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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文化学分析】

来源:竞选演讲稿 时间:2020-01-20 07:56:30 点击:
党员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文化学分析

2004年初,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了一年一度的全体会议——三次全会。会议公报指出:“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我们必须看到,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同时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面对如此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许多人都在思考同一个问题:腐败特别是高官腐败多发频发的根本原因在哪里?怎样才能有效地遏止腐败蔓延的势头?本课题就尝试从文化学的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力求能为我国的反腐败工作提供一点有益的参考。

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现状

(一)社会的反腐败预期

腐败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首要问题。中新社南宁2000年12月30日报道:广西城镇居民二○○一年最希望实现的事是加大反腐败力度,此外还有增加家庭收入、加快经济发展、社会风气好转和搞好社会治安等。另据《工人日报》报道,一项由国内权威网站发起的“本次两会,你最关注的热点问题”网上调查活动,在业已统计的14520票有效投票中,“反腐败”以12515和86.2的得票率位居第一,而且在投票进程中,这一热点始终保持领先势头稳居榜首[1]。

(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现状

反腐败工作应该说是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就受到党的领导人的高度关注。毛泽东同志在党进入北京执政前,就提出“两个务必”,告诫全党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经得起“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经得起执政的考验。解放初期,毛泽东同志就亲自下令严厉处置了贪污腐化分子刘青山、张子善,给全党敲响了反腐败的警钟。

随着共产党执政时间的推移,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发展,体制的变革,社会的变化,毛泽东所担心的“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在一部分党的干部身上日益膨胀,并凸显出来[2]。党内腐败现象日益突出。尽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同志的共同努力,在改革不断深化、开放不断扩大、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了平稳健康、不断向纵身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监察部长何勇披露:1992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34925件,结案15504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55481人。平均每年立案16.35万件,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为每年15.55万人[3]。而从2002年12月至2003年11月一年间,共立案17.26万件,结案17.2571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46万人。立案件数和处分人数分别比前十年的平均数有明显增加。其中,县(处)级干部6043人,厅(局)级干部411人,省(部)级干部21人[4]。

中纪委向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交的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组数据。1992年至2002年的两个五年间,全国处分党员数分别为669300名和846150名,后五年比前五年增加26.4;开除党籍数分别为121500名和137711名,增加13.3;处分县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20295名和28996名,增加42.9;处分厅局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1673名和2422名,增加44.8;处分省部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78名和98名,增加25.6。仅2003年就有13名省部级高官被反腐利剑挑落。

上述数据表明了我们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巨大成果,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2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发表讲话时指出:“现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是繁重的”。这就是被称为“三个仍然”的著名论断,这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实际现状,这也是必须推进制度反腐的依据。这“三个仍然”的论断,是建立在科学的数据统计和客观的研究分析基础之上的。

(三)当前腐败案件的新特征

分析查处的腐败案件,我们会看出其中所暴露出的极为明显的特点:

1、窝案串案多。沈阳“慕、马大案”涉及16位一把手;安徽“阜阳腐败群案”也是涉及市县“一把手”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继王怀忠之后,初步查明涉案的市县委书记就有前后两任市长李和中、肖作新,市辖原颍东区委两任书记韩希鹏和赵光席,原亳州市委书记李兴民、原蒙城县委三任书记王保民、孙克杰、孙孔文,原阜南县委书记殷光立,原颍上县委书记张华琪,原县级阜阳市市委书记王汉卿,原副市长付红杰等13人之多[5]。此外,湛江走私案,襄樊腐败案,都是涉及当地领导班子大多数成员的窝案。

2、前腐后继多。贵州省的腐败案就是

一例,原“贵州第一夫人”阎健宏因收受巨额贿赂被处决,书记被调离,后来继任的省委书记刘方仁,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且纵容了原副省长刘长贵、原交通厅长卢万里、原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姚康乐和原贵州省地税局局长罗发玉皆走上犯罪道路。河南省的三任交通厅长相继落马;广西玉林市连续四任市委书记走上犯罪的道路。福建省漳平市林业系统从1995年至2000年,每年都发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几年来共查办41件43人,涉案金额达113万元。涉案人员上有林委党委书记、林委副主任、林业采育场场长,下至一般的执法检查工作人员[6]。另一典型案例就是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的巨额贪污案:据《财经》杂志报道,1990年代初,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分别担任了开平支行的行长、副行长和经理,并逐级递进地担任了中行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从1993年前后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直接窃取银行资金。在1999年许超凡升任广东省分行财会处处长后,余振东、许国俊次第接任支行行长,盗窃流水线一直在运行。直到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发现了高达4.83亿美元的账目亏空。最终核实的结果是:巨资被广东开平支行的3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10月15日,许超凡等人借道香港逃往境外,后隐匿于美国、加拿大。经过中美两国警方的艰苦努力,2004年4月16日,余振东被引渡回国。

3、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巨大。腐败分子们大肆攫取不义之财,从几十万,几百万,到几千万,乃至数亿元,然后大肆挥霍,并转移国外。此外,由于腐败分子大多是位高权重,在权钱交易中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是他受贿额的几倍乃至几十倍,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和一般百姓的福利损失则尤其巨大。按国情问题专家胡鞍钢的估算,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仅发生在税收、财政、国有经济单位和公共投资系统、垄断行业等部门的腐败案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就有9875亿元至12570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之间。而1999年,全国各级法院依法惩治腐败挽回的经济损失仅为15亿元。

4、随着时间的推移,腐败现象也在不断地呈现新情况、新趋势。对此,中科院和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的《中国高官腐败的特点和变化趋势研究》,对1978——2002年20多年来查处的副部级以上高官的腐败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归纳预测了高官腐败的十大趋势:以1992年为分界,后期比前期的被判刑者增加4倍;腐败高发期达7年以上;“部委”腐败形式不同;一把手腐败窝案串案多;一边腐败一边升官;因案件牵连被揭露;受贿额大,行贿人少;配偶与子女掺和多;从生活作风上走向深渊;59岁现象不如想象严重[7]。

(四)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

从以上我们对于反腐败斗争的现状评价和腐败的新特征的分析,充分表明了反腐败形势的严峻性。全球反腐败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TraarencyInternational,简称TI)2003年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CPI)表明,中国的清廉指数为3.4。该排行榜按10分制比较,10分为最廉洁,0分为最腐败,0~2.5为极端腐败,2.5~5.0为腐败比较严重,5.0~8.0为轻微腐败,8.0~10为比较廉洁。中国属于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8]。

根据以上各种民意调查和案例分析,可以看出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认识到反腐败的形势不是“比较严峻”,而是“仍然严峻”;不仅要“反对腐败”,而且要“反对和防止腐败”[9]。这种判断和对策是立足于中国反腐败的现实而作出的,是恰如其分的,是准确而清醒的。

二、腐败的危害

腐败现象在中国的蔓延,给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全体中华民族成员以及中国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1、败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使党的先进性蒙受玷污。直接危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危及到党的生死存亡,危及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2、延续了权钱交易的封建恶俗,恶化了社会文化环境,严重影响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正常进程,严重阻碍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3、破坏了政府的管理秩序和行使权力的公正原则,激化社会矛盾,毒化社会风气,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影响社会稳定。它还严重干扰政府的经济政策,导致公共决策失误,投资扭曲,生产成本非正常上升,经济秩序紊乱,巨额资源浪费,经济效益下降,人民负担加重,从而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腐败产生和蔓延的文化原因

腐败现象在中国的产生和蔓延,有着诸多方面的原因,但是,我们认为,其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或者说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则是与文化有关的。

文化是人类在生存繁衍过程中所逐渐形成的一种观念,一种价值系统,一种生存方式。按照文化学者的观点,人创造文化,文化创造人。人类个体通过自身的行为活动,追求和实践着一种生存样式,众多的人所共同认可的生存样式就成为文化;一种文化一旦形成,就会反过来熏陶和影响该文化圈子内所有成员的意识、思想和观念,制约和约束该文化圈子内成员的行为活动。因此,我们可以说,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与他所接受和生活在其中的文化密切相关。而我国的反腐败斗争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20多年的不断深入和加大力度,现状却是用“三个仍然”概括。其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我们认为,腐败产生的原因与文化密切相关,腐败得到了传统和现实文化的有力和稳定的支持,反腐倡廉的社会文化资源严重短缺。

(一)内部原因

腐败心理、腐败意识乃至腐败行为的产生,最重要的原因是来自腐败分子自身。

1、忽视自身的思想文化建设,放弃世界观改造。中国传统的伦理观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修身放在第一位。“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10]。修身是根本,是基础。无论身份高低贵贱,任何人不能例外。而且要求每个人要每日“三省吾身”,自我反省。这种修身观念对于官员而言,具有很强的自我约束力,是有进步意义的。而这里讲的修身,就是我们今天讲的世界观的改造,主观世界的改造。考察腐败官员的人生轨迹,许多官员都是穷苦出身,靠自己的拼搏奋斗,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但是,就在他们官运亨通、事业辉煌、位高权重的时候,他们飘飘然了,他们以为功成名就了,老子天下第一了,沉迷于鲜花掌声、阿谀逢迎之声色犬马之中,不再注意学习和改造,听不进不同意见,我行我素,最终走上腐败的道路。绝大多数腐败分子的忏悔书中都把“放松学习忽视世界观改造”作为犯罪的第一条原因,决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官样文章。

2、理想信念动摇,对社会主义丧失信心。中国传统文化是讲求崇高的理想追求的,作为个人追求的是一种崇高的理想人格——君子。这种理想人格是注重精神享受而忽视物质享受的。孔子盛赞弟子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11]他也明确表述自己的观点:“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12]这种倾毕生精力追求一种理想的人格的观念,对个人的思想改造和人生抱负的实现是有积极意义的。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表和领导者的中国共产党人,就是靠着实现共产主义宏伟目标的远大理想而发展壮大,最终成为指政党的。每一个中国共产党员都应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遗憾的是在社会进入转型期时,一部分党员干部忘记了自己的远大理想,迷乱心性,对资本主义世界心醉神迷,将巨额赃款转移到国外,把老婆(丈夫)子女送到外国,怀揣外国护照,随时准备叛逃出国。这就充分反映出他们对社会主义、对中国共产党已经完全丧失了信心。

3、封建思想遗存严重。中国是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封建社会延续时间之长,世界第一。长期的封建延续,必然要依靠一种文化支撑,这种文化就是封建文化。封建文化影响深远、根深蒂固。其中有很多观念在今天仍然顽固地遗存在人们的头脑中,特别是在一些官员身上,仍然顽强地发生着作用。最典型的是“家长制”和“官本位”思想。“家长制”思想表现在今天的官场里,就是老子天下第一,惟我独尊,专横跋扈,颐指气使。只要我是一把手,不管对错,我的话就是“金口玉言”。“官本位”的表现就是把“官位”当作第一追求,认为有了“官位”就有了一切,有了“官位”才可以实现自己的抱负,才可以光宗耀祖。在这种价值观驱动下,为了谋取“官位”就可以不择手段,跑官要官,甚至买官卖官。“家长制”和“官本位”思想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把做官作为人生第一目标,把“官位”当作私有财产,官场腐败皆由此而生。

4、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占上风。在市场经济制度逐步建立的社会转型期,中西方文化观念的碰撞结合,使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死灰复燃。西方社会崇尚超前消费和个人享乐,中国传统官文化则信奉“千里去做官,为的吃和穿”、“升官发财”等观念,这两种观念是一中一外,一传统一当代,而改革开放后,社会上颇为流行的趋向(时尚)是崇外崇当代(现代)。这样,外来的特别是西方的观念潮流就成为中国社会的流行物。改革开放带来了西方流行观念的传入和被崇尚,中国封建文化为这种观念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这两种观念的融合,解构了中国共产党反复提倡和告诫全党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使得一部分官员向往西方那种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进而为薪水的微薄而羞愧,尤其是看到体制转型期少数人的暴富,心理越发不平衡。于是,就把手中的权力作为物质金钱交换的砝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应时而生。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人的贪欲是一个无底深渊,永远无法满足。一旦把握不住思想的防线,就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立案查处的腐败分子的贪污受贿数额,开始是几万、几十万,接着是几百万、几千万,后来发展到几个亿。考察他们的贪污受贿的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出,一旦有了第一次,就一发不可收,胃口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大,根本没有“金盆洗手”的可能。其根源就在于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滋生和蔓延,严重地毒害了我们党的干部中的意志薄弱者。

(二)外部原因

从外部原因看,腐败所呈现的普遍化、流行化、社会化趋势,除了体制方面的原因外,还因为它获得了一种“文化”特性,即腐败已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和生活方式,渗透到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日常行为模式之中。从而成为一种文化——腐败文化。

1、集团性腐败。集团性腐败或集体腐败,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特定群体在共同私利的驱动下,形成了利益联盟,使得本应服务和服从于公众利益的公共权力异化,蜕变成了谋取集团利益的工具,使权力逐步私有化、商品化。在集团性腐败行为中,客观上由于责任主体分散,形成了利益风险共同体,因而相对于个体腐败行为,它的压力和风险是有限的。在一些人看来,法不责众,大家都腐败,也就无所谓腐败了。在这种思想支配下,集团内部轻则形成各行其是、心照不宣、互不拆台的松散关系,重则形成互相关照、互相利用、互相掩护、分享腐败所得的生存机制。由于集团性腐败主要是领导层的腐败,它的群体性特征,使它所造成的危害比个体腐败更为巨大和严重,同时它还具有示范(以身作则)效应,从而导致腐败的迅速蔓延,为社会的腐败文化形成添加助长剂。

2、体制内腐败。体制内腐败就是在文件等官方形式下公开从事的腐败行为。体制内腐败比体制外腐败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破坏性。利用经济体制转换时期的法制制度不健全的漏洞,钻体制的空子,化公为私,损公肥私;利用干部考察任用制度的漏洞,安插亲信,排斥异己,拉帮结派,培植党羽。但是,由于这种行为本身有政府部门的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性和公开性特征,往往不被视为腐败行为,其危险性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和警醒。

3、羡腐心态。考察当今社会大多数人对腐败的态度,大约都具有两面性:既对腐败行为切齿痛恨,又对腐败获利欣羡有加。对他人的腐败行为教育加批评,对自己的腐败行为则百般辩解。公开场合讲反腐慷慨激昂,私人场合搞腐败神色坦然。除了这些有利于腐败的心态环境外,还有更为严重的社会现实:真心拒腐的领导干部被讥讽为“呆板”、“假正经”;托关系靠行贿办事被人誉为“有能力”、“有门路”;那些贪官和不法商人被查处落入法网,则常常被人议论为“后台不硬”、“运气不佳”、“该他倒霉”。这种社会心态环境,导致许多清正廉洁的干部常遭孤立,“反腐斗士”难容于世。其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所作所为与“腐败氛围”格格不入,他们触犯了某些“权势阶层”的利益,破坏了腐败文化的“游戏规则”。于是,腐败者就会“集体无意识”地联合起来,制造各种各样的压力,使这些“廉政者”、“反腐者”难以立足。在这种腐败氛围中,“廉政者”、“反腐者”的人数越来越少,力量越来越单薄和弱小。更为可怕的是,在这种腐败氛围中,少数“廉政者”、“反腐者”不仅受到孤立、排斥和打击,而且有可能被毒化,在河边湿鞋,处污泥而受染。

值得警惕的还有某些理论家为腐败鸣锣开道,某些社会工作者为腐败分子鸣冤叫屈,说什么“水至清则无鱼”、“小节无害”、“腐败难免”、“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等,为腐败行为创造理论氛围,为社会腐败文化推波助澜。

4、不良文化环境的挑战。在当前这个社会转型期,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不良文化环境的影响。①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挑战。一是“官本位”的影响。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陈腐的社会意识,其价值追求和判断标准就在于做官和官之大小,至今它还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特别是一些官员的头脑之中。如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就崇尚“官做得越大,权力就越大,就越能随心所欲”的信条。二是“家长制”的影响。中国传统社会以封建家长专制为核心的政治文化,给官僚主义的滋长和蔓延提供了观念支持。一些领导干部专横跋扈,颐指气使,要求下属唯命是从,形成人身依附关系。三是“人治”的影响。中国传统人治文化的主要危害,就是按照个人意志去行使权力、解决问题。因此,领导者的私情、私欲、爱憎以及亲疏关系,成为处理各项事务的决定性因素,导致“任人唯亲”盛行,昏庸无耻、贪赃枉法之徒混迹官场,横行一时。②中外文化碰撞中文化变异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摆脱了极“左”思潮忽视人文关怀、忽视个人利益的阴影,注意引导个人利益的实现和对个性价值的保护,与此同时,西方追求个性解放、张扬个人利益的文化理念,也传入中国而备受欢迎。在中外文化理念的冲突碰撞中,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褊狭自私意识与西方现代资产阶级惟利是图、疯狂追求个人享乐的文化价值理念相混合,变异出当代的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在其影响下,一些党员干部为一己私利而不惜放弃、破坏乃至侵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走上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腐败歧途。③市场经济折射出的文化阴影的挑战。市场经济以竞争性、交换性、求利性为特点,实现由市场完成资源配置、保证经济良性循环的目标。这些特点在经济领域是积极的、合理的,但如果被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则难免发生变异而给社会良性发展带来挑战。在现实中,这种市场经济理念向其他领域的渗透,导致重个体利益轻集体利益、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价值诉求被不断强化,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

5、转型期制度不健全的影响。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证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更为重要。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关键是制度建设,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格、相互制约的源头治腐制度网络,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目前,我们的权力运行机制、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如注重治理主源头的制度建设,忽视治理支源头的制度建设;注重实体性的制度建设,忽视程序性的制度建设;注重单体性的制度建设,忽视系统性的制度建设;注重扼制腐败的制度建设,忽视落实制度的制度建设。[13]可以说,权力运行无序,缺乏规范,制度无效,监督乏力,是国家管理制度方面的现状,也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导致了官越大受到的监督越小这一非正常现象。过去3年中,省部级干部平均每年“落马”16~17人左右,比例在1~2之间。从这些落马的高级干部的腐败轨迹看,缺乏监督是一个共同的特征。国家行政学院杜钢建教授认为,对省部级干部的监管是一个令决策层头疼的问题,如何监管与现行体制不无关系,“很多对下级官员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到省一级就失效了,省内的人大、纪检都无法对省部级干部形成有效的监督。”在我国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中形成一个很大的真空地带。中纪委研究室李永忠认为,同体监督难以取得明显效果,对于许多地方高级官员的腐败现象,地方纪委和司法机关往往“不敢、不愿、不能插手”。各地党委“议行合一”的领导体制,是制约党内民主和影响党内监督的根本问题。不改变这种体制,“党内民主实难发展,党内监督实难进行,党内权力实难平衡”。[14]可以说,两位学者的观点都是切中要害,一针见血的。 

四、治理腐败的对策建议

要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做保障,健全监督是关键。把这几点作为转型期治理腐败的根本指导思想。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的力度。特别要重视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教育,使全体干部从思想上筑起反腐防腐的防线。抓好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教育,努力解决“参加革命为什么?现在当官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的问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开展从政道德教育,增强廉洁勤政、爱岗敬业的自觉性;开展党政纪律条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开展示范教育,大力宣传勤政廉政、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的违纪违法腐败案件,以案论纪,使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还应制定“干部道德教育纲要”,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对公务人员的培训计划。

2、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目的在于提高发现腐败行为的概率,提高腐败的风险和成本,使领导干部惮于监督的力量而自守清廉。①必须强化党内监督。一是上级监督。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上级对分管范围内下级负责人的监督责任,明确“一把手”对下属地区和部门“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健全完善巡视制度,分级向各地各部门派出巡视组,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一把手”对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因“一把手”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导致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对“一把手”出现明显的违纪违法行为而班子成员不抵制、不批评、不检举的,也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三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地位和职能,使纪委监督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②加强民主监督。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通过人民代表民主评议等形式,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加强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增强其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稳妥地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在坚持党对新闻工作领导的同时,应允许新闻媒体对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和揭露。③加强群众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让群众知情;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群众对领导干部拥有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责疑申诉权,对署名举报应当实行限时答复责任制,应适当采取物质和精神奖励的形式鼓励群众参与举报,要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财产不受侵犯。要确定全国统一的纪检检查机关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举报。④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要制定公务人员“八小时”外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建立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与公务人员家属、社区干部、邻居的定期联系,必要时聘请社区廉政监督员。

3、加快行政审批、财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管理体制。①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事权”。凡妨碍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属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职权内的审批事项,应当一律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进行有效分解,特别是将决策与执行权分开,加强相互监督。②要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权”。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强化预算约束;改革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增强财政收支透明度,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中的腐败问题;建立“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管理机制和相应的会计核算中心,加强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监督,彻底杜绝帐外帐、“小金库”的问题。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权”。全面贯彻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加快推广选拔任用或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

4、建设先进文化,扭转社会风气,解构腐败文化。反腐败不仅要将一些腐败分子挖出来示众,并加以严厉惩处,更重要的是要建设一种先进文化,消解腐败文化,扭转社会风气。要纠正那种“笑贫不笑贪”的扭曲现象,在全体公民中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①要倡导和树立先进的文化观念。在目前这个社会转型期,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多层次性,文化观念的多元性,已成为客观事实。为警惕西方颓废的文化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观念的腐蚀与影响,为防止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的影响,我们必须重视文化建设。要形成科学文明的文化生活方式和文化消费方式,要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文化修养,培育秉公执纪的党性原则和严于律己的慎独精神。②要增加反腐败斗争中的文化含量。没有科学的文化观念作指导,反腐败斗争是难以形成先进的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不懈地用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文化教育培养,防止在思想文化的多样性面前失去自主性。③营造反腐败斗争的文化氛围。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引发人们文化理念和文化消费方式的深刻变化。要通过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积极倡导多重社会文化心理层面中有进步意义的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追求积极健康的文化时尚,以促进全社会的先进文化思潮形成。④注重文化规范建设。廉政文化,不单单靠思想道德教育,也不能单纯依靠人的自觉性,它还需要有结构性的基础,要建立文化规范和政治规范,形成一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养成一种廉政文化习惯。当前,要充分运用政治监督和文化监督的力量,培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不断健全和完善这样一种文化规范。

反腐败斗争,是民心所向;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的正常进行,不能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不能离开全体中国人民的关注和参与,既要靠法律制度的约束和规范,更要靠文化的长期熏陶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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