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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关于落实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廉洁从政工作意见的若干规定

来源:竞岗演讲稿 时间:2020-01-05 07:48:27 点击:

关于落实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廉洁从政工作意见的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落实区委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和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创建学习型、责任型、团结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树立机关勤政、廉政、高效的良好形象,促进以机关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全局工作又好又快和谐稳定发展,现结合本部门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和廉洁从政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请遵照践行。

一、关于创建文明机关目标要求问题

创建文明机关人人有责。

三 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

五 好:形成一个好风气,建设一个好班子,建立一套好机制,树立一个好作风,建设一个好环境。

三满意:群众满意,基层满意,领导满意。

二、关于组织政治、业务、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学习问题

为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提高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素质,牢固树立学习是政治责任、学习是精神追求的理念,真正把学习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1、每月第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为集体组织学习日,列入年度学习教育计划,由局、科、室、站、中心粮管所和储备库根据季节、任务特点和自身实际,统一安排组织学习,特别要注重粮食流通管理法规、粮食购销、仓储业务以及粮食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

2、支持工作人员参加电大、函授等学习,并积极创造条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条件下,有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和补习班,一般安排专业相近的学习与培训。

3、个人继续教育外出学习要有组织程序,不得擅自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外出学习,否则按不假或旷工处理。

4、为适应自动化办公要求,要认真学习钻研信息技术等知识;不得以学习计算机知识为由玩网络游戏或上网买卖股票、基金,连续3次被查,年终不得评先。

5、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个人学习不得少于50课时,并做好笔记,个人心得体会不少于6篇,每半年组织1次心得交流或展示。对应掌握的知识和内容组织必要的考核,测试成绩作为评先依据。

三、关于召开会议制度问题

(一)局党组会

1、党组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研究全面性工作、机构编制、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任免、奖惩和党建等。

3、参加人员: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安排有关同志列席。

(二)局长办公会

1、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初召开1次,视情可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研究业务性工作、重大任务等。

3、参加人员:由局长主持,副局长参加,相关同志列席。

(三)局务会

1、局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视情可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汇报、总结、研究、部署工作等。

3、参加人员: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科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四)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1、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但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内容做好准备。

2、参加人员: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机关全体同志参加。

3、主要内容:学习政治理论、上级有关文件、重大时事政治,观看有关录像,部署、讲评、总结工作等。

四、关于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1、粮食局受区机关党工委指导,局设立党组委员会,党组成员编入机关党支部参加双重党组织生活会。

2、机关党支部每月最后一周周五的下午为党组织活动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每月10日上午(遇有双休日推迟到下周一上午)为党组织活动日。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

3、党组织活动日主要用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课、党小组会等。

4、主要内容:传达学习政治理论、上级有关文件、重大时事政治,观看有关录像,局领导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和总结。

5、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必须参加组织生活。

五、关于廉洁自律问题

1、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分管的部门和单位。

3、要净化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 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不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格调低下的活动。

4、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等;认真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缴登记、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不收受工作对象或服务单位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在工作中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包庇、纵容违法。不吃、拿、卡、要,不到基层或下属单位企业报销费用。每年签订《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承诺书》。

5、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奖惩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好、党性强、作风正、政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差的要追究责任;对不构成违纪,但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已不适应继续担任现职的干部,建议党组或上级研究进行调整交流和作出组织处理;对构成违纪的,由纪委按程序予以调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抓好的部门和个人要取消评优,直至追究责任。

六、关于民主集中制问题

1、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要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是重大决策以及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权力运作的透明度。

3、要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纠正把上级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信任,把同级监督看作是和自己过不去,把下级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尊重的错误思想,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做到上下监督、左右监督,形成相互监督的合力。

4、要正确使用民主权利,做到按级反映情况,对反映问题和情况失实或诬陷的,要追究责任。

七、关于人事任免事项问题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考评、交流轮岗等制度。

1、认真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实行谁推荐(举荐)谁负责,未经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2、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对拟任免干部人选,应逐一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3、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讨论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4、到会人员应先发表明确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作出决定。干部任免通知下发之前需要复议的,须经党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

5、人事任免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须回避。

6、不得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不准泄露酝酿讨论情况。

八、关于事业心责任感问题

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为一种精神面貌、工作姿态、思想境界,是我们为事业奋斗的思想基础和必备的一项基本素质,是成就事业、成长进步的动力源。

1、要端正为官动机,强化为官是仆的观念,要形成党员干部关键时刻先到场、荣誉面前当先让、困难面前抢先上的良好氛围。

2、要培树敬业精神,自觉做到不为金钱所迷、不为美色所诱、不为权力所惑、不因挫折而浮躁、不因别人升迁调动而眼热。不能贪图安逸不思进取,不能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要有树立事业为重的奉献精神、迎难而上的进取精神、一抓到底的求实精神,在工作、生活中出动力、出效率、出凝聚力、出战斗力,真正推动工作全面可持续发展。

4、要正确对待名利,不计较、不攀比、不失衡,不自满、不懈怠、不停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5、消极怠工,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年终不得评先。

九、关于财务制度问题

在财务管理方面,纪检要重点对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基建工程招投标费用等进行监督。

1、财务工作实行一支笔审批,由局长主管、负总责。

2、严格财经纪律,所有开支一律凭正规发票报销,并有经办人(证明人)、科室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对不符合规定和程序的,财务人员有责任拒付。购置大宗用品须经2人以上证明。

3、因公借支公款,应办理借款手续,其审批手续与开支报销手续相同。

4、严格控制会议和会议开支。全局性会议(全区粮食工作会、业务骨干培训会等)须经局长办公会批准召开。业务性会议由相关科室报经局领导批准召开,具体会务由综合科统一安排。

十、关于财产管理制度问题

1、各科室要加强电话管理,控制电话和上网费支出。不得用办公电话和网络打私人长途或上网。各科、室、中心、站电话费由综合科负责查询拉查,对费用大的科室要查清原因,并落实费用承担。

2、办公用品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交专人保管,领取办公用品应登记签名。擅自购买办公用品一律不予报销。

3、文件、材料、表格等打印或复印由各科室自行完成,一般不得外出打印。

4、基建项目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按招投标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零星维修由分管局长负责,综合科实施。工程竣工后由局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5、实行公物保管责任制。各科室办公设备和用具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管理,制作办公用具标贴,实行计价挂账,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调剂,更不能私自带走或占为己有,贵重物品由综合科负责造册,建立实物帐,使用科室确定专人保管,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故意损坏公物的照价赔偿。

十一、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和差旅费报销制度问题

1、驾驶机动车辆,必须经专业训练、考试合格,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不准使用无效证件、车辆运行凭证及驾驶与驾驶证件不符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和走逆行道;配合交巡警检查,服从交巡警指挥;不准酒后驾驶,严禁醉酒驾驶。一经公安交警查处被证实,年终不得评先。私家车要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2、本局实行车辆使用补贴制度。严格控制出差,凡确需外出的,事先应经科室负责人、局领导同意。

3、安全工作广泛开展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尽责,单位安全我有责,出了问题严查责活动。

4、工作人员到外省、市出差,出差的车船机票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出差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关于节能减排问题

1、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节约意识,推崇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机关要带头节能,成为全社会节能的表率。

2、要加强对用能设施的节能管理,降低办公设备待机能耗,优化用能设备的运行方式。

3、要以节电、节水、节油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机关用能总量,抓好办公楼水龙头、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办公区域要全面推行绿色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

4、办公耗材要注意节约,尽量纸张两面用、少打印,尽量在电子文档上完善修改;离开办公室,应随手关灯、空调、电脑、热水器等用电器,减少碳排放。

5、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严把预算调整和追加关。定期进行清理和调整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考察费、出国费等一般性公用经费,努力压缩一般行政消耗性支出。

十三、关于值班管理问题

1、值班由综合科统一排班,无故不得自行调整,若调整需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调整,否则责任自负。

2、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不迟到早退,做好值班记录。

3、要熟悉值班情况,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4、遇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向局领导、上级业务指挥部门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5、加强安全责任,保守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内部的情况。

十四、关于机关办公秩序问题

办公区作为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场所。为切实保证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机关人员的文明形象,应做到:

1、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遵照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不得窜门聊天、非公务上网、上街购物等非公务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场所玩扑克、麻将。

3、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应举止文明、着装得体,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保持部门公告栏(白板)整洁,不得乱涂乱画,通知、通告应粘贴摆正,及时调整;文件柜、抽屉内的资料要排放整齐,逾期或废弃文件、报刊、杂志要定期处理或销毁,避免多余物品占用文件柜的使用空间。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

5、办公用品摆放要尽量做到全局整齐划一,办公桌面、窗台、地面不准摆放与办公无关的杂物,一时不用的资料、宣传用品等要入库入柜;花盆、饰品摆放有序。每天下班后将个人的办公椅、办公用品、文件放置适合的位置。

十五、关于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题

1、机关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争做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行为端正,遵纪守法廉洁人。

2、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办事文明高效,做到克己奉公,艰苦奋斗,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共事。

3、要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机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机关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联系单位调查研究,全年不得少于20天。下基层要平易近人,密切联系群众,不摆架子。

十六、关于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问题

1、所有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综合科统一负责,每月装订备案,作为年终人员考评依据之一。

2、因事、因病不能上班(特殊情况除外),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批准的时间返回单位者,应说明原因,申请续假,否则视为超假。返回后应及时销假

3、事假在1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2天报各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含3天)报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病、事假由分管局长或局长批准。请假条交综合科备案。局领导因事外出告知综合科。

4、全年累计假期先从正常工休假中扣除;病、事假超过规定者,不得评为先进。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5、晚婚、晚育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不列入年度统计范围。

十七、关于接待和饮酒问题

1、接待和招待按照节俭的要求办理。

2、一般接待中午禁酒(含会议),特殊情况例外。上级机关和友邻单位来人,由对口科室负责人接待作陪,局领导视情参加。

3、本区粮食系统主要负责人来局,可安排简餐,对口科室安排人员作陪。

4、节假日需要接待,应征得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按标准招待,并办理《公务接待就餐呈批单》。擅自接待一律不予报销,由承办人自理。

5、不准酗酒和酒后滋事,不准值班人员和在担负值班任务期间饮酒。

十八、关于信访制度问题

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比较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做好初查工作,防止发生越级反映,扩大事态,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本级管辖的范围内。

1、各部门对来信来访要有登记、记录和专人保管。

2、承办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对群众来信要及时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3、对来访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来访者的情况反映,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尤其是热点难点问题要切实负起责任,在部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尽快给予解决,超出权限范围的,要积极向相关部门联系和向上级汇报,保证问题的处理有始有终。

4、对信访情况处理不及时,造成其他延伸问题的,要追究接访人的责任。

十九、关于征求意见制度问题

1、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善于听取基层的意见,了解企业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切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征求意见过程要有起初记录,内容包括征求时间,地点、对象及所征意见。

3、机关工作人员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企业和群众的意见,能解决的给予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向企业和群众解释清楚,并及时向局机关汇报。

4、对征集所得的企业和群众意见,如有涉及到相关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如实向局党组汇报,不允许有任何隐瞒、包庇,同时要注意保密。

5、机关工作人员把征集到的意见归纳整理后,要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有代表性。

二十、关于离岗告示制问题

1、离岗告示。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确有事由,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履行离岗告示手续。

2、离岗告示程序。无论公事或私事,离岗人员需按以下程序履行离岗告示手续。一般工作人员离岗1天以内的,须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汇报,经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离岗;科室负责人离岗1天以内的,须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离岗;局领导离开告示综合科。

3、离岗工作衔接。离岗人员离岗后,按照《AB岗制》由本人及时通知B岗人员顶岗,保证工作的连续性,防止因离岗导致工作流程中断,影响群众办事。

4、归岗核销。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立即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报告。

5、责任追究。工作人员离开本岗外出时,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凡无正当理由未实行离岗告知的,经查实后,视情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记入个人效能建设档案。由于未及时通知B岗,致使工作脱节,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离岗人员责任。

二十一、关于服务承诺制问题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文明办事、秉公办事,高效办事,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自觉维护勤政廉洁的公仆形象。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1、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

2、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内部科室当天签办,不滞留过夜,单位领导不压不拖,及时办。

3、提供优质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4、其它服务承诺。联系本单位实际,对作风、监督、收费等方面作出服务承诺。

5、对本单位或部门职权内的审批、核准、报备、登记等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程序、时限、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等要素,分别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或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管理相对人办事。

6、要规范和完善对履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市场管理科0510-88215290或法制科0510-88227036)和具体受理群众投诉的部门或科室,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认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7、对出现的违诺行为,要按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或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十二、关于限时办结制问题

1、限时办结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做到登记表格一次给清、咨询事项一次说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

2、对即办事项,在管理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3、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

4、对管理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5、违反本制度,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三、关于首问负责制问题

1、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时,应主动亮明自己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扯皮。

2、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要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

3、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4、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的相关部门。

5、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6、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十四、关于一次性告知制问题  

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依据。

2、对管理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3、对管理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4、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还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5、在一次性告知中,如态度蛮横、刁难洒泼的,对当事人要按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关于文明办事制度问题

工作人员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必须做到:

1、热爱祖国,奉献社会,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关心集体,热心公益。

2、精神饱满,举止端庄,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敬老爱幼,助残帮困。

3、衣着整洁,朴素大方,符合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4、有客来访,要起身微笑迎接,切实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待、一声问候相送,坚决杜绝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5、办公室内要保持卫生整洁、和谐有序。

6、各种标识牌要正确、规范、醒目,便于识别。

二十六、关于保密档案管理制度问题

1、档案管理人员对收到的涉密文件严格进行登记管理;带密级文件分别送阅,做到当日阅退,不横传。急件应及时送阅、催办,未办理借文登记手续前,不得从传文夹内留存文件。机关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不得将文件散放在办公桌上,应关好、锁好文件柜和门窗。

2、交办的文件由综合科建立签字手续,加强督办、催办,办结后文件交还综合科。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的不宜公开的问题要注意保密。

3、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科室讨论决定的问题在没有正式决定前一律不得外传。

4、粮食局印章由综合科负责人保管,用印须经局领导同意签字。财务专用章由主办会计保管。

5、文书档案由综合科以年度分类,立卷归档,于次年3月底前整理完毕移送档案馆(局)。财务档案由综合科负责管理。各科室形成的文件、资料等年终由各科室整理、保管。个人不得私自留存秘密文件、资料等国家秘密载体。

6、本局形成的重要文件,除移送档案馆(局)外,每年应择其要者组卷备用,由综合科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确因工作需要可履行借阅手续,限期归还,不得遗失或损坏。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办公计算机一机跨两网、一盘跨两网使用,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严禁在网上发表、跟贴或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

8、对违反保密规定者,按照发生问题的轻重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依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七、关于结合工作写报道问题

结合工作报道,是我党宣传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我们机关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一项工作义务。

1、结合工作写报道,要把我们工作学习的情况、经验、体会,经过概括、提炼、总结,通过新闻媒体反映出去,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完善完美,深化我们的思想和认识,深化我们对工作的指导,同时极大地锻炼和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2、结合工作写报道,要善于结合自身业务捕捉线索,要在参与中心工作中发现线索,要学会从材料堆里发现线索,要善于超前思维,要善于逆向思维。

3、凡在区级以上刊物登载的,年终评先优先考虑,并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二十八、关于通信工具使用问题

1、为方便机关工作人员通信联络,机关办公室经局领导同意均可开通市话或程控电话。

2、在局机关上班或参加集会,个人通信工具原则上设置在静音或振动;局机关组织开会或学习期间接听电话,需经现场领导同意方可出门或轻声接听,但不得影响他人。

3、参加上级组织开会或学习期间接听电话,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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