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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来源:开幕式 时间:2020-01-20 07:52:49 点击:
当前“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近几年来,我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单位和部门“一把手”犯罪比较突出,鉴于“一把手”犯罪的特殊性,无论在发案单位还是社会上都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认真分析当前“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深入研究预防对策,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一把手”职务犯罪现象,是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特点

  2001年以来,我院共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46件46人,占立案总数的41,其中大案40件;贪污贿赂案件29件,挪用公款案件16件,玩忽职守案件1件;发生在国有企业15件、行政执法机关10件、经济管理部门15件、教育系统6件。这些犯罪共为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20余万元。

  (一)从发案地点来看,绝大部分案件发生在基层。在查办的46件案件中,有30件发生在农村基层站所、经济管理部门和教育系统。这些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身处无人监管的位置,充分利用“一手遮天”的权力,为所欲为,以权谋私;或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弄权渎职。

  (二)从作案手段上来看,以权换钱、以权谋私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一是权力商品化,以权换钱。个别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手握可资生财的权力,将国家利益作筹码,通过随意放宽执法尺度,以换取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回报,双方串通一气,共同慷国家之慨。这种做法于法有据,与人以惠,于己有利。二是巧立名目,肆意侵吞;巧借名目,虚报冒领。前者主要通过私收私支,收入不记账,收入记支出账等方式,侵吞公款。后者主要通过伪造单据报销,如重复报销、少支多报,甚至不支也报;私分公共财产等方式,侵吞公款、公物。三是弄权渎职,随意处置公共财产。个别掌握财权的“一把手”,滥用职权,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胆大包天,肆意妄为,挪用公款损公肥私,做顺水人情,昏庸胡为,上当受骗,故作潇洒。前者还往往与贪污纳贿密切相关,相伴而生。

  (三)从犯罪心理来看,复杂多样,心态各异。一是唯我独尊,舍我其谁的“山大王”心理。个别行政执法机关的基层部门“一把手”抱着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的想法,胡作非为,耍权逞能无不用其极,以此来体现其权威,实现其价值。二是“黄昏恋情结”。这种人早年也奉公守法,勤奋敬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待熬到了出头之日,却觉得已日暮穷途,在聚财方面也“颗粒无收”。由此心理渐失平衡,认为挂冠去职之前也应“问一下收获”,高唱一曲“夕阳红”。于是晚节不保,落得个人财两丢的悲惨结局。三是不捞白不捞,不捞也不清白的自污心理。这部分人站在满是“油水”的肥缺位置上,自然能掂得出其“含金量”,认为当今社会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不贪不沾则有曲高和寡、高处不胜寒之感,你不捞谁也不信,干脆随波逐流,得机会也捞点。四是小事一桩,不以为罪的打“擦边球”心理,认为自己大小是个领导干部,自然挪挪借借是小事,吃吃喝喝不算腐败,充其量落个违纪。

  从所调查的情况看,这些一把手虽都位卑官小,但因他们是代表我们党和政府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的人,其一举一动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是发生在老百姓的身边的腐败,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切不可小视。不仅败坏了风纪,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党的执政根基。而且有的激起了民愤,污染了原本纯洁的圣土。从而阻碍了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一把手”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党性退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他们身处“得天独厚”的位置,其中一些素质不高的“一把手”终日被手下和周围各怀心事的人所包围,在这些人的吹吹拍拍下,自我感觉良好,漂漂欲仙,逐渐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加之经常出入灯红酒绿的场合,为纸醉金迷的生活所惑,极大地刺激了不良的欲望和对金钱物质的追求,入党的誓言早已抛到九霄云外,眼中只有享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让位于“人民公仆人民养”的寄生思想,人格异化,价值观错位,其必然走向人民的对立面。

  (二)工作作风霸道,法制观念淡薄。部分领导干部长期在“一把手”位子上,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当大权独揽,一人作主已成为习惯,则民主意识渐消,霸道作风渐长,甚至个别“一把手”大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道,容不得下属有半点“杂音”,对持不同意见者打击、压制、排挤,从而成为独来独往的“孤家寡人”。这种人在头脑中根本没有依法办事的观念,片面认为既然我的“一把手”位子是被依法任命的,那么我的意志就是法律,行政或执法过程中信马由缰,任情胡来,直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方才悔悟。

  (三)上级机关选人用人不当,监督管理不力。一些机关在选人过程中,放弃了“四化”标准,任人唯能,有的甚至搞所谓投挑报李的回报补偿,或搞“裙带关系”,影响了“一把手”的整体素质。对选拔任

用的“一把手”也存在重使用,轻教育,乏管理的问题,对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歪风邪气,无形中在其背后推了一把,使个别自律不严的“一把手”们由违法而滑入犯罪的深渊。

  (四)权力过分集中,缺乏应有的监督制约。单位在人事安排、后勤管理,以及重大事件的处置等方面赋予“一把手”较多的决策权、管理权和处置权。在经费的管理上不管金额的大小,基本上实行一把手“一支笔”制,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这就为腐败的产生埋下了种子,同时,基层站所由于“天高皇帝远”,站所内又无监督机构,对基层管理所的监督管理和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不到位,单位负责人便为所欲为,使得无监控的权力极易产生腐败,而完全寄希望于领导干部个人的自律等于任由个人的权力滥用。在查处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领导干部利用全面主管、主持工作或对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接受他人贿赂,公款私用,中饱私囊,既没有受到内部财务制度的必要约束,上级公司和领导也没有严格的考核和审查,而外部的监管、监督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为犯罪分子继续犯罪、走向深渊提供了可能。

  (五)打击不力是“一把手”职务犯罪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一些领导机关和单位认识不到惩治腐败与促进当地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坚持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导向,害怕惩治腐败会搞垮了班子,弄散了人心,有的甚至害怕“拔出萝卡带出泥”,从所谓“整体利益”出发和维护自身形象计,在反腐败问题上态度暧昧,对“一把手”的腐败行为持宽容态度,于是压案不报,知情不举,对司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虚与遥远,百般阻挠,乃至公开对抗。在“保护伞”羽翼下的“一把手”自觉是个人物,与某些领导干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管大胆干,出了事自有人来保。有基于此,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得到了强化,每次有惊无险后,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气焰愈炽。

  三、预防和减少“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对策

  导致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原因涉及个人、体制、社会等方方面面,要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也必须标本兼治,多措并举。

  (一)全党动员,齐抓共管。惩治腐败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因其具有保护层厚、反侦查能力强等特点,要铲除这一社会"毒瘤",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对打击和预防“一把手”犯罪一定要有清醒的政治认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部门积极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大格局。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一把手”犯罪或有案不报、私自处理,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二)强化监督,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对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的单位、部门,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对不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而产生的经济“怪胎”坚决予以解散。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协调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到监督岗位上,赋予其履行职责必需的实际权力,实行监督检查连带追究责任制,对因疏于监督或监督不力而致“一把手”职务犯罪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健全有关财务审批、人事安排、工程发包等制度。上级领导机关在选任“一把手”方面,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确保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一把手”岗位。对出现“一把手”职务犯罪的,有关领导要承担用人失察的责任。要把荐举人才的优劣列入对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内容,作为考核、使用、提拔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和收入申报要制度化、普及化。虽然当前已经有了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对一定级别领导干部的收入申报制度,但现实中落实的并不到位,而且审计只限于离任审计,收入申报也限制在一定级别的干部,仍有不少干部被排除在这两项监督之外。为此,在审计方面要把年度审计、重大项目的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突击审计与常规审计相结合,内部审计与政府部门的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相结合,明确审计的范围、对象和后果。在收入申报方面,要扩大申报的范围,明确虚报的法律后果,注意对收入的审查核实。

  (四)健全和落实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体制的中心环节,也是单位“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必经环节,完善并落实财务制度对预防职务犯罪有釜底抽薪的作用。为此,首先要确立财务审批的权限、范围和程序。其次要强化财务人员的素质,特别是职业操守;提高财务机构的独立地位,强化其抗干扰的能力。再次要明确责任,谁签字谁负责。最后,要落实财务制度,加强单位的人事部门、劳动部门、财务部门、组织部门的沟通和信息共享,防止冒领多支;财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真实,单证和票据统一,签字和印鉴统一。

  (五)打防并举,不断强化打击和预防“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力度。肩负着惩治腐败职责的机关和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敢查敢办、敢打必胜的信心,顶住说情风,冲破关系网,搬开拦路石,坚决一查到底,努力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震慑犯罪者,警醒违法者,教育守法者。职务犯罪多以金钱为目的,从经济上剥夺其利益是必要之举,否则就可能引起更多的效仿;也要杜绝其“牺牲一人,享受全家”的想法,在没收财产中,严格区分与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除追缴犯罪所得外,加强罚款刑的适用,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不偿失。同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的各种手段,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实行政治倾斜,织就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网络,健全预防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打击预防“一把手”职务犯罪也是环创新境、也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积极支持职能部门依法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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