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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优秀教学活动方案评比的通知|

来源:改革 时间:2020-01-07 07:48:35 点击:

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优秀教学评比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武汉市幼儿园课程纲要(试行)》精神,进一步围绕《新世纪幼儿园主题探究课程》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活动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引导和促进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幼儿园科学领域(数学研究方向)及艺术领域"教学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参评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及教学研究人员.

参评时间

2006年4月—6月.

评比要求

1.教学

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识特点,体现正确的儿童观,知识观和课程观.

2.教学的内容选择必须围绕《新世纪幼儿园主题探究课程》相关主题.教师要充分挖掘生活和游戏中的教育因素,让幼儿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探索发现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并能大胆地表达与表现.

3.教学的撰写应目标明确,准备充分,过程清晰,方法灵活,操作性强,反思具有针对性.

4.教学的写作格式为:活动名称(标明适用于年龄段),设计意图,活动目标,活动准备(包括知识经验准备,物质材料准备等),活动过程,活动延伸,活动反思.字数在2500字左右为宜.

四.评选程序,名额及有关要求

1.参加市级评比的教学须由所在园,片,区逐级评审后,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一)于4月26日前,报市教科院学前教育研究室.各区(大单位)集中报送时,请交一份电子版区级参评教学目录(见附件二).联系电话:85640376

2.每篇教学统一用A4文稿打印(一式6份),作者单位,姓名和电话不写教学上,另行记录.并附电子稿一份(将作者单位,姓名和电话写在教学上).

3.每名参评教师交参评培训费50元.

4.市教科院将组织专家对教学进行评审,按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04年3月20日

附件一:各区,大单位参评教师名额分配表

区域

名额

区域

名额

江岸

20篇

东西湖

7篇

江汉

16篇

汉南

7篇

桥口

16篇

蔡甸

7篇

汉阳

14篇

江夏

5篇

武昌

20篇

新洲

5篇

青山

9篇

黄陂

5篇

洪山

14篇

沌口开发区

4篇

一冶

4篇

东湖开发区

2篇

武钢

7篇

市教育局直属

3篇

附件二:各区,大单位参评教学目录

序号

活动名称

单位

作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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