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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药监局专项治理六种医药商业贿赂

来源:表态发言 时间:2020-01-07 07:53:01 点击: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等6种行为将被列入重点医药商业贿赂监管对象,并将由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相关治理商业贿赂小组进行专项整治。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给市民一个“干净”的医疗消费环境,该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对医疗药品市场进行整治,以维护我市生产经营秩序,并将建立起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重点监管的6种行为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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