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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搞好反腐倡廉工作]

来源:县域 时间:2020-01-18 07:49:20 点击: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要把认真解决发生在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体现,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反腐倡廉工作从根本上讲就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个政党的前途和命运,归根结底决定于人心向背。只有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我们的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一、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今年年初,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严肃批评了“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肆意欺压群众”等十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胡锦涛同志早些时候也曾讲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作为工商部门纪检监察室就是要按照这些要求,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反腐倡廉实效。纪检监察干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增强群众观念,要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最高标准,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绝不能脱离群众,绝不能以自己的好恶、亲疏开展工作。要经常去换位思考,自己遇到了这样的困难怎么办?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怎么办等?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正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天职,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最大的事情。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愁、解困难。特别在发挥职能上,更要心系群众,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逐一去了解,去解决,去落实。对涉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论难度有多大,困难有多少,都要做到快查快办,以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只有把工作切实做好,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才能达到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

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

古人云:得众者得国,失众者失国。这句话说明了民心对于治国的重要。如果一个治国之党失去人民的支持,结果必然是党将不党,国将不国。为政者想问题、办事情、作出决策一定要以民为本。但现在一些地方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如果片面追求名利、追求政绩,不注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群众不满。结果就会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工商部门纪检监察室要紧紧抓住在工作中执法不公、执法腐败、与民争利等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治理,这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所在。要狠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敷衍塞责、滥用职权、吃拿卡要问题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目前,在全市工商系统正在搞“一会一网两中心(站)”消保维权体系建设工作,这项工作是拓展工商部门为民、亲民、爱民的新路子,我们要结合牧区实际,切实维护好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今年着重抓好治理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及时了解一些信息,通过分析,掌握商业贿赂的形式,对症下药,解决好工商部门如何治理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诸如此类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都要一个一个去了解,一件一件去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前提

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着重针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执法办案、行政审批环节中存在的违规收费、滥施处罚、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执法腐败、执法争利、执法扰民、随意执法、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结合党章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切实改进作风,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履行职责。要通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办事、办案、收费的职责、程序、依据、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并制定和完善向社会公布政务动态和披露政策信息等,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收费、随意罚款的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并与干部工资、奖励、使用挂钩的行为;坚决纠正和制止借年鉴之际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协会会费的行为。

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依靠群众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把相信和依靠群众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紧紧依靠群

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开展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群众的意愿改进工作。通过让群众的广泛参与,真正让群众拥有评价权,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改变工作作风,变消极等待为主动出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特别是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把纪检监察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解决普通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急事、难事、下大力气解决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情。凡是群众要求办、急需办的事,都要尽心尽力去做;凡是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的事,就要多做,并诚心竭力做好。凡是有损于群众利益的,客观上可能引起群众不满的事,都必须迅速查办。要坚持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不可搞花架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把事情办在老百姓的心坎上,真正使老百姓得到好处,得到实惠。

五、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的监督惩处职能

纪检监察部门要努力发挥监督职能,对党员干部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监督,严格维护党的纪律,将权力置于有效的制约之下,有效防止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要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的使用上。要加强效能监察,促使工商行政管理管理机关的国家公务员改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不欺瞒群众,损害群众利益。坚持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发挥惩处职能上,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都要着力整改纠正,使群众迅速看到效果。凡是不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法令,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绝不能迁就。要通过查处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反腐的工作实效。

六、解决好自身建设问题,要切实提高履行职责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能否真正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关键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因此,必须按照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五种能力”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

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一方面要确立坚定的政治方向。在事关原则的问题上,必须坚持正确立场,旗帜鲜明。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认识自身所处的地位,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特别是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信心。另一方面,就是要有清楚的政治观点,要懂得“为谁执纪,为谁服务”,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要有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对社会上关于腐败的各种议论,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人云亦云。

要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观念。一是要增强自律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推进,一些负面影响也就裹挟其中,国外的腐败思想、腐朽生活方式也就乘虚而入。处在与腐败现象斗争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如果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有可能被消极腐朽思想侵蚀,甚至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有处理违纪党员、干部的权力,掌握着一定的信息,因此,在工作中会有人来说情开脱,甚至以金钱来拉拢贿赂,对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自控能力,抵制不良影响。二是要增强服从意识。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自己是一个执纪者,以高于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好全局、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

要加强学风建设,增强工作本领,要不断掌握新知识。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到许多不曾接触的新知识,新领域,如现在的案件多是经济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作案人员的文化素质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有的还使用高新技术及设备作案。这不仅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掌握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财会审计知识等,而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能力结构必须达到具有过硬的办案能力、较强的宏观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理论思维能力。

要加强作风建设,保持优良作风。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查处违纪案件、处分违纪党员、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的任务。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敢于碰硬、正必胜邪的斗志和锐气,不怕威胁恫吓,不怕打击报复,不怕谣言陷害。在腐蚀的严峻考验面前,严于律已、自重自省、一尘不染,做到立场不动摇,原则不改变,坚决维护党纪党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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