影响商标国际注册。

另外,商标注册人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国际局在指定国进行国际注册的变更、注销、 删减以及放弃保护等登记。

(四)马德里指定美国提交使用证据的时间马德里体系规定美国商标保护 从美国商标局核准注册日起算,提交5- 6 年使用证据的时间从美国注册日起算。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