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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

来源:交易合同 时间:2020-01-05 07:52:18 点击:

为了深入贯彻省教育厅 省综治办 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教安〔2008〕18号),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工作的基础建设,创建平安校园,建立长效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安全育人的原则,建立和规范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升内涵,创建特色,促进学院的科学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力争成为首批达标的江苏省平安校园,建安全工作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心理素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维稳工作措施,健全治安防控体系,维护校园安全;进一步加强防自然灾害、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基础工作,及时排查处置校园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建立应急管理预案,保障教学工作秩序;进一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预防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严重干扰正常教学活动和侵害师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促进校园及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

根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要求,成立院级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办、保卫、学工、后勤、宣传、教务、德育、国际交流中心、团委、网络中心以及各系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承担日常工作,院长助理、保卫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院办和保卫处工作人员担任。具体名单如下:

xx职业技术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办公室主任:xx

成 员:xx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厅要求,5-6月份,学校创建自评、各市组织考核验收、统一向省申报达标验收;8-9月份,省根据各市申报情况组织考核验收认定。我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份,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分解到的具体任务;

第二阶段,自查申报阶段。5月6月,学院组织自查,根据自查情况适时向市局申报,接受市局的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7月8月,根据自查及市局检查情况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8月9月,迎接省综治委、公安厅、教育厅的考核验收。

五、任务分解

1、由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党办、院办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来校检查的工作安排及接待工作。

2、党办、院办负责加强学院的政治稳定工作;组织校内舆论宣传,会同保卫处完成相关申报(汇报)材料。

3、保卫处负责平安创建中安全保卫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及相关考核指标;撰写申报(汇报)材料;根据考核验收细则的要求完善相应台帐,制作备查资料;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和消防管理工作,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

4.德育教研室负责创建工作中法制、安全、心理教育项目的相关工作,根据考核指标制定法制、安全、心理教育等教育计划,并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完善教材、教案

5.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创建工作中涉外项目的相关工作,完善涉外安全管理制度,及对相关人员的教育。

6.网络中心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创建工作中网络安全项目的相关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进行防护,加强信息管理。

7.各系、学工处、团委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促进校风校纪建设,积极开展平安校园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激发学生的创建参与意识,营造浓郁的平安校园文化氛围,做好考核验收时的民意测评的准备工作,确保师生满意率在85%以上。

8.各系、后勤服务总公司成立相应的平安创建组织,制定实施细则,并与学院签订平安创建责任书。

9.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宿舍安全、食堂安全的平安创建工作,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

六、工作要求

1、在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教育厅 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和江苏省高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以及本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认真研究排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实整改隐患,抓措施落实,讲工作实效。

2、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知晓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意义,全员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做到认识到位、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3、对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给予表彰。对于没有按照学院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整改到位,发生问题影响学院整体考核验收的单位,将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这一重点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加强交流,齐抓共管,把平安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我院平安校园长效工作机制。

xx职业技术学院

200x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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