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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行政环境可持续发展]

来源:干部 时间:2020-01-19 07:55:39 点击:
浅述行政环境可持续发展

一、行政环境的历史沿革:静止-----动态-----生态

何谓行政?对这个概念最广义的解释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即行政;狭义的解释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行政学,又称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行政组织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科学。行政管理学的实质是揭示行政管理活动的客观规律,它的理论概括即行政管理的原理、原则、程序和方法等。

行政学的思想自古有之,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十九世纪末才有的。自十九世纪末以来,行政学的研究,,即行政学的发展,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对行政作静态的研究,将行政作为一个客观的组织实体来研究。它主张用行政组织的合理化、行政过程的制度化、行政方法的标准化来提高行政效率;它重机关组织,轻员工个人,视个人为达到机关组织的工具。人们称之为“硬性学派”。第二阶段是对行政作动态的研究,将行政作为其成员行为的过程,认为人的行为是有动机有目的的,主张对行政员工要人性激励、民主参与、提倡尊重人格、满足人们的正常欲望,使工作人员愉快的工作;认为只有愉快的情绪才会有高效率的工作。人们称之为“柔性学派”。第三阶段是对行政作生态的研究,将行政放在社会、乃至自然界的大环境来研究,认为行政是整个社会大系统、自然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和这些大系统之间有着互依、互动的生态平衡关系。据此,行政系统要受社会、自然界的制约,其生存与发展首先要适应社会、自然环境的需要,其次是行政系统在适应社会、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利用社会和自然的客观发展规律,能动地去改造社会、改造自然。因此这种学派认为,不同的社会生态环境、不同的自然生态环境,决定着不同的行政系统,没有一成不变的行政原则和方法。人们称之为“权变学派”、“系统学派”。

综观行政学发展的三个阶段,我们可以看出前两个时期,都是将行政隔离于周围环境之外孤立地研究。先是孤立地静止研究,后虽是动态的研究,但也是离开了外在环境单纯地从人的一般行为规律去研究行政的.只有第三阶段的研究,才是将行政系统放在外在社会环境、乃至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再对其静态的组织、动态的行为进行权变式的研究。因此,第三阶段的行政学是第一二阶段行政学的进一步发展,并不是对它们简单的否定。.

任何行政管理对象都是一个特定的系统,该系统又生存在更大的系统内,“与其它系统有输入和输出关系”。行政管理的产生、发展不是孤立的,它与周围事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构成一定时期的行政环境。行政环境对行政职能、行政体制、行政行为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由此可见,如把行政学研究视野局限于纯粹的行政现象内,就无法揭示现代行政管理活动在复杂环境下的运行规律。因而有必要将行政内在系统与外在系统一行政环境联系起来,用一种新的大系统观深入研究行政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机制与规律,这样就步入了“行政生态”世界。

生态,就原本含义而言,生态或生态环境是指生物有机体的生存空间和生活条件,包括物理环境和生物环境两部分,它与生物有机体一起构成生态系统。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的科学。生态学研究的重点是“生态关系”及其作用规律的揭示,它需要研究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关系,生物与资源的关系,更以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此外,生态学还要研究生物系统不同层次水平的结构组成特点及其功能作用过程在空间、时间、质量以及能量、物质、价值流动的动态关系与规律。

行政生态学指的是借用生态学研究生命主体及其环境的相互关系和作用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行政系统与社会圈的关系,即通过生态系统的模拟来研究行政生态系统。首先提出行政生态问题并予以研究的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高斯。

行政生态学是一门运用生态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行政问题的交叉性学科。它借用生态学的生态平衡理论,从行政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中来探讨行政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行政生态学认为,一个国家的行政与这个国家所处的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因此,研究一个国家的行政,必须从生态环境的角度考察,才能全面而深刻地认识该国行政发展与运行规律。

从生态环境出发研究行政,行政的生态环境包括些什么呢?行政的生态环境是指影响行政组织生存与发展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有地球环境和地球之外的宇宙环境;社会环境有经济环境,政治法律环境,文化、教育、科技环境,民族、宗教环境,阶级、阶层、社团环境,人日环境等等。其中最重要、最深层、最基本、最直接的生态环境就是经济的生态环境,这是决定行政的阶级性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权力划分、运行方式、人员素质的最重要的因素;行政对经济的需要能否满足与适应也是决定和衡量行政的稳定性、权威性、效率性的主要因素。

从静止的行政环境到动态的行政环境再到视为有机生命的行政生态,这一系列的研究是为了

能促进行政环境更好地发展。于是,行政环境发展的最优选择是什么呢?

二、可持续发展:行政环境的最优选择

持续发展已经变成未来的最优选择。而持续发展的执行,必然落实到一个特定的空间,这就是通常所谓的区域。区域,无论从自然地理的角度,也无论从经济地理的角度,抑或从行政管辖的角度去认识,它均表现为一个由自然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紧密联合的综合体。然而,持续发展研究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国土整治、区域开发、环境治理、资源分配、经济增长与自然改造等,无一例外地都要在“区域”这个舞台上,被充分地表现出来。

对于行政发展而言,行政环境无疑是这个特定“区域”的最好诠释。

区域持续发展评价为了对于区域的持续发展状况作出诊断,也为了对于区域的持续发展战略作出仲裁,都必须把区域的持续发展评价放在首位。此类评价,既与过去的区域评价、生态环境评价、经济发展评价等有着很多的共同之处,也与上述的评价理论与方法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可以肯定,区域持续发展评价的着眼点,首先在于它是两种功能的有机结合:从纵的方面讲,即从过程的角度出发,持续发展评价强调资源的世代分配、强调过程的顺畅运行、强调社会发展的稳定健康、强调人类在发展上的伦理道德与责任感;从横的方面讲,即从区域系统的瞬态场景出发,持续发展强调结构的均衡、强调生产链的协调、强调供需关系的平衡、强调社会管理的有序。学者们倾向认为,唯有从纵的和横的交叉认识上,才可能把区域的持续发展评价和规划,作出有水平的内涵揭示。从这里可以感到,区域持续发展评价与规划,事实上是一种战略性的、根本性的、指导性的,也是带有风险性的管理行为。

三、七条原则:支撑区域环境可持续发展

在区域持续发展研究中,人们已经总结出七个基本的原则,作为区域持续发展评价必须遵从的理论(也有人称之为“假性公理”,即有待进一步证明的公理)。这七项原则从系统的整体观、空间分布理论、时间过程规则与区域质量内涵等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在持续发展中的全部注意事项,并且给出了共同遵守的基础。

(1)区域系统的整体性原则

在区域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调整上,必须很好地体现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基本要

求。它意味着区域的持续发展要发挥出较好的整体效益,它成为区域系统调控与优化的基本依据。与此同时,它还应当很好地表达出“等级有序”观念和“自组织能力”的水平。

(2)要素贡献的最小限制原则

由此出发去判定组成区域各要素对于系统整体效应的贡献率排序,同时,根据这个排序去确定区域生产力与区域生产潜力的临界条件和阑值,进而去确定区域载荷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它是完成区域系统分析与系统优化的初始条件与边界条件,也是区域质量判定的基本依据。

(3)系统在空间分布上的连续过渡原则

这是所有区域开发与评价时普遍遵从的一个基础原则。这是由地球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即由地球的形状、大小和运动特性所决定的。这个常常被视作空间的“背景原则”或“隐性原则”,普遍地制约着空间分布的格局。由此去认识地理空间中的分界,地理空间中的充填以及地理空间中的网络,无一例外地要受制于此种连续过渡的客观存在。

(4)地理相似性与地理差异性的互补原则

在区域系统中,在所规定的等级水平上,“无限的”差异性与相似性,形成互为对立的一组事件。人们不可能找到完全相同的地理实体,同时亦不存在完全差异的地理实体。假定两种地理事件“完全相同”的概率为1,二者“绝对差异”的概率为0,则客观上的地理事实的相似性比较,其真实概率总介于0-1之间,相似性越高,差异性越小,反之亦然,二者之和恒等于1。这种互补的、对应的概率特性,在其等级水平发生变换时,也会同时有新的变动。该原则构成了一切区域比较、类型比较的分析基础。

(5)区域系统演进趋势的趋稳性原则

它特指区域系统的动态演化过程,具有某种自发趋稳的特性。只要外部输人中的“扰动”在允许的阂值范围,则该稳定态在系统的自我调节下得以保持。因此,系统的不稳态只是一种过渡的形式,它总是追寻自己的稳定态。

(6)区域过程的震荡节律原则

区域过程随时间的变化是一种动态的随机行为,但是该随机行为的进一步分解,常常是某种节律、某种周期的迭加体。这个原则保证了进行区域预测与模拟的现实性与可能性。

(7)要素功能的双向递减原则

任何一个作用于区域系统整体的要素,在某一点时存在着某种最优值或最大(最小)值,离开这一点向上或向下、向左或向右、向前或向后,这两个方向均表现出功能递减的特性。此原则的存在和应用,为求取系统整体优化,提供了理论上的答案和现实中的可行性。

七大原则为区域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鉴于“区域”是行政发展的特定行政环境,这亦即为行政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行政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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