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钻爱网 > 工作总结 > 年终总结 > [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三推直选的探索与思考代写毕业论文]

[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三推直选的探索与思考代写毕业论文]

来源:年终总结 时间:2019-10-18 07:53:18 点击:

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三推直选的探索与思考代写毕业论文

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三推直选的探索与思考DYLW.NET 代写毕业论文 高校研究生党支部作为党在研究生中的基层组织,是党 联系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在高校党的建设、研究生教育管 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而研究生党支部的作用能否真 正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其领导机关的支部委员会。

因此,加强与改进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借鉴各地“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成功经验, 结合研究生党员队伍的实际,连续多年在组建硕士研究生新 生党支部时开展了“双推直选”支部委员会的试点工作,并 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和完善,又进行了“三推直选”的大胆 尝试和探索实践。

一、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三推直选”的具体内涵 及创新之处 “三推直选”是指在组建硕士研究生党支部时,采用“三 推”方式产生支部委员候选人并采用“直选”方式产生支部 委员会及书记的一种新的选举模式。其具体内涵是:
所谓“三推”是指:根据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数、任职条 件,采取党员自我推荐、党员民主推荐和党外研究生民主推 荐等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推荐产生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 人选。

所谓“直选”是指: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学院党委研究确 认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先差额选举支部委员,然后从当选的支部委员中直接差额选举支部书记。

与以往的党内选举方式相比,“三推直选”的创新之处 在于:
(一)改变了党内的候选人提名方式 以往支部委员候选人一般是先由党员酝酿提名然后根 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并报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在实际工作 中,对于新组建的研究生党支部还常常会出现由学院党委直 接指定候选人的现象。而“三推直选”的做法是:将党员酝 酿提名改为无记名投票推荐,同时符合条件的党员也可自荐, 将候选人的初始提名权彻底交给全体党员。

(二)赋予了党外研究生对候选人的提名权 以前党支部选举作为党内事务仅局限于党员参加,党外 研究生基本上没有表达意愿的机会和途径。“三推直选”则 使得党外研究生与党员一样,均可参与推荐支部委员候选人。

(三)实行了全体党员参与的直接选举 以往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选举,普通党员只能参与支 部委员的选举,并不能选举支部书记,因为支部书记是由当 选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就是说,只有支部委 员才具有选举书记的权利。而“三推直选”完全改变了这一 做法,先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然后仍由党员大会直接 选举支部书记。

(四)扩大了支部书记的选择范围 在传统的党内选举中,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一般由支部委员会采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其候选人在党员大会选 举前就已确定且是唯一人选。除非有特殊情况,这一候选人 几乎没有落选的可能。而在“三推直选”中,只是先推荐支 部委员候选人,并不推荐和确定书记候选人,书记候选人只 有在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才能明确,即当选的支部委员均为 书记候选人,然后从支部委员中直接差额选举书记。

二、“三推直选”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的重要意义 (一)“三推直选”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是发展和扩大 高校党内基层民主的内在要求 党内民主的本质含义是指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 一律平等地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其 实现形式可分为两大类:选举民主和参与民主。其中,选举 民主是基点、起点,是参与民主的逻辑基础;
选举民主的广 度、深度和强度决定着参与民主的广度、深度和强度;
没有 充分的选举民主绝不可能有充分的参与民主。[1]但是, 在我们传统的党内选举制度以及选举实践中,虽然也强调要 发扬民主,事实上民主并没有得以充分的体现。比如:候选 人提名和确定方式往往更多地体现为“组织意图”而非选举 人的意志;
差额选举仅限于支部委员,而书记则为等额选 举;
差额比例较小,选举的择优功能不强,党员参与选举的 积极性不高;
支部书记候选人一般在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时 就已经确定,这就意味着该候选人必须被选进支部委员会, 否则就是选举失败等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基层党内民主发展,甚至有些做法还有悖于党内民主本质,极容易使党内基 层选举流于形式。

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 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曾 明确要求:“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2]从总体上看,当前研究生的总体素质较高,思想政治 状况是积极、健康、向上的,而且个人维权意识和民主参与 意识非常突出。再结合研究生党支部地位、党员队伍状况以 及学习生活特点来看,“三推直选”党支部委员会不仅具有 可行性,而且更具有必要性。采用“三推直选”,使“普遍 参与”这个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得以最充分的实现,对 于研究生党员这个特殊群体来说,意义尤为重大。

(二)“三推直选”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是尊重和保证 研究生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途径 党员的主体地位必须通过党员行使自身权利来实现,而 党内选举涉及党员多项权利的行使,党内选举的过程实际上 就是党员行使自身权利的一个重要过程。“三推直选”作为 党内基层民主的创新形式,在推荐候选人环节上保证了普通 党员的初始提名权,在选举环节上实行了全体党员参与的直 接选举,不仅保障了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 监督权等,而且还直接赋予了广大党员对支部领导班子选拔 的选择权和决定权,真正实现了党员主体地位的实质性回归。

特别是由于增加了党外研究生参与候选人推荐,既较好实现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有机融合,还进 一步推动了发展党内民主与调动发挥研究生自我教育积极 性、主动性的有机衔接。

(三)“三推直选”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是加强和改进 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制度保证 通过“三推直选”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充分体现了党 的领导与群众公认的有机统一,党支部的威望和地位也将随 之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支部领导班子就会更有荣誉感和使 命感,会更自觉地把党内外同学的信任转化为工作热情和动 力,将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广大研究生 健康成长成才的强大力量。同时,由于支部委员会是真正通 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广大研究生也就会更加认可和尊重选举 结果,从而更加关心党支部建设和积极主动配合支部委员会 的工作。

(四)“三推直选”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是培养和提升 研究生民主素养的有效举措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我们党领导民主政治发展 的历史经验和重大优势,而党员的民主素养是影响党内民主 实现和发展的基础因素,[4] 同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也需要良好民主素养的公民。所谓民主素养,是指一个人 所具备的民主知识、民主态度、民主能力等总的反映和体现, “不仅是懂得如何投票选举、批评建议、表达利益诉求、维 护自身权益,它要求使民主思想和法治精神渗透在信仰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成为自己生活方式的一部分。”[5] 研究生尤其研究生党员是高校为社会培养的高素质人 才中的精英,其民主素养如何,无疑将对党内民主和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建设产生巨大影响。但是,与推进党内民主和人 民民主的时代要求相比,研究生的民主素养却显得严重不 足:民主意识强烈,但民主认知不够;
参与热情很高,但责 任意识较差;
对民主的价值评价很高,但实践能力欠缺。因 此,培育和提升研究生的民主素养应该成为研究生党建不可 或缺的内容。民主素养的培育需要多种途径和措施的共同作 用,但最重要的还是经常性的民主实践,在民主实践中学会 民主。“三推直选”为研究生提供了一个学习民主的生动课 堂和实践民主的重要途径。在这一点上甚至可以说,“三推 直选”的“程序意义大于结果意义,民主的示范价值高于选 举的实际成效”。[6] 三、“三推直选”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程序及注 意事项 (一)深入调研,制定方案 作为党内选举制度的一种新探索,“三推直选”既是一 项体现改革创新精神的新事物,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政治运 作过程。事先必须认真学习党内有关规定,详细了解目前公 推直选的成功经验,全面分析研究生党员队伍状况,广泛征 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周密设计各项程序,最终形成“三推直 选”的工作方案。在工作方案中,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数设置、资格条件、推荐选举程序和方法、工作步骤、 时间安排、纪律要求等。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一是要摸清研 究生队伍的结构和思想状况;
二是要对一些细节问题反复推 敲,力求严密细致。科学严密、规范有序的程序步骤,不仅 是选举顺利进行的保证,更是彰显创新和民主的具体体现。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 “三推直选”能否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 要看研究生尤其是党员对此项工作的理解程度和参与态度。

他们刚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大多数党员入党时间不长,缺 乏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对党内选举制度并不十分了解, 因此,非常有必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学院党委要召开全体 研究生参加的动员大会,着重讲清“三推直选”的基本内涵、 目的意义、创新举措、任职资格等,明确研究生以及党员的 责任,强调组织纪律和工作要求。同时,还要召开各种层面 的座谈会、讨论会,利用好各种宣传阵地和舆论平台,充分 调动广大研究生和党员的参与热情,努力营造民主氛围。特 别要把握好两点:一是要讲清讲透“三推直选”的创新之处 及其意义;
二是要明确选举纪律,确保“三推直选”过程风 清气正。

(三)充分酝酿,公开推荐 鉴于研究生党员队伍的实际,凡是正式党员均可作为支 部委员候选人推荐对象。为了便于广大同学熟悉、了解推荐 对象,有必要将正式党员简况表发给所有研究生。要求有意向自荐的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党委递交书面自荐书。经 过20 天左右时间的酝酿,各支部召开全体研究生参加的民 主推荐大会。每名正式党员须在会上作自我介绍并表明态度, 自荐的党员也要再次公开自我推荐。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 式,党内外研究生的推荐票同值等效,当场唱票计票和公布 统计结果。最终按得票数高低确定四名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 人选。如果票数相同,则取党内推荐票数高者,如果仍然不 能确定则取自我推荐者。在这个阶段,要把握三个关键:一 是要保证所有研究生有时间、有机会深入了解推荐对象;
二 是要确保到会率在90%以上,且党员到会率达100%;
三是党 内党外的推荐票要分别统计,以便于分析和预判直选过程中 将可能出现的情况。

(四)周密组织,差额直选 经过“三推”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学院党委确认后 即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学院党委统一制定党员大 会的选举程序和选举办法草案并指派组织员现场指导。各支 部事先在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主持人和拟定监票人、计票 人等人员名单,并邀请党外研究生列席会议监督和观摩。党 员大会首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三名支部委员, 然后以三名支部委员作为书记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 接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当场唱票计票和公布得票情况,并根 据选举办法当场宣布当选结果。直选是“三推直选”过程中 最为关键的环节,需要注意的是:一要保持大会程序和会场的严肃性;
二要做好进行二次选举的预案及准备工作。

(五)上报结果,正式批复 选举结束后,各支部委员会随即召开支委会,讨论分工 和研究支部工作,并将选举结果和支部委员分工情况及时报 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按规定程序行文批复。

四、进一步完善“三推直选”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的思 考与建议 “三推直选”不只具有创新意义,而且更具实践和示范 价值。但是,若想将其继续推进乃至固化为制度,则不仅要 有一些技术层面问题亟待解决,更需要有权威的法理支撑和 完善的配套制度。

(一)关于候选人提名方式 “三推直选”允许并鼓励党外群众参与候选人推荐,这 是非常有必要的,但这是否弱化了党员的主体地位?党员自 荐在候选人推荐中究竟起多大作用?对此,笔者建议:1.党 内外研究生的推荐票不能简单地作同值等效处理,党员推荐 的权重应略高于党外的,具体多少为宜,需要进一步研究;

2.党员自荐不能仅仅是出于了解党员的参选意愿,也应赋予 一定权重,否则自荐就失去了意义。

(二)关于党内选举的竞争问题 有人担心党内竞争会影响党内团结和破坏民主集中制 原则。其实,有选举就必然有竞争,没有竞争也就没有真正 的选举民主。当前就是要着力解决现有选举竞争性不足的问题。笔者建议:1.鉴于高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状况,党 支部尤其是研究生党支部可以一律实行直接选举,进一步扩 大差额比例;
2.为实现和保证党内的良性有序竞争,必须要 有严密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建立并畅通意见反映 渠道,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现象。

(三)关于与“三推直选”相配套的制度问题 选举只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前置性制度安排。如何才能有 效地巩固“三推直选”的成果和持续保障党内基层民主的实 现?这就需要加强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特别是选举后的 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笔者认为,定期报告 工作制度和民主测评制度是两项比较符合研究生党支部特 点的制度。这两项制度的基本设计是:1.与学制保持一致, 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统一为三年;
2.支部委员会每学期 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次;
3.每学年组织党内外群众对支部 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得不到 党内外群众信任的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决定是否予以撤换。

(四)关于“三推直选”的法理支撑问题 “三推直选”的实践虽然符合当前中央关于改革党内选 举制度和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精神,但已经突破了现有党内 法规的相关规定,使得“三推直选”因缺乏合法性基础而难 以进一步推进。比如,党章规定了“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 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 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等,虽然为“三推直选”提供了 改革创新的空间,但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并没有明确可 以采用党内外民主推荐和自我推荐候选人的方式,特别是没 有规定支部委员会可以采用直接选举。再比如,《中国共产 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被选举人获得的赞 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但在 “三推直选”实践中,由于扩大了差额比例,候选人得票要 “超过半数”有时并不是很容易,这就会增加选举的不确定 性和成本。以直选支部书记为例,因为是三个委员作为候选 人,差额为三分之二,假设选举人为十人,如果三名候选人 的得票情况是5、4、1 或4、4、2,按照规定,则均为无人 当选。为此,笔者建议:1.在适当时候修改党章,对直选党 支部委员会方式予以确认;
2.修订党内选举的具体办法,针 对不同的差额比例,规定当选者的得票数(就前例而言,“达 到半数”即可视为当选就比较合适)。

[参考文献] [1]胡承槐.党内民主的政治哲学——马克思主义的观 点[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02). [2]中组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 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EB/OL]. [2013-07-03].http://www.moe.gov.cn/srcsite/A12/s7 060/201307/t20130703_154012.html. [3]杨中华.党员民主素养的现状分析及提高路径[J].理论前沿,2008(19). [4]姚桓.民主也是一种文化——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建设的新视角[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7(09).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